市藝術中心位于新區湘江路與濱河路交叉口,建設用地83.3畝,建筑面積2.2萬平方米,投資1億元,是一座集綜合性、公益性于一體的社會文化設施,具備音樂廳、歌劇院、群藝館三大主要功能以及影視中心等輔助功能。其中,歌劇院可容納1611人,滿足演出大型歌舞、戲曲、話劇和交響樂及各種綜合節目的需求;多功能劇場座位600個,主要以話劇、劇目排練、產品展示為主;群藝館主要滿足藝術活動和藝術培訓。市藝術中心設計方案以其陰陽文化對立、和諧的設計理念,充分體現了淇河獨特的文化底蘊。
基于對鶴壁文化及藝術的理解,基于“藝術中心”的建筑特質,鶴壁政府及人民則提出:建筑形象要體現出鶴壁最燦爛、最有影響力的文化藝術形象。因此,藝術中心施工方采用位于淇河上游的天然太極圖來演繹其建筑形象,著重體現陰陽文化的對立統一、體現“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的“和諧”設計理念、體現淇河的文化底蘊。并不追求在形體上和太極圖完全統一,取其意而兼顧其形,達到神似的目的。建筑本身由三部分組成,分別為歌劇院、多功能小劇場和群眾藝術館,把群眾藝術館作為淇河的演繹,負陰抱陽,生動和諧,自然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