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王里發生的故事
2013/8/22 10:29:16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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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有一天,岳飛正派人到朱仙鎮內外,清查金兵敗退后的疑情。有個士兵跑上前去稟報,說是北門外最北頭,有一家小店的屋墻上留有“朋、金、興、兵”四個字。岳飛聽后,便派三個人前去查看,三人到那里一看,果然不錯,立即就地多方面了解,詳細訪問,把情況查清后,便向岳飛匯報,說那四個字,是那家小店主寫的。送小店主名叫李長忠。他兩年前,在穎昌(今許昌)官府內做個小小的文差事兒,當時因對金朝殘暴、瘋狂南侵,宋王朝軟弱無能步步投降的政局不滿,棄職返鄉,回到朱仙鎮開店為生。
岳飛問:“他開的店怎么樣?”
三人說:“他開的店很小,條件簡陋,可是待客人熱情,收費公平,窮人住店,有錢無錢都留宿,所以他這個店四季興旺。”
岳飛聽了稟報,感到好生奇怪。這小店主看來本是愛國志士,為什么會長金兵的志氣呢?便問三人:“你們是否查實?”
三人回答:“已對過筆跡,無錯,就是小店主寫的,請元帥速速下令,讓我們前去捉拿!”
岳飛覺得這樣做有些不踏實,便親自到現場了解。
這一天,朱仙鎮北門外的居民百姓,都說這一回李長忠要大禍臨頭了,他在墻上寫那字要被判罪的。正在議論,只見岳飛帶著人向李長忠小店走去。街坊鄰居都為李長忠擔心,勸他趕快躲避起來。李長忠說:“我對國、對民沒作虧心事,岳元帥是不會冤枉我的。”說話之間,三個士兵在前,領著岳飛來到了李長忠的小店跟前。岳飛一看,屋北山下邊有個“朋”字;屋的前墻上門左邊有個“金”字,門右邊有個“興”字;屋南山墻頂上有個“兵”字。岳飛看后,便在李長忠小店門前坐下,問李長忠:“這屋諸上的‘朋,金、興、兵’四個字是你寫的嗎?”
李長忠說:“小民不敢撤謊,是我寫的。”
左右一聽,就要上前去揪李長忠。
岳飛說:“不要亂動。”說罷又令侍從,取些銀兩遞給李長忠。李長忠說:“小民無功,不敢受賞。”
岳飛說:“你巧書壁文,表恨金朝之心,愛我軍之意,理應受賞,快快收下,以此助你把小店開得更好,便利百姓。”李長忠把那銀兩收下。這時,那些為李長思捏著一把汗的街坊鄰居,才松了口氣。可是,他們對岳飛這樣做還是半信半疑。岳飛的隨從對此更是不滿意。岳飛忙解釋說:“李長忠寫這四個字并非歹意。”說著起身指著屋北山墻下的“朋”字說:“你們看,‘朋’字寫在山下邊不是‘崩”字嗎?‘崩’者主死也。”又指著屋南山上邊的“兵”字說:“兵字和山上邊合在一起,不是個‘岳’字嗎?把這四個字連起來,實際上是‘崩金、興岳’,其意十分明白,是要“興岳、滅金”。隨從們一聽都笑了。圍觀的群眾說:“不是遇到岳元帥這樣智慧的官,一定會將李長忠以功定罪!”
岳飛親自到李長忠小店授金銀的事,在沿路數百里很快借開了。從此以后,客人們都愿意在岳飛去過的李長忠小店留宿。這樣,李長忠小店的生意更興隆了。在朱仙鎮北門外的大小客店,沒有一個能比得上的。為此,人們都稱他“小店王”。后來,這個地方成了一個村應。這個村起名就叫“小店王”,就是現在朱仙鎮北四里處的小店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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