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開封市舉行儀式,對59項被列為開封市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單位和個人頒證。副市長陳國楨,市文廣新局局長申亞平,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心副主任丁衛(wèi)衛(wèi)等參加會議并為名錄項目頒證。
據了解,開封市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工作,自2010年4月全面展開,共收集到77項申報材料,我市組成申報工作專家評審委員會,對五縣五區(qū)上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分門別類進行了評定。經市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審定,有59項被列為開封市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另據統(tǒng)計,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申報8個國家級項目、23個省級項目、108個市級項目。
副市長陳國楨向此次被命名的項目單位和負責人表示熱烈祝賀,并希望全市非遺保護工作者和獲得市級非遺項目命名的單位再接再厲,在保護和利用中再上新臺階,努力開創(chuàng)我市非遺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