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愛人”所包含的內(nèi)容和意義非常廣泛,從《資治通鑒》記載的大量這方面史實來看,最重要的應該是三個方面。
其一,尊重人的生命。天生萬物,以人為貴,不論貧富貴賤、男女老幼、民族膚色,任何人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所以“愛人”首先要愛護人的生命,這是仁的最重要體現(xiàn)。
東漢明帝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楚王劉英謀反,其死黨王平、顏忠攀連上千人,明帝打算全部誅殺。侍御史寒朗冒死上書:“臣勘驗罪犯,皆因重刑之下,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公卿朝議,陛下問以得失,皆頌圣德,及其歸家,口雖不言,而仰屋竊嘆,莫不知其多冤,但無敢對陛下言者。臣今所陳,誠死無悔!”明帝醒悟,親自到洛陽審問,無罪釋放千余人。
隋文帝開皇十七年(公元597年)三月,文帝派遣新衛(wèi)大都督屈突通往隴西檢查牧馬數(shù)目,查出隱匿馬匹二萬余匹。文帝大怒,將斬牧馬官1500人。屈突通諫曰:“人命至重,陛下奈何以畜產(chǎn)之故殺千余人!臣敢以死請!”文帝瞋目叱之,屈突通跪請曰:“臣愿一死,乞饒千余人命。”文帝感悟,饒恕了這些人死罪。
隋煬帝時發(fā)生一起盜竊案,牽連2000多人,煬帝令全部誅殺。大理丞張元濟勘驗后,發(fā)現(xiàn)只有5人為盜,其余皆無辜平民,但不敢奏報,竟將2000多人“盡殺之”。后唐太宗談及此事時說:“君臣不仁如此,何得不亡!”
其二,關心百姓疾苦。百姓生存狀況關乎人心向背,所以“仁者愛人”必須愛百姓,讓他們能夠生存下去。
唐太宗貞觀二年(公元628年)六月,長安一帶蝗蟲成災。太宗在宮苑中捉到一只蝗蟲,咒罵道:“人以谷為命,而汝害之,是害吾民也。汝若通靈,當食我肺腑,無害吾民。”將吞之。侍臣恐太宗染病,急忙勸阻,太宗一口吞之。軍民聞之,奮力捕蝗,是歲蝗蟲不為患。
唐代宗大歷十二年(公元777年)十月,京兆尹黎幹奏報秋雨連綿,莊稼受損。代宗命御史勘察,還奏“所損三萬余頃。”但渭南令劉澡奏報境內(nèi)秋稼無損。代宗懷疑:“霖雨不停,豈得渭南獨無?”更命御史朱敖勘視,結(jié)果查實“渭南秋稼損三千余頃”。代宗嘆息道:“縣令,牧民之官,不損猶應言損,乃不仁如是乎!”貶劉澡為南浦縣尉。
隋文帝開皇九年(公元589年),駕部侍郎辛公義出任岷州刺史。當時岷州民俗畏懼瘟疫,親情淡漠,一人有疫,全家躲避,因此染疫者多死。辛公義把染疫者數(shù)百人全部安置在州衙廳堂里,拿出俸祿請醫(yī)買藥治療,并與患者住在一起,日夜觀察疫情變化。月余,疫者痊愈,辛公義召其家人訓誡:“瘟疫若相染不能治,我早死了。”此后,這種民俗就被改變了。
其三,愛人重于寵物。金銀珠寶、奇花異草、寶馬珍禽,也許價值連城,但也不能與人的尊貴相比,重人輕物才能稱為仁者。
《論語》記載,孔子上朝時家里馬廄失火了,他回家后問傷人沒有而不問馬。這件事被后人奉為仁愛典范。
東漢光武帝劉秀一生手不持珠玉,外國進獻名馬,日行千里,又進寶劍,價值百金,他詔命“劍賜騎士,馬駕鼓車”。
北魏節(jié)閔帝時波斯國進貢獅子,他說“禽獸囚之則違其性”,命送歸本國。使者以道遠難以送達,于路殺之而返。有司奏請治其罪,他說:“豈可以獸殺人!”赦而不問。
宋仁宗皇祐六年(公元1054年)春,京師大疫,太醫(yī)要用犀牛角和藥診治病人,仁宗即命大內(nèi)拿出珍藏的兩只犀牛角,其一為“通天犀”,是無價之寶,內(nèi)侍請求留下御用,仁宗曰:“吾豈貴異物而賤百姓哉!”立命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