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民請記者品嘗感受恐龍化石

當地村民新發現的恐龍化石

村民希望恐龍博物館設在當地
大河報報道:2006年3月,洛陽市汝陽縣劉店鄉劉富溝村發現了一具新屬種恐龍骨骼化石,這是中國首次發現的相對完整的恐龍骨骼化石,一夜之間,山村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
然而一年來,因種種原因,劉富溝的村民們扣留下了新發現恐龍化石六塊中的兩塊,有著大量恐龍化石群的劉富溝古生物化石群科考被迫擱淺,省地質博物館關于“汝陽龍”的科研成果公布被推遲一年,科考的延遲也使恐龍保護區的申報被迫延遲……
□記者李陽李一川實習生趙敬軒文記者陳曉東圖
警車被扣無人認領?
前天下午,劉富溝村村民趙建遂向本報反映,六天前,一群人開著警車,未出示任何手續就到村民家中搜查村民保存的兩塊化石,被他們阻攔。
去年,汝陽縣劉店鄉劉富溝村后洼南陰坡發現的“大龍”,被確認為我國黃淮流域首次發現的恐龍化石,極具科考價值,而 且此處發掘地為恐龍群體聚居地,具有極強的挖掘價值。然而,在出土化石的保留權問題上,發現者、挖掘者和管轄者三方發生了意見分歧。一年多來,此處挖掘出 的6塊“大龍”化石被分別保留在省地質博物館和發掘地村民手中。
昨天上午,記者趕至劉富溝村。在村頭,一輛未懸掛牌照的警車和一輛車牌號為豫CF2039的面包車被兩輛拖拉機“前后夾擊”擋在村口。“村里人已輪流看守六天了。”村民馬保見指著柴火垛上晾曬的被褥說,六天來,他們向110等反映,但仍無人來領車。
村民李占偉說,3月31日下午4時許,有20多人乘車到村里討要兩塊恐龍化石,分頭逐戶搜查。“當時對方不出示任何手續,我們就未將化石給他們。由于對方說話方式欠妥,無牌警車上的人聲稱不交出化石就捆人,就被村民攔在這了。”
記者采訪得知,被村民扣留的車是劉店鄉政府和鄉派出所的,當時鄉政府派人勸說村民歸還私藏化石,結果車輛被扣。
村民藏起恐龍化石
在村民馬牛旦的指引下,記者順著村莊向南走。“你看坡上綠油油的麥地,現在也發現了恐龍化石。可現在發掘恐龍化石存在爭議,此處的挖掘工作已經停止。”
在一處山坡上,記者看到有一處簡易棚,上寫“就地研究當地開發中央政策原地保護”的對聯。
“屋里就是當時挖掘出恐龍的現場,我們就在此搭建了棚子以對化石進行保護。當時‘大龍’就是在靠著石壁的地方挖掘出來的,你看,現在還有痕跡。”村民馬牛旦介紹說,當時“大龍”被省地質博物館專家挖掘后,用石膏包裹后準備運走,但有兩塊被村民“留了下來”。
記者在兩戶村民家中見到了被村民藏起來的兩塊“大龍”化石。被保存的兩塊化石一塊大、一塊小,上面敷有白色的石膏。 村民還向記者展示了他們新近挖出的恐龍化石寶貝。這些已經碎裂的化石拼湊起來,很像恐龍的尾部,石頭里有骨骼似的紋理。村民請記者試著用舌頭舔一下,感覺 像是被牢牢地粘附在上邊。
馬牛旦講述了關于恐龍化石的分歧:當初挖掘者挖掘時并未通知當地縣鄉政府,縣鄉領導就發動村民將剩余的兩塊化石“暫 留了下來”。當時,縣鄉等領導態度非常明確,就是要保留“恐龍”,要求就地開發保護挖掘的恐龍化石?扇ツ辏吃路荩l里態度突然轉變,要求村民交出保存的 化石并稱要將化石拉到省里去研究。
“我們希望能在原地進行恐龍的挖掘開發,為保護化石不讓文物販子偷走,村里的100多口人專門成立了恐龍保護小組,部分村民的莊稼都顧不上種了。”馬牛旦說,一年多來,他們學習有關地質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在此成立恐龍化石群保護區。
科研成果公布推遲一年
“劉富溝村附近為恐龍群化石聚集地,具有非常強的科考價值。雖然目前已經發掘出部分化石,但仍有很多化石尚待挖掘。 如果發掘順利,2006年就應該公布成果了,但由于劉富溝村民遲遲不上交藏起來的化石,科研成果遲至今天仍無法公布。”省國土資源廳地質博物館館長張興遼 說。
張興遼介紹說,去年4月,在該村的發掘工作已全面停止。劉富溝自然村發掘出的恐龍化石一共有6件,目前地質博物館運走了4件,因為對恐龍種群的鑒定,骨架缺少任何一塊都有很大的影響,因此科研成果一直遲遲無法推出。
“目前我們的發掘工作仍在繼續。”張興遼說,挖掘工作在首先發現恐龍化石的劉富溝自然村停止后,發掘隊伍在汝陽和欒川等地也發現了大量的恐龍化石,發掘仍在繼續。但由于劉富溝自然村發現的恐龍化石價值很大,他們一直通過當地政府做工作說服村民交出剩余的兩塊化石。
鄉政府多次協調無果
“村民想發展家鄉的經濟,這個意愿是美好的,但方法欠妥。”在談到沙坪村劉富溝挖掘恐龍化石出現的矛盾時,劉店鄉黨辦主任杜景長說。
杜景長說,了解到恐龍化石挖掘的重要性后,鄉政府對恐龍化石的挖掘給予了高度重視和大力的支持。一年來,鄉政府已多次與村民協調,但劉富溝的村民始終不同意歸還化石,也不同意繼續發掘。
對于村民強硬的態度,杜景長也很無奈,他說,汝陽縣政府、劉店鄉政府等有關部門,曾多次前往該村對村民進行思想教 育,但仍然無法從村中找到化石。“現在劉富溝村的恐龍科考挖掘已經停工近1年了,為盡快使挖掘工作繼續,我們多次挨家挨戶地對村民進行宣傳教育,可仍無法 要回這兩塊化石。目前劉店鄉仍在想辦法解決此事。“
“恐龍”爭議何時能解?
村民們為何在化石的去留問題上僵持不下呢?
“要是把恐龍化石都拉走了,那俺這里的人咋辦,啥都不剩了,還有人理俺嗎?”劉富溝村許多村民說,他們渴望像西峽人一樣,因“恐龍”而受益,渴望家鄉建起恐龍化石公園。但恐龍化石如果都拉走了,還怎么建公園?
根據汝陽縣國土資源部門等去年9月份協商結果,關于《汝陽縣劉店一帶恐龍勘查發掘工作協商紀要》第四點稱:“對已經發掘出、登記入庫的化石,如果將來地方需要,省地質博物館將全部復制交給地方。”
“省國土資源廳有省地質博物館,化石拉走了,還能運回來嗎?給我們復制的恐龍化石,那還有什么價值?現在遼寧、新疆等地挖掘出恐龍,都是進行原地開發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難道我們這里的恐龍就不能原地開發嗎?”村民們說。
“國土資源部門擁有對化石管理和監督的權利。”張興遼說,根據國土資源部《古生物化石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國土資源 部主管全國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監督工作。針對劉富溝挖掘出現的化石歸 屬問題,省政府2006年專門進行了法律的界定。
“村民的做法看起來似乎是在保護自己的利益,其實是影響了家鄉的發展。”張興遼說,目前我國只有化石蘊含量和科學研 究價值達到一定標準,才能夠獲得相應級別的保護區資格。而想要成立相應的保護區,就需要推出一定的科學研究成果,并獲得國家相關部門肯定。而兩塊恐龍化石 被村民違法扣留,是省國土資源廳有關部門遲遲無法推出科研成果的關鍵。
“如果政府部門來拿化石的時候,能夠出示相關的文件,我們可以讓拿;但如果平白要走,我們不答應。”記者采訪離開時,村民們表態說。這,或許可以看作對政府有關部門屢次協調的一種妥協。
【原標題】汝陽“恐龍”深陷“爭奪戰”
來源:大河報 作者:李陽 李一川 20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