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尸 人死后,要移至堂屋中間停放。在移尸過程中,穿過梁下時稍停(不放下尸體),由一人持鋸作鋸梁狀,抬尸人口呼死者尊稱或姓名。
報喪 守喪期間,長子不出戶,其弟去親友家報喪:報喪時頭戴三角白紙,至親友家門口取下,進門下跪磕頭,并將喪事和殮棺期告訴親友。
守靈 死者入殮前,頭外腳內平臥于草鋪上。面蓋一方形白布,子女分男左女右守坐兩旁,日夜守護。凡有客吊孝,均焚紙慟哭,并對吊孝者磕頭致謝男由長子致謝,女由長媳致謝),以明孝道。
壽衣 就是死者穿的衣服。下身不太講究,上身件數必須是單數。
入殮 一般在死后三天(但夫或妻先亡者,必須在農歷單日入殮)。入殮死者的至親必須在場。長子抬頭,其他親屬抬身。入殮過程中.親屬的眼淚不能掉到死者臉上。殮棺(釘棺蓋)時,長子或長孫須頭頂簸箕跪在棺材的前邊,口喊死者的稱謂叫其“躲打”。
停靈 死者入殮后,仍停放于正房中間(亦有停放院中),有的在大門外,在大門外的要用被單或帆布搭蓋靈棚。棺木大頭朝外,頭前方有貢品小桌,棚內點燈點香日夜不息。停靈時間一般為7天或7天的倍數,也有停放5天的。在送葬的前一天夜里,請來“響器”班(樂器班),富有的還請二班、三班,晝夜吹奏。
送殯 又叫出殯。首先將棺木移至靈棚外,孝男孝女跪拜磕頭。起靈時,炮三聲,由8至16人抬棺。長子須抬棺木大頭,俗稱領大頭,要一步一哭。送殯路上,由長子或長孫手持招魂幡(用帶竹葉的竹竿或柳條系白紙條做成)前導,整個送殯隊伍的順序是:“響器班”吹打在前,后跟長子揚幡前導,花圈紙貨,最后是棺木和孝子。棺木前為男孝,后為女孝,孝男孝女皆手執哀杖(高梁桿或其它竹木竿,長一米,上纏白紙)邊哭邊向墓地緩緩行進。到達墓地后稍停即將棺木落入墓穴,此時哀樂齊鳴,孝子每人向棺木撒一把土,最后由幫助辦事人員將穴填平拱起成墓。成墓后將花圈、紙貨、哀杖等都置于墓上(或焚毀)而歸。農村一直延續至今。城市從1979年開始對死者進行火化,火化前,一般都要舉行向遺體告別儀式。
祭祀 在死者亡故35天(俗稱“五七”)、49天(“七七”)、100天(“百日”)一、二、三周年及正月初一、清明節、中元節(七月十五日)、十月初一、冬至、臘月二十三、除夕等,均要進行祭祀。祭祀時到墳上供俸祭品,焚香燒紙。這種習俗,古往今來變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