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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和生學

2015/3/2 17:11:01 點擊數: 【字體:

    20年前,我到北京參加“孔子誕辰2545周年紀念與國際學術討論會”,并在會上發表《“和為貴”新論——儒家與現代化》一文,明確地提出了“和生學”,受到出席會議的代表們廣泛關注。大致同時,先后有馮友蘭先生提出“仇必和而解”,張岱年先生提出“兼和”,張立文先生提出“和合學”等,呈現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良好風氣。

    世界萬物是如何生成的問題,是一個形而上學的問題。在中國哲學史上,對于這個問題最早予以明確回答,當以老子和孔子為代表。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是“道生”說。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這是“天生”說。而提出“和生”說的史伯則是早于他們約200多年的西周末年的人。史伯無疑是老子和孔子的先驅。

    史伯是西周末代天子周幽王的太史。周幽王八年(公元前774年),鄭桓公任司徒。史伯在與他討論西周的命運時,提出了著名的“和實生物”說。我把它概括地稱之為“和生學”。

    史伯斷言西周“殆于必弊”,原因是周幽王在治國用人方面采取了“去和而取同”的錯誤原則和路線。一方面,他拋棄“高明昭顯”(即光明正大而有德性),厭惡“角犀豐盈”(即額角有犀文,面頰豐滿)的君子與忠臣;另一方面,他喜好“讒慝暗昧”(即挑撥是非,奸邪陰險),親近“頑童窮固”(即頑鄙固陋)的小人和奸臣。

    史伯,是一位明智的政治家,更是一位智慧的哲學家。他創造性地使用“和”這一個新理念,明確回答了哲學上關于萬物生成的古老而又根本性的難題。他說:“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國語·鄭語》)所謂“和”,就是“以他平他。”這是中國歷史上對“和”所下的第一個定義。在此之前,堯帝已提出了“協和萬邦”(《尚書·堯典》),更早的黃帝則已提出了“萬國和”(《史記·五帝本紀》)的名言。但是,他們都沒有對“和”作過界說。史伯的“和”的定義,很經典。沒有被時間所淘汰,反而歷久彌新,影響深遠,而今仍具有著重大的意義。

    在史伯關于“和”的這個定義里,至少包括了三個要點:

    其一,“和”的組成,不像“同”,只是單一的“自我”而已,而是包括了多元的“他”;其二,多元的“他”,即“他”與“他”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平”的,也就是“平衡”的關系。我們認為還應引伸為“平等”與“公平”的兩種關系。即當他與他共同創造新事物時,首先是他與他必須以“平等”的原則參與其事;其次是他與他又必須以“公平”的原則充分發揮出各自的作用;之后則是他與他在互動中必須并且能夠達到高度的“平衡”。所以,我把史伯的一個“平”字,詮釋為三個“平”字,即“平等、公平、平衡”,三者之中,當以“平衡”為主。

    當他與他達到高度“平衡”之時,即“和諧”之時,則新生事物也就會油然而生了。所以,史伯斷言“夫和實生物”,并以“以他平他謂之和”予以有力的證明。

    歷史生活中,“和生”的例子很多。以晏子所舉“和羮”為例,見于《左傳·昭公二十年》。廚師要把羮湯調制成“和羮”,即一份廣受眾口歡迎的美味的鮮湯,既要有雞、魚、肉、蛋等主料,又要有油、鹽、醬、醋等佐料,還要有水、火等資源。在廚師調制成和羮之前,這些原材料,都是各自的“他”。而和羮正是由這些“他”“平等”地參與而成,是一個也不能少的。這是其一。

    其二,在廚師調制的過程中,這些“他”,都把各自所固有的味道盡量地釋放出來。這就意味著各自的“他”“公平”地行使了自身的權利,在公平的競爭中,大家都能做到物盡其用。

    其三,廚師則一定要把這許許多多的不同味道調勻,某味過了,就減少點,某味不及了,就增加點,達到最高度的“平衡”,要調到恰到好處,能受到眾口的稱贊。而所謂“調勻”“恰到好處”,決不是只要把各自的“他”“放”到一起,“合”在一處,“混”到一塊……,就能得到的,而是一定要由經驗豐富、技藝高超,甚至很智慧的廚師,精益求精地反復去調制,去“平”“平衡”才能做出來一種全新的美味可口的濃湯。

    可見,史伯關于“以他平他謂之和”的定義非常精當,十分豐富,極其智慧。

    史伯為了論證“和實生物”,他先引了歷史上先王為例。他說:“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國語·鄭語》)我國古代先哲認為金、木、水、火、土,是構成萬物的五種最基本的元素。此處的“雜”字之義,按史伯的觀點,其實就是“和”字之義。這就是說,萬物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最基本的元素相互結合、相互“和”“和諧”在一起,相互達到“平”“平衡”狀態時,而形成的。

    接著,史伯說:“是以和五味以調口,剛四支以衛體,和六律以聰耳,正七體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紀以立純德,合十數以訓百體。出千品,具萬方,計億事,材兆物,收經入,行姟極。”(《國語·鄭語》)史伯說這段話意在表明,萬物彼此都是可以通過互動,相互結合,達到“和”“和諧”,即“平”“平衡”的狀態,就可形成為萬事萬物。

    所謂“同”的含義,在史伯看來,無論是簡單的重復或者相加,歸根到底都只能是“自我同一”“自我相加”“自我重復”“自我復制”而已,只能是用盡了,便沒有了,產生不出任何新的東西。因此,史伯斷然地說:“同則不繼”,“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為此,他列舉數例加以證明。他說:“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國語·鄭語》)這意思是說,只是一種音調,沒有和聲,未免太單調了,也就沒有再聽的必要了;只是一種顏色,沒有文采,未免太單調了,也就沒有再看的必要了;只是一種味道,不能成為美味,未免太單調了,也就沒有再吃的必要了;只是一種事物,不與別的多種事物相比較,也就無法做出全面而公允的評價了。

    “他”與“他”,本是不相同的東西,其間存在著差異、矛盾、對立。如果通過“斗爭”以解決對抗,其結果或是你死我活或是我死你活,而活著的所投入的成本也不會小、不會少;甚至兩敗俱傷。如果通過“和平”以解決對抗,其結果不但可以化解矛盾,更可以因此而達到新的“平衡”,則必然會產生雙贏的新生事物。這就是史伯關于“夫和實生物”與“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的奧義之所在。

    史伯的思想論斷產生了深遠而廣泛的影響。

    管子(?—前645),春秋初期大思想家和政治家,也受到“和生”思想的影響。他明確說:“和乃生,不和不生。”(《管子·內業》)

    二百多年后,兩位中國文化代表人物老子和孔子,在繼承的基礎上加以創新。孔子傳承了史伯的“和同之辨”,并將其發展為區分君子與小人的標準。孔子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而老子則完成了史伯的“和實生物”說,并創造出中國哲學史上第一個博大精深的形而上學的體系——“道生萬物”說或者“大道和生萬物”說,簡而言之為“大道和生”說。

    老子主張萬物是由“道”生成的。“道”生萬物,在老子的哲學里是明確無疑的。

    那么,“道”,是如何生成萬物的呢?按照老子的說法,“道”生萬物,是一個由一而二,二而三,三而萬物的逐漸增多的長過程,是由無到有,由少到多,由有限到無限的不斷發展的過程。并且,這個過程是永遠的,沒有盡頭的。因為,我們中國的先哲對萬物生成過程的觀察以及所形成的思維定式是“生生不息”、“生生不已”、“日新又日新”的。所以,這萬物的“萬”字,并非是確指,它實是無窮多的代名詞而已。

    老子用“一、二、三、萬”的自然實數的加法來描述“道生萬物”,是他用深入淺出的話語來表達“道生萬物”的玄妙的哲理。但是,人們對于它的認知,如果僅僅停留在字面上,那是遠遠不夠的。遺憾的是,人們往往恰恰就此打住,而不再作追問和探索以及深思了。如此這般,只能是對“道生萬物”的大道理的淺嘗輒止,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了。其實,老子對于“道生萬物”這個玄奧的哲學上的基本問題,有更深刻更精彩的解答。這就是他緊接著“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句話之后,又極其精辟地說:“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老子·四十二章》)這兩句話,有著內在不可分離的有機聯系。

    “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這句話的精深的內涵,主要有三。

    首先,老子引進了“陰陽”二氣這兩種哲學上的基本范疇來說明“道”之所以生萬物,乃是經由陰陽二氣而生的。陰陽生物的觀念,相當古老,例如西周末年伯陽父(一說即史伯)說:“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國語·周語上》)他這是用陰陽二氣的互動來解說地震這一特殊現象的發生,為世界之最早。老子則極大地推廣到了產生萬物。他認為萬物之所以產生的內在結構與動因,并非是由于別的什么東西,而就是由于萬物無一例外地都是由“陰”與“陽”這兩種既互有區別又互有聯系,并且不斷互動的結果。老子這就使陰陽生物具有了無限的普適性。

    莊子對于陰陽二氣產生萬物的重要性,說得很形象。他說:“陰陽于人,不翅于父母。”(《莊子·大宗師》)陰陽于人,何止于像父母。

    其次,老子進一步引進了“沖氣”來說明“道”為何通過陰陽二氣來生萬物的。什么是“沖氣”?“沖氣”和陰陽二氣有什么關系?“沖”,本作“沖”,二者相同。《說文》說:“沖,涌搖也。”沖義,為水動搖的樣子。“沖氣”,有較多的論者將它解釋成“虛氣”。例如,任繼愈說:“沖氣,沖虛的氣,肉眼看不見的氣。”(《老子新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52頁)但是,蔣錫昌認為不妥。他說:“四章‘道沖而用之或不盈’之‘沖’當作‘盅’,此‘沖’當從本字。《說文》:‘盅’,器虛也;‘沖,涌搖也。’二誼不同。道之盈虛,譬之以器,故用‘盅’;陰陽精氣,涌搖為和,故用‘沖’;此其別也。”(陳鼓應:《老子注釋及評介》修訂增補本,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229頁)可見,“沖氣”與陰陽二氣關系密不可分,它內含有陰陽二氣,它就是由陰陽二氣共同構成的。但它又是一種特殊狀態下的陰陽二氣,即陰陽二氣處于相互交沖與激蕩的狀態。僅就這個意義而言,它又是不同于一般的陰陽二氣的一種氣體,這種極具個性特色的陰陽二氣,就可以稱之為“沖氣”了。

    莊子說:“太沖莫勝。”(《莊子·應帝王》)意思是說,陰陽二氣得到了調和,就不會有陰勝陽衰,或者陽勝陰衰,陰陽二氣就能保持“平衡”與“和諧”。可見,莊子的“太沖”,即老子的“沖氣”。并且,莊子用“莫勝”強調了構成“沖氣”中陰陽二氣所具有的平衡性與和諧性。

    最后,老子更進一步引進了“和”來說明道是如何通過陰陽二氣相互交沖與激蕩而生萬物。簡言之,即如何通過“沖氣”來生萬物。陰陽二氣,不相互交沖與激蕩,是生不出萬物的。單陰獨陽,是無法生出萬物的,正如單身男女,是不可能生人一樣的。只有當陰陽二氣經過相互交沖與激蕩,并且還必須達到了“和”,即“和諧”“平”“平衡”的狀態時,才能產生出新生事物,生生不息,日新又日新,就能產生出萬物。這“和”的狀態,萬變不離其宗,還是陰陽二氣的“和”,因此,它又可以稱之為“和氣”。

    所以,老子所說的“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的全句的完整意思是說,萬物之所以產生,就是由于構成萬物的陰和陽的二氣,彼此互動,相互交沖與激蕩達到了“和”的狀態時,就形成新的和諧的統一體,即形成了新事物,天長地久地生生不息,就會源源不斷地無窮無盡地產生出萬物。

    由上述可見,老子的“道生萬物”說,其實也就是“和氣生萬物”說。這樣一來,老子的“和氣生萬物”說也就與史伯的“和實生物”說,在本質上則是一致的了。

    但是,老子的“道生萬物”說,又對史伯的“和生學”作出了巨大的發展。老子的創造性主要在于:

    ⒈把“道”引進來了;

    ⒉把“陰陽二氣”引進來了;

    ⒊把“沖氣”引進來了;

    ⒋把“和”與“氣”結合起來了,形成了“和氣”;

    ⒌把經驗的“以他平他謂之和”,上升到理性的“沖氣以為和”;

    ⒍把具體的現實的“和生萬物”說,提到了抽象的哲理的“道生萬物”說的高度。

    總之,史伯開創了“和生學”,老子則完成了“和生學”。并且,老子后來居上,超越性地創新出中國哲學史上第一個博大精深的并在全世界產生極其深遠影響的形而上的體系——“道生萬物”說,實即“大道和生學”。

    史伯和老子共同創立的“和生學”“大道和生學”,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與實踐意義,在歷史上產生過廣泛而深刻的影響。無疑也是我們構建生態和諧、世態和諧、心態和諧,以及和平崛起、構建和諧社會與和諧世界,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的重要資源。

    從“大道和生學”到“大道和同學”,這是我下一階段的探索任務。這里僅提出一點初步設想而已。

    “同”與“和”“異”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史伯看出了“同”的“不繼”的消極的一面,遂強調了“同”與“和”“異”的區別,這是他獨特的貢獻。但美中不足,他卻未能看出“同”也有“生物”的積極的一面,遂忽略了“同”與“和”“異”的聯系。他并不知道“和”“異”之中還有“同”,“同”之中還有“和”“異”的辯證關系。史伯所說的相異的“他”與“他”,經過“平”“平衡”,達到“和”“和諧”,就能“生物”的本身,其實也就是“求同存異”。多元的“他”,只有經過“求同存異”,才能達到“平”“平衡”,才能達到“和”“和諧”,才能“生物”。

    可見,“同”,除了史伯所揭示的負能量的“同”,即排斥“和”的多元性、相異性、平衡性、和諧性、新生性等基本特性及其所派生的開放性、包容性、持續性等等的單一的同,自我的同、重復的同之類的同以外,還有許多正能量的同。例如:

    孔子既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但他又說:“道不同。不相為謀。”(《論語·衛靈公》)

    《周易》既說:“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乾卦·彖》)但又說:“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系辭上·第八章》)特別是,《周易》所講的六十四卦中的第十三卦:〈同人〉卦,就是專門講“同”在人生中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荀子·樂論》說:“樂合同,禮別異。”這句話的意思是,音樂使人們達到和諧一致、同心同德,禮使人們區分為不同的等級。

    《郭店楚墓竹簡·五行考釋》甚至說:“和則同,同則善。”可見,“和”與“同”二者為一,“和”與“同”與“善”三者為一。

    特別是儒家的理想社會——“大同社會”。社會由個體構成,而個體夲是各異的,是異而不同的,是各自“為私”的。但是,由于這個社會實現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的原則,就可變“私”為“公”,甚至為“大公”;變“異”為“同”,甚至為“大同”。于是,“大同社會”就應運而生!而在這“大同”社會里,充滿了“和諧”,無論是心態,抑或是世態,還是生態,都是和諧的。所以,“大同社會”,也就是“和諧社會”,也就是“大和社會”。“和”與“同”在這理想社會里,大大超越了史伯當年提出并影響久遠的“和同之辨”,在全新的高度上互動互補,有機地統一起來,持續不斷地共生出萬事萬物。

    而我則樂于用一句話稱之為“大同和社會”或者“大和同社會”。這就是我之所以要探索“新和生同生學”或者“大道和生同生學”或者簡稱之為“大道和同學”或者“大道同和學”的動力與使命。

    錢耕森 男,1933年10月生,祖籍杭州。安徽大學哲學系資深教授。長期從事教學與研究工作,研究方向為中國哲學史和中國文化。


責任編輯:M005文章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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