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人文語境
中國是一個家國同構的社會,家是小小小小的國,國是千千萬萬的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在國家和社會、政府與家族、家族與族眾的架構張力中,這種張力體現了社會的一種復雜性,政府的一元性和家族的多元性,家族的規范性和族眾的多樣性的緊張。為了化解這種緊張的發展,協調其間的種種沖突的嚴重性,采取了國家的社會化,并滲透到社會的各個層面,使國家的意志,轉化為社會的意志。政府包容宗族、家族,宗族、家族以及書院不斷地發展壯大,宗族、家族關懷族眾的利益,家族和族眾的利益也能夠得到保障,書院教育提高人們對中華文化儒學的認識和培養人們的道德情操,以維護國家的安定,社會的秩序。在中國廣袤的地區,千萬的鄉村之所以能夠安定團結,和諧相處,矛盾化解,社會有序,就需要溝通和彌合王權和鄉權、鄉權和族權之間巨大的裂縫,便出現了郡縣制和鄉里制。從秦到隋中葉,中央一統的統治結構,王權(皇權)通過中央—郡—縣—鄉—里的鄉里制度和鄉紳之治相結合,以控制全國,維持國家的長治久安,為中央一統國家實現社會動員和社會資源的供給提供保障。
隋朝雖一度取消鄉,建立保、閭、族三級基層制,唐朝仍恢復鄉里制,鄉村一般由當地宗族的“頭人”自行管理。從王安石變法到清推行“保甲制”,基層治理出現雙軌制,保甲與鄉里并存。盡管中國朝代不斷更替,鄉紳之治到現代遭到破壞,在社會基層治理的作用與功能有所調整和削弱,但其影響始終存在,并發揮其有效性。所謂鄉紳之治,大體是指以儒學價值觀為核心,以儒學倫理道德為指導,以家規家訓為規范,以書院的學規為原則,以鄉村安居樂業為目標,不以朝代的變遷為變遷的一種特殊形式的制度化儒學,也是儒學制度化治理鄉村的一種實踐。它使儒學成為中國鄉村公共權力結構中核心指導思想,成為制定鄉規、鄉約和家規、家訓以及書院學規的依據,扮演著家國同構中不可或缺的交感溝通力量。
鄉紳之治的內涵和特征
儒學之根長在農業社會的土壤上,遼闊的農村也成為其落腳立足之地。儒學之所以能夠長期不衰,成為指導人們的行為原則和道德規范,是與廣大農村鄉紳之治和家族的家訓、家規、鄉訓、鄉規以及書院的學規分不開的。這里的“鄉”,在中國傳統社會,是指由各宗法血緣關系、親情關系、倫理關系和鄰里關系構成的地域性的行政單位。
紳,《論語·衛靈公》篇記載“子張書諸紳”。邢昺疏:“正義曰:以帶束腰,垂其余以為飾,謂之紳。”束帶垂飾的人,中國古代稱為紳。紳是有身份的紳士或士紳、或鄉紳,后來稱有地位、有權勢的人為紳,鄉紳一般來說,是有官職而致仕,或者中了科舉后退居在鄉的人。從鄉紳的身份來看,是鄉村中接受過儒家文化教育、有相當程度造詣的人士,或者稱他們為知識分子。他們所擁有的道德威信、政治名望、經濟力量、文化造詣,自然為民間推選為“頭人”,成為鄉村的治理者,維護鄉村秩序的領導人。鄉紳之治的特征,可以歸為這么幾點:
一、鄉紳是國家權力最底層的鄉村之治的主體,他們不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任命的人員,而是由鄉村推舉或自然形成,但卻擔負著國家在鄉村治理的負責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這種情況下,皇帝的權力很難深入到鄉村基層,所以過去常講“天高皇帝遠”。鄉村這個治理空間由誰來填補,恰恰是鄉紳之治填補了王權、政府管理的一個空缺,也可以看作是國家權力延伸的一種形式。正由于鄉村皇權的空缺,給鄉紳之治留下了一個治理鄉村的空間。
二、鄉紳既然是有儒家文化知識之士,或者是當過官員、中過科舉的士紳,他們就是鄉紳之治實際的管理者、實踐者和督導者、建設者。對上他們可以溝通官府,反映民意,協調官府和鄉村之間的沖突,以維護鄉村的穩定;對下協調鄉村和鄉村之間,鄉村民間的矛盾,輔助行政和法律。一般的鄉紳是本地本籍以至于同宗同族或相近血緣、地緣關系具有身份認同感的人。他們往往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憑借其威望和權勢,取得了鄉村社會的信任,成為中國古代社會鄉村組織結構中重要的環節,是家國同構的一種基本的形式,也是儒學制度化落地的一種特殊形式。
三、鄉紳是鄉村的精英分子,是鄉村精英文化的代表。自古以來,他們或出身于詩禮之家,或經察舉和后來經過科舉取得功名的才學之士,他們是中華傳統文化的承擔者、傳播者,特別是儒學文化的宣傳者、教化者、維護者和實踐者。他們往往從小就接受儒家思想的教育!洞髮W》的“三綱領、八條目”是他們的信條,成為“禮義廉恥”“崇德尚禮”“仁義禮智信”五常的信奉者和實踐者,成為鄉村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儒家思想的教化者,他們把此視為自己應盡的職責或歷史使命,盡管朝代的變換,像“走馬燈”一樣,但是鄉紳從秦至近代沒有根本的變化。這是由中國為農業國的小農經濟的基礎決定的。儒家文化思想、倫理道德、價值觀念,浸潤到百姓日常生活之中,成為百姓的行為指南、風俗習慣、生活方式的定式,融入鄉村社會百姓生活的倫常當中,成為其日常生活中自覺或不自覺遵守的一種行為規范,儒學擺脫了其形上學而具有世俗化。馬克斯·韋伯在《儒教與道教》一書中就說過,“儒教僅僅是人間的俗人倫理”,所以“儒教適應世界及其秩序和習俗”。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到,鄉紳是把傳承儒學作為他的歷史職責和使命,這些人在農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特殊作用,有著重要的影響力。
四、儒家文化之所以在傳承中有挫折,而千年不斷,是與鄉紳之治的鄉紳文化盛衰相關聯的。當鄉紳文化由于社會的大動亂,比如說一些農民戰爭等等,而波及鄉村的時候,鄉紳文化負載者及儒學教化機制遭到破壞,儒家文化也遭到了打擊或被邊緣化。但鄉紳之治像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這種生命的力量盡管遭到了打擊,但是沒有中斷,因此儒家文化仍然生生不息,永續發展,這是儒學制度化的一種鄉村化的基本存在形式。
五、中華民族的教育體制,除官府辦的太學、州學、縣學外,自孔子私人辦學以來,歷代在職還致仕的官員及鄉紳私人辦學不絕。到宋時,私人創辦的書院,如雨后春筍,在廣大的鄉村普遍出現,成為儒學制度化的一種特殊形式。僅從朱松、朱熹父子所創辦的書院來看,朱熹青少年時曾先后在其父創辦的云根書院、星溪書院從父學。舉家居建甌后在環溪精舍受教,后又就讀于五夫里屏山書塾。“十年寂寞抱遺經”,系統接受儒家“四書五經”的教育。朱熹中舉后,在任仕還致仕期間,積極從事書院教學和創辦書院,先后創建寒泉精舍、云谷晦庵草堂、武夷精舍、考亭書院等,培養諸多著名學者及弟子,如蔡元定、黃榦、真德秀、詹體仁、葉味道等等。朱熹任荊湖南路安撫使至潭州,便著手振興岳麓書院,擴大規模,并與張栻講學于此,影響日升。朱熹知南康任上,尋訪白鹿洞遺址,修復白鹿洞書院,籌措院田,修復古跡,主持教學活動,兩書院采取開放學術,曾邀心體學派的陸九淵來講學,并制定《白鹿洞書院揭示》,名聲大振,與岳麓書院成為宋代四大書院之二。書院雖有興廢,但持續不衰,成為普及儒學教育,傳播、培養儒學人才的重要基地,成為制度化儒學的不可或缺的支柱。
儒學與鄉規、家規的價值
儒家文化之所以生生不息、永續發展,除了鄉紳之治宗族制度下的鄉約、鄉規、家規、家訓的儒學制度化的鄉村治理形式以外,另一種形式是遍布鄉村書院的院規,它起著教育、規范人們思想觀念、倫理道德、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的作用。中國是一個以小農經濟為基礎,以家庭為社會基本細胞的大國,維持大國社會的穩定、統一而不分裂,雖有中央一統的君主主政的郡縣制,但當時實際是“天高皇帝遠”,“皇權不下縣”,廣大的農村如何治理,成為很大的問題。而歷代的社會動亂往往從鄉村開始影響到周邊乃至全國,因此鄉紳之治的價值和意義就顯得不可或缺和特別重要。鄉紳之治又與當地的家族、宗族的族長及家規、家訓相結合,成為無孔不入的儒學的治理形式。由家人族人的講仁愛、重民本、守誠信、演辨證、尚和合的精神的宣揚,喚醒了鄉人、族人的偉大的凝聚力、向心力、親和力,這是一種最有效的儒學制度化的鄉村治理方式。
鄉紳之治的鄉紳主體借著與自身相近的血緣宗族關系或地緣親密關系,將鄉紳之治滲透到宗族關系的鄉規、鄉約、家規、家約的家風以及學規之中。這些鄉規、鄉約、家規、家訓、學規,無不以儒家思想為指導和核心內涵,進行儒家思想的教化,行為規范的遵守,道德情操的培育,人格理想的塑造。顏之推說,“夫圣賢之書,教人誠孝”,“吾家風教,素為整密。昔在齠齔,便蒙誘誨;每從兩兄,曉夕溫清,規行矩步,安辭定色”(《序致》,《顏氏家訓集解》)。以儒家圣賢之書為指導,教人以誠信孝悌,注重家風、家教,在年少時(小兒換牙),便蒙教誨,行止端正有規矩,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遵守禮義而不違。狄仁杰著《家范》而佚,司馬光取其名,著《家范》10卷,認為“所謂治國必先齊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家范》卷1)。在“家國同構”的邏輯結構中,家與國具有相同的地位,正家是正國的基礎!端膸烊珪偰·家范》評說,“首載《周易·家人卦辭》《大學》《孝經》《堯典》《詩》思齊篇語則,即其全書之序也。其后,自治家至乳母,凡十九篇,皆雜采史傳事可為法則者。其節目備具,切于日用,簡而不煩,實足為儒者治行之要”(司馬光:《家范》卷首)。譽為家規、家訓、家風典范和規范之作,為儒家齊家治國行為之要旨。既以其為“法則”,則必須遵行,如有違反,定受家規、家約、鄉規、鄉約的懲罰,成為可替代國家法律在鄉村實施的補充,鄉紳也可以運用此“法則”,而取得行使其懲罰權力的合法性。同時鄉紳可以利用其同族同宗的社會關系,以倫理道德方式化解鄉村沖突,協調矛盾,加強鄉村社會的凝聚力、親和力,以維持鄉村的穩定和諧。當然,在古代也有個別鄉紳成為惡勢力的保護傘,在鄉村為非作歹,憑借其地位和權勢橫行霸道、欺壓百姓,無所不為。
從文化視域來考察,鄉紳文化、家族文化及書院文化,在鄉紳之治的情況下是融為一體的。鄉紳文化滲透到家族,家族文化成為鄉紳文化的具體體現,書院文化成為鄉紳文化與家族文化指導思想的理論基礎。三者的圓融和合,其國家社會觀、倫理道德觀、人生價值觀,構成了以儒家思想為指導的鄉村文化的核心靈魂。
自古以來,“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五教是指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以保養百姓。形成《呂氏鄉約》“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的鄉紳治理的一種準則。作為家族治理與鄉村治理的指導,成為鄉村治理的一種重要的方式。
孔氏衍圣公于明萬歷十一年(1583)制定頒布的《祖訓箴規》曰,“今據族人等具有始終本末,請頒主訓箴規。……計開:一、春秋祭祀,各隨土宜,必豐必潔,必誠必敬。此報本追遠之道,子孫所當知者。二、譜牒之設,正所以聯同支而親一本。務宜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雍睦一堂,方不愧為圣裔。三、崇儒重道,好禮尚德,孔門素為佩服。為子孫者勿嗜利忘義,出入衙門,有虧先德。……七、子孫出仕者,凡遇民間詞訟,所犯自有虛實,務從理斷而哀矜勿喜,庶不愧為良吏。八、圣裔設立族長,給予衣頂,原以總理圣譜,約束族人,務要克己秉公,庶足以為望族。…… 十、祖訓家規,朝夕教訓子孫,務要讀書明理,顯親揚名,勿得入于流俗,甘為人下”(《孔府檔案》卷14,又見孔祥林著:《曲阜孔氏家風》)。
從孔氏祖訓上看到,要慎終追遠,祭祀的時候必誠必敬,繼承祖宗的道德精神,敬畏祖宗的家訓家規。要崇儒重道,好禮尚德,必須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重義輕利。為士為官,從理從公而斷。子孫要讀書明理,以祖訓、家規、家訓為遵照,教訓子孫遵守?资系淖嬗,包含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以及五常的倫理道德,體現了儒家的根本精神。
再從張氏宗訓來看,張氏宗訓,原自張璁。張璁是明嘉靖初年的首輔。他同王陽明的關系比較密切,他開嘉靖、隆慶、萬歷改革的端緒,是明代中興的改革家。他實行諸多改革,如嚴革貪污,澄清吏治;清理勛戚莊田,分別歸還業主;撤除鎮守太監,生民樂業;嚴監察制度,重法司之權等。他首倡改革祭祀孔子的制度。他曾經向嘉靖皇帝上奏《議孔子祀典第一、第二、第三》以及《先師孔子祀典或問》。他說:“臣竊惟先師孔子,有功德于天下萬世,天下祀之,萬世祀之,其祀典尚有未安者,不可不正。”他認為,從漢平帝追祀孔子為宣尼公、唐玄宗追祀為文宣王,宋真宗、元武宗時追祀為至圣文宣王或大成至圣文宣王等。追祀孔子為“公”“王”,都為名不正,言不順,必須正名?鬃邮侨f民之師,帝王之師,君之所不得而臣也。“夫孔子享祀萬世,在有王道,而不再有王號也”。應稱孔子為“先圣先師”,尊孔子為人道大倫。“圣人為萬世道德之宗主”,“圣人,人倫之至也”。“夫孔子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實亦祀典之大者,不可不急正也”。故稱孔子“至圣先師”。人們但知“稱王為尊孔子,而不思使孔子僭王實誣孔子”。孔子從祀弟子,不應該用公侯伯的封號,而應該改稱先賢先儒。當時世宗嘉靖皇帝就接受了張璁的奏議,尊祀孔子為“至圣先師”,后來康熙題為“萬世師表”就是從這里來的。
《張氏宗訓》載:“尊卑有分,骨肉有情。內外有辨,衣冠有常。女則務織,男則力耕。學則希圣,仕則忠君。相見以禮,相約以信。相規以義,相師以善。強勿凌弱,富勿欺貧。婦勿外預,子勿耑行。毋重游俠,毋友盜賊。毋好爭訟,毋習酗博。毋竟華靡,毋庸縱誣。毋傷風化,毋欺人倫。國法攸嚴,前訓孔昭。”此宗訓體現了儒家思想、道德精神、價值觀念、行為規范、社會秩序,以希圣為人生價值目標;以禮、信、義、善待人接物,為人處事;不要與人爭訟、酗酒賭博、競相華靡,有傷社會風化;要嚴格遵守人倫道德、國家法律、祖訓家規,不得違背,否則祖宗不保佑。它是引領宗人、家族踐行家規、家訓,是促進家庭和睦,社會、國家穩定的重要途徑。
白鹿洞書院在唐貞觀年間李渤兄弟在此讀書,南唐時為廬山國子監,宋初置書院,后廢。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朱熹知南康任上,修復書院,開展教學活動和學術交流。并制定《白鹿洞書院揭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博學之,審問之,謹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右為學之序);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欲,遷善改過(右修身之要);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右處事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子(右接物之要)。”朱熹之所以制定此學規,“熹竊觀古昔圣賢所以教人為學之意,莫非使之講明義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務記覽為辭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而已也”。他從書院教育目的,修身要旨,正義明道不計功利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處事接物的原則,體現儒學精神價值和道德精髓,成為宋、元、明、清各書院普遍的書院學規,遵守踐行,不得違反,并影響朝鮮半島。朝鮮李朝的偉大朱子學家李退溪創辦“陶山書院”,以《白鹿洞書院學規》即《揭示》為宗旨,以五教為教學的根本目的,在《伊山院規》中把《白鹿洞書院學規》具體化,“書不得出門,色不得入門,酒不得釀,刑不得用”(《伊山院規》,《增補退溪全書》)等。在韓國各地“鄉校”、書院的明倫堂都掛有五教牌子,務要遵守,成為韓國儒教制度化的重要形式。中韓書院均以“四書五經”為教本,進行儒學教育。
從《祖訓箴規》《張氏宗訓》和《白鹿洞書院揭示》中,體現了中華民族精神和道德精髓,也體現了鄉村家族的精神和道德情操,以及行為原則和風格。從鄉紳之治和家族家訓、家規及學規,都凸顯了儒學思想,使儒學思想確確實實融入農村的每個人心里,一般來說,家族聚居的地方有族長,族長也是鄉紳,他們既是族規、宗訓的執行者,有的也是當地書院的創辦者,教化者,使儒學思想深入人心,融入人的血液,成為人類行為規范的一種不可或缺的信念。
儒學在鄉紳之治與宗族的家規、家訓、鄉規、鄉約以及書院的學規的三大支柱上,建設了其制度化的落地形式,鄉紳之治這種治理的方式,同家族、家規、學規相結合,成為鄉村中儒學不衰的最重要的緣由,也成為中國人的信仰體系。中國除了神道設教以外,還有慎終追遠,祖宗崇拜,中國人講落葉歸根,這是一個人死后到哪里去的終極關切問題。為什么要落葉歸根?這是中國人內超越的一種信仰體系。
我們今天也慎終追遠,祭孔祭祖,以至每個家族修家譜、祭祖宗,體現了儒學具有人文性的宗教情感和敬天祭祖的信仰禮儀。是儒學制度化的落地形式。也體現了中華民族具有強大的凝聚力、向心力、親和力,統一而不分裂的根基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