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認,在當今商品經濟社會和信息時代,打開電視、電腦和收音機,拿起報紙、雜志,走在喧鬧的街道上,時時處處都可看見或聽到各種各樣的廣告。問題是,將商業廣告以“打包”的方式植入英語課本,表明廣告已經闖入了“禁地”,對學生的健康成長造成不利影響。
事實上,不僅是《義務教育教科書編印規范》規定“教科書內不得有廣告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第四十條明確規定:“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幼兒的教科書、教輔材料、練習冊、校服、校車等發布廣告。”可見,將廣告植入英語課本,已涉嫌違法,有關部門不可等閑視之。
問題是,禁令之下,廣告是如何成功“偷襲”教材的?可以肯定的是,出版社不可能私自將廣告植入教材,因為一旦被教育部門發現,等于是自斷財路。沒有教育部門的“鼎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廣告是不可能輕易進入教材的;可以說,是教育部門為廣告入侵教材打開了方便之門。廣告入教材,是教育部門和出版商合演的一個利益“雙簧”。
廣告入教材,養肥了出版商和教育部門,卻害苦了孩子。教材里面出現廣告,對孩子的價值觀會產生影響,尤其是年幼的孩子,分不清哪些是廣告,哪些是教材上編寫的內容。因此,若要維護學生的利益,首先必須將廣告從教材中清理出去,保持教材的“純潔性”。這就需要教育部門和出版商認真執行相關規定,不再為了一己私利而喪失社會責任與道德良知。 ●汪昌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