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計劃復建3處角樓。昨天,有關部門向文物專家謝辰生征求意見,謝辰生先生表示,非原址的復建都不應該進行,否則只能為申遺減分。
去年,本市“百項文物保護修繕工程”啟動,當時,北京外城東南角樓(左安門角樓)、北京外城西南角樓(右安門角樓)和內城西南角樓(西便門角樓)等曾經的“地標”建筑,納入了復建計劃。
不過,這些古建的原址大多已不具備復建的條件,以右安門角樓為例,這處古建的位置是舊城外城西垣南段和外城南垣西端的銜接處。現在,這里是右安門西城根西口與廣安門南順城街南口處。
歷史上這處角樓的原址已被如今護城河河道取代。歷史記載,右安門角樓始建于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明清兩代多有修葺。樓連城臺高15米,對外兩側辟箭窗兩層,每層三孔。上世紀30年代角樓被拆除。1953年,僅存的城臺也被徹底拆除。
“如果不是在原址上復建,就一點真實性也沒有,絕不能造一個‘假祖宗’,這樣的復建完全不應該做。” 對于角樓是否復建,謝老拿出文物保護法和國務院63號文件,強調了自己的觀點。不過,謝辰生先生表示,如果有需要,可以設立具有紀念性的地標。
謝老又進一步說:“按照文物保護法,已經損毀的文物原則上不再復建。北京中軸線申遺必須是原汁原味的歷史遺物,盲目復建只能為申遺減分。即使像西便門角樓存在部分遺址,另一部分位于西二環路南段,不能實施全面原址復建的,也不能盲目復建。”(原標題:復建角樓征建議 專家:非原址復建只能為申遺減分)
來源:中國新聞網 時間:20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