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文廣新(文化)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推動全省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相關要求,省文化廳設立公共文化服務扶持資金1000萬元,用于扶持群眾文化活動、讀書活動、古籍保護傳承與展示、公共文化服務創新項目、公共文化宣傳研究專項資金等。現就資金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具備開展公共文化服務能力的各級文化單位、文化類社會組織、文化企業、民間文化組織。
二、申報類別及條件
1. 群眾文化活動資金:
群眾文化活動包括各類申報主體開展的公益性群眾文化活動,根據主辦單位分為省、市、縣三級。其中,省、市級群眾文化活動每年應舉辦50場以上,每場活動60分鐘以上,參與人員(含演員、觀眾)要在500人以上;縣級群眾文化活動每年要舉辦30場以上,每場活動60分鐘以上,參與人員(含演員、觀眾)要在300人以上。已獲得2016年度、2017年度扶持資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2.讀書活動資金:讀書活動包括各級各類圖書館舉辦的各類專題講座、公益閱讀活動等。其中,市級以上公共圖書館、大專院校圖書館、行業圖書館等年活動場次應在30場以上,每次參與人數應在100人以上,縣級公共圖書館年活動場次應在20場以上,每次參與人數應在50人以上。已獲得2016年度、2017年度扶持資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3.古籍保護傳承與展示資金:古籍保護傳承與展示包括公共圖書館、大專院校圖書館、行業圖書館和各級各類古籍收藏單位開展的設備購置、修復、開發利用等。收藏量在100冊以上(含)的古籍收藏單位獨立申報,收藏量在100冊以下的古籍收藏單位可以省轄市(直管縣)為單位聯合申報。
4.公共文化創新項目資金:公共文化創新項目指由文化行政部門、文化機構或其他社會組織開展的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等方面的創新項目,要體現項目的創新性、導向性、實效性。如:圖書館文化館總分館制、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各類文化志愿者活動等。已獲得國家級、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項目的不得重復申報。
5.公共文化宣傳研究專項資金: 公共文化宣傳、研究包括省文化廳委托相關機構開展的專題性宣傳、研究等相關活動。2018年研究方向為我省當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改革發展任務研究。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河南省文化廳公共文化服務扶持資金申報書》由申報主體填寫,根據申報不同類別選填不同表格;
2.《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公共文化服務扶持資金申報匯總表》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文化部門填寫匯總;
3.申報報告(2000字以內);
4.相關證明材料:申報群眾文化活動資金、讀書活動資金的,需提交10張以上圖片資料或5分鐘以內視頻資料;申報古籍保護傳承與展示資金的,需提交證明古籍保存數量、保存條件的照片或視頻資料;申報公共文化服務創新項目的,需提交項目實施的文件、圖片、新聞報道等相關材料;申報公共文化服務宣傳研究資金的,需提交研究資質、研究成果相關材料。
四、申報程序
1.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申報工作。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均可向當地文化主管部門進行申報,并如實填寫申報書,省轄市、省直管縣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匯總,并將匯總意見書面報送省文化廳。省直公共文化單位直接向省文化廳申報。各省轄市可申報不超過5個項目,各省直管縣可申報不超過2個項目。
2.申報書、申報報告(紙質材料一式10份,裝訂成冊,同時報送電子版),匯總表、音像、視頻資料(光盤或U盤均可)均須在11月13日——14日集中報送至河南省文化廳公共文化處。
五、資金的撥付和監管
1.專項資金一次性下撥到各單位,省文化廳將委托當地文化行政部門對專項資金實行全程跟蹤監管,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和績效考評。
2.2018年度資金使用單位須于2018年12月20日前向省文化廳提交使用情況報告。
3.本專項資金使用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由文化行政部門、財政部門監督檢查。省文化廳、省財政廳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一經發現弄虛作假的,3年以內不得申報專項資金。
聯系人:霍松園;
電話:0371—69699762
郵箱:hnsggw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