鑼鼓曲,流傳于淅川縣,因用鑼鼓伴奏而得名,又稱“地燈曲”,是用民歌連綴來說唱敘述故事的曲藝演唱形成。
據1962年民間藝術普查時,鑼鼓曲老藝人講:“傳說乾隆年間,有位藝人叫楊澤蒿在荊關、陜西商南演唱,影響很大。”
鑼鼓曲以鑼、鼓、釵、小鑼為伴奏樂器。曲調有[四六句]、[下河調]、[石榴燒火]、[哭五更]等六十多種。
曲目多為反映勞動生活、愛情故事。有《小寡婦上墳》、《石榴燒火》、《打牙牌》等。一目一曲的即用一個曲子演唱一段故事,如:[石榴燒火]。也有一目數曲聯唱,如《吳三保游春》其中即用了[游春調]、[下河調]、[剪剪花]等曲聯成一套,這些曲調有兩句一疊和四句一疊,每唱一曲后,鑼鼓即起,有時則邊歌邊舞,更為輕快活潑。所唱曲子,多是流行于當地的民歌、山歌、田歌、號子及民間小調,多在過節、廟會或喜慶的日子演唱。
70年代,淅川縣曲藝隊將鑼鼓曲搬上曲藝舞臺。
鑼鼓曲雖與歌舞比較接近,但已具有演唱和敘述故事的藝術特征,逐漸向曲藝形式衍變。
其流傳地區除淅川縣外,還流行于陜西的商南、湖北的隕陽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