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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峽市民間凡遇婚喪嫁聚、生兒育女、壽誕、喬遷等大事,親戚、鄰里、朋友都要送禮,俗稱“行禮”、“行人情”、“送禮”、“隨禮”、“上禮”等。
事前,事主先向親友報知辦事日期,也有親友主動向其詢問日期的。倘若未向親友報信,親友即使不來,省了行禮費用,主人不但不能見怪,親友反而會埋怨。民間稱此為“落個便宜怪”。若親友接信后未來,則是失禮,有時為此會斷絕來往。在鄉村,送禮之風尤烈,有時一家有事,全村皆動。
禮品的輕重多少隨親疏遠近及各自的經濟條件而定。一般城市行禮重于鄉村。婚嫁禮,近親及鄰里厚交者多送毛毯、床單、床罩、被面、現金等,遠親及一般鄰里則送少許物件。城鎮職工多送現金,現金多用紅紙包好,寫上賀詞。喪事,鄉村中近親及鄰里交厚者的吊禮以蒸饃、油炸食品為主,至親如閨女則要再做“紙扎”數件,也有送錢鈔的。城鎮遇喪事,近親好友多送錢鈔或挽帳,死者工作單位或喪主工作單位多送花圈和挽帳。
90年代后期,賀吊之禮數量逐漸增加,有的真情實意,也有的是還人情債,過去收禮現在還。也有托人辦事借機送禮的。主人因吊賀之事收了禮物,除宴請送禮者外,日后還須還禮。在鄉村,無論喜事喪事,事畢,主人要將宴客所余食品挨戶分送鄉鄰一些,以示親近和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