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揚根本沒有想到他那個“小動作”后來竟造成了那么大的波瀾,甚至波及到全國。
張揚被押出了他那間小屋,先回公社接受審查,挨批斗,然后“升格”關(guān)進瀏陽縣看守所,成了正式人犯。讓張揚感到奇怪的是,蹲了三年監(jiān)獄,卻一直沒有見到過拘捕證或逮捕證。
先后八易其稿的[第二次握手]最先取名為[浪花],初稿一萬多字,后來改名為[歸來],再后來在人們流傳中手抄本式多了,有人就用了[第二次握手]這個名字。
在張揚身陷囹圄之際,同監(jiān)舍的伴侶煞有介事地講起了他的手抄本里的故事,其實伙伴爭先恐后地補充沒有講完的情節(jié)。“聽說,書里寫的是真人真事。”“是一個美國人寫的。”“不!,是一個香港人寫的,他60多歲。”“不!美國人和香港人都寫不出來,是一個高干子弟寫的,他了解情況。”在七嘴八舌中,張揚已經(jīng)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他還是若無其事,生怕走漏風聲。
張揚坦言當時[第二次握手]素材的來歷一一
1963年初,我去北京,要見闊別15年的舅舅了。舅舅是一位科學家,我因此對舅舅有一種神秘感。在京6天的接觸中我對舅舅有了更深的了解,后來母親和姨媽的一次談話促使我提起了筆。姨媽對母親說了這樣一件事;1954年,有一天舅舅下班回來,到書房脫皮鞋換拖鞋,舅媽推開房門叫他,卻見他好像凝固了似的,臉望著窗外。舅媽拉開通往小院的客廳門。驀然看見門外站著一位女客人。客人問我舅舅是否住在這里,舅媽說是,并邀她進來。但她不肯,只站了一會兒便向外走,舅媽跟在后邊送她。女客人在門中站住,沉默了幾分鐘,“請問,您是他的夫人么?”舅媽惘然;“是呀。”“唉,客人輕嘆一聲;“你多幸福。”說完,轉(zhuǎn)身離去。舅媽回屋,在餐桌上問舅媽剛才那位女客人是誰?舅舅說;“她就是某某呀!”舅媽恍惚大悟,原來是她,你為什么不請她進來?“
不知,一件什么事打斷了姨媽的敘述,我腦海里卻留下一個大問號。
從北京回來后,張揚便寫了一個短篇小說[浪花]約一萬字,那便是第二次握手的雛形。
1964年,張揚又寫了第二稿,將[浪花]修改為[香山葉正紅],10萬字。在書稿的扉頁上他抄錄了恩格斯的一段話;“痛苦中最高尚的,最強烈的和最個人的一一乃是愛情的痛苦。”
1972年12月29日,張揚意外地得到了釋放。在鄉(xiāng)下勞動了兩年零九天的他。于1975年1月7日又再次“二進宮”。在他獲釋那段日子里。他幾乎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歸來]上。這次張揚寫得十分嚴謹,認真,一絲不茍。稿件從頭至尾全部用整整齊齊的方塊美術(shù)字寫出來的,脫稿后有20萬字,是幾稿中最長的。
后來正式出版的[第二次握手],即以第一稿為藍本。
書稿寫成之后,從小酷愛美術(shù)的張揚專門為自己得意之作繪制了封面,畫的是美麗端莊的丁潔瓊教授手捧鮮花在首都機場……
潔白的扉頁上仍然沿用了那句著名的語錄;“痛苦中最高尚的,最強烈的和最個人的一一乃是愛情的痛苦。”
張揚得知將不久于人世之時,故意將屁股磨爛,騙得一瓶紫藥水,蘸紫藥水在衣服上寫“控訴書。”我很幸福,我碰到一個有良心的法官和無數(shù)好人。“張揚的死刑也在好人的幫助下一一化解。
由于[第二次握手]在全國的影響,當時有“大人物”交待此案嚴肅辦理,因此一些辦案人員千方百計想把此案辦成“殺”案。
當時,給[第二次握手]羅列有四大羅名;第一是“反黨”;第二是吹捧“臭老九”;第三是鼓吹“科學救國”;第四是;“你明明知道不準寫愛情了,為什么還硬要寫?”[第二次握手]主人公是這樣“分別定性”的;女主人公丁潔瓊教授是“叛徒”;男主人公蘇冠蘭教授是“特務(wù)”;老地下黨員,衛(wèi)生科學院黨委書記魯寧是“死不改悔的走資派”;老天文學家蘇鳳麒是“反動學術(shù)權(quán)威”,“洋奴買辦”;美國神甫查爾斯是“帝國主義分子”;另一位女主人公葉玉菡是“地主階級的小姐”;還說[歸來]里寫的朝鮮戰(zhàn)爭期間,為對付美國細菌戰(zhàn),蘇冠蘭教授的病毒學“;是誹謗自己的國家,突出歌頌周總理的光輝形象是“打著紅旗反紅旗”。
為了反抗對自己的迫害,張揚多次進行絕食斗爭,最后的一次絕食長達14天。
1976年,周總理,朱德,毛主席相繼逝世,中國發(fā)生了一系列變化。天安門事件發(fā)生后,法院又忙著對張揚“起訴”了。張揚感到事情有些異樣,他決定在離開人世之前留給后人一份“控訴書”。監(jiān)獄里沒有紙,沒有筆,沒有墨水,他將那太瘦的屁股磨出了血,使其潰爛發(fā)炎,于是便向監(jiān)獄長申請,要求家里送些紫藥水來。監(jiān)獄長是個不錯的老頭,沒有檢查他屁股就同意了。就這樣,一小瓶紫藥水便成了他的墨水,一件襯衣撕成幾塊當紙用。那控訴書就是在幾塊大小不一的白布上寫成的,柴藥水極易干結(jié),他寫得非常吃力,字有核桃那么大。
張揚說他能活到今天,直接得益于一位名叫李海初的法官。李海初40多歲,是個老師法,清瘦,灰白短發(fā),經(jīng)常是滿臉微笑。受命審理此案后,他并沒有審問張揚,他已經(jīng)知道此案的來龍去脈,因為他當時也是[第二次握手]的忠實讀者。“看完[歸來]之后,我受了感動。這是一本好書,根本不像起訴書說的那樣反動。如果經(jīng)我的手判作者死刑,我會一輩子睡不好覺的。”這話是李海初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說的。在當時他當然不能說,也不敢說。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把案子壓下來,故意拖延,能拖多久便拖多久。1975年李海初從“收卷受理”到“匯報”,拖了將近一年。這是中國關(guān)鍵的一年,1976年10月“四人幫”倒臺了,張揚的死刑便在“拖”中一一分解。
1977年8月8日,李海初把全案23卷材料提交審判大會研究。在研究時,人們意見也不統(tǒng)一,有的說;“這個案是不是到了姚文元那里?我看最多不過十年。”也有人說;“究竟有幾個方面證明他利用小說搞反動活動?我當時看了只認為是本壞書,怎么反動說不清。”
面對自己面前那扇牢門吱吱打開,張揚心里徹底絕望了。而牢門口迎接他的卻是一輛小車。出牢的張揚領(lǐng)到了病危通知書一一他真的是死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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