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班的衣食住行,都受到統一的指揮。在學藝時,武教師掌桿子(桑棍、藤條),教功底和各種身段的訓練,以及哼板、排戲。文教師掌教板主要教唱、念、做和各種表演技術、技巧、練功、喊腔,而且對學徒排練的監督打罰,也屬文教師的管轄范疇。在排練中不管錯、對學徒都要挨打,做對的挨打叫加深記憶,做錯的挨打是嚴禁再錯。不論演出或排練,三人以上犯錯的,就要放排(所有學徒全挨打,三至五十桿)。一人學戲,全體直坐靜聽,一人排戲,全體靠墻站立。三個月學16出戲,必須登臺演出。戲價除發給教師的工資外,全給戲主。科班多是四年一班(三年學戲,一年效勞)。學徒不出科沒有任何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