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上午,記者從駐馬店市文化局了解到,為加強駐馬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建立市級名錄體系,駐馬店市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工作從即日開始。
按照駐馬店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原則,駐馬店市各縣區具有突出歷史、文化和科學方面價值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及文化空間都可參加申報。被推薦的項目應在一定群體或者社會生活區域內世代傳承并活態存在。項目具有鮮明特點,必須是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
申報時間: 3月1日至25日。超過申報時限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