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字紋銅鐃,商代器物。一組三件,其中最大的鐃,通高20.5厘米,中鐃通高17厘米,最小的鐃通高14.5厘米。1968年出土于溫縣小南張村。
鐃是我國最早使用的青銅打擊樂器之一,又被稱作鉦或執鐘,是一種用于軍旅、祭祀、宴樂的器物,流行于商代晚期和周代初期。商代“鐃”的外形和鈴十分相似,但其有圓柱形空甬(鐃下部的柄形物稱作甬)與體腔相通,使用時鐃口朝上,將空甬植于木架之上,是青銅鐘類樂器發展成熟時期的產物。“鐃”不僅確立了合瓦形的結構,出現了系列性的成組編鐃,同時也奠定了青銅樂鐘“一鐘二音”的基礎,成為專用于音樂,有固定音高,能夠演奏六聲甚至完整七聲音階的具備旋律性表現的青銅類樂器。
圖中這三件口朝上擺放的器物就是回紋字鐃,鐃口部呈凹弧形,鐃體為合瓦形,兩角尖銳,底部有管狀短柄。鉦(鐃正面背的中上部直的闊條稱為鉦)上飾弦紋, 厚壁,兩面用凸起的雙線構成回字紋,是典型的商代器物。從鑄造工藝和造形上來看,這三件銅鐃充分顯示了我國商代晚期鑄銅工藝的高度水平,同時也反映了商代勞動人民在長期生產實踐中的創造才能和高度的智慧。
而商代以后,殷墟以外的地區,鐃的出現就都較為罕見。后來,鐃愈演愈大,不便于執把,逐漸就被人們掛起來敲打,大約在西周的中期就演變成為鐘。河南博物院 蔡杰【原標題:回字紋銅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