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原,男子娶親時,要準備幾十公斤的豬肉給女方送去,此肉稱為“禮肉”或“離娘肉”,這是數十種彩禮中必不可少的一種。
離娘肉的選擇很有講究,一般多為新鮮的生豬肋條肉和豬后腿。有些地區習慣送一塊,這塊肉就要大一些,少則15公斤,多則20公斤。農戶人家講究數字吉利,送肋條肉時,肉塊的大小以有6根肋骨為最好。有些地區送肉的數量要根據新娘親戚的數量來決定,像新娘的外祖母、姨、舅、叔、伯、爺等親屬,每家都有享受一塊禮肉的權利。所以,男方家要準備數10塊2-3公斤重的肉塊,到女家時分送給新娘的各門親戚。若是送豬后腿,必須是整腿贈送,不能切開。這叫 “有腿去有腿回”,表示兩家以后將常來常往。
由于民間有送肉的風俗,所以每當婚期將至時,男方家就要熱熱鬧鬧地殺上一頭或兩頭豬。眾鄉鄰也熱情地前去幫忙,氣氛隆重而熱烈。割好的肉塊放在酷似蒸籠的食盒里,由男方聘人與新郎一起抬往女家。送肉的時間,有的在婚前三天,有的在迎娶之日,有的在婚后三天回門時。有些地區娶親送肉不止一次,婚前、迎娶、回門都要送,甚至在結婚當年的臘月二十三,新婿還要給岳母送一大塊“離娘肉”。
說起離娘肉,其中還有許多有趣的傳說。據老年人講,古代的時候,有母女兩人相依為命。女兒出嫁時,母親想到自己晚景凄涼,不禁放聲大哭。女兒看 母親悲痛萬分,心里也很難受,站在門前難舍難分。同去的人急中生智,到肉店買了一塊豬肉,勸老人說:“女兒大了,總是要嫁人的,割你一塊心頭肉,再給你補 上一塊。你吃了這塊肉,心里就不難受了。”就這樣,人們連哄帶勸,總算把姑娘娶走了。
從此以后,別家娶媳婦也怕丈母娘攔住女兒不讓走,便也送上一塊肉,漸漸地就形成了送離娘肉的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