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者,殷商之故都也。郭沫若先生在《訪安陽殷墟》一詩中贊嘆道:“中原文化殷創始,觀此勝于讀古書”。商王朝后期都城遺址。又名殷虛。位于河南省安陽市西北郊洹河兩岸,面積約24平方公里。據文獻記載,自盤庚遷都于此至紂王(帝辛)亡國,整個商代后期以此為都,共經8代12王、273年。年代約當公元前14世紀末至前11世紀。遺址發現于20世紀初,1928年開始發掘。1961年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殷墟的發現1899年,王懿榮首先在被稱為“龍骨”的中藥上發現契刻文字。其后羅振玉等通過調查,弄清了甲骨文出土于今安陽市的小屯村,并在甲骨卜辭上發現了商王朝先公先王的名字,證明其為商代甲骨。王國維對甲骨卜辭中所見的王亥、王恒、上甲等商代諸先公進行考證,證實《史記》、《世本》所記載的商王朝世系是可信的;同時根據受祭的帝王有康祖丁、武祖乙、文祖丁(即康丁、武乙、文丁)之稱,確定帝乙之世尚建都于此,從而確定《古本竹書紀年》所記載的自盤庚遷殷至紂之亡“更不徙都”之說符合歷史事實。這一見解為大多數考古學家、歷史學家、古文字學家所贊同。甲骨文的發現和研究,糾正了自唐代杜佑的《通典》、宋呂大臨的《考古圖》起,出現的安陽西北五里、洹水之濱為河亶甲城的誤傳,證實《史記·項羽本紀》洹水南為殷墟的記載是正確的。這樣,以商代甲骨的發現為契機,商代后期的王都遺址──殷墟遂告發現,并開始了發掘和研究。
發掘簡史1928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成立考古組,負責殷墟的發掘工作。主持發掘的主要有李濟、梁思永等。自1928年至1937年6月,10年內共發掘了15次,取得了較大收獲。這15次發掘可分為3大階段。
第1階段(1928~1934年春)共進行9次發掘,主要收獲有:在小屯東北揭露出商代夯土建筑基址;根據高樓莊后岡的地層疊壓關系,弄清了仰韶文化、龍山文化和商文化的年代關系;在高樓莊后岡發掘出一座有兩條墓道的大墓,提供了尋找商代王陵的線索,經過調查,認為侯家莊西北岡可能是王陵所在地。
第2階段(1934年秋~1935年秋)在侯家莊西北岡進行了3次發掘,在西北岡西區發掘大墓7座,方坑1個。7座大墓都是4條墓道的大型墓,包括著名的 1001號、1004號墓。在東區發現大墓3座,大墓周圍分布1200多座小型墓和祭祀坑,小墓排列整齊,從布局看,當與大墓有密切關系。這些大墓規模宏大,雖經多次盜掘,仍出有豐富精美的隨葬品,因而斷定這里即是商代王陵所在地。
第3階段(1936年春~1937年6月),繼續在小屯村東北發掘3次,主要為尋找商代建筑基址,弄清分布與組合關系。共發現基址34座,包括宮殿和宗廟遺址。發掘的127號坑中,出土刻字甲骨1.7萬多片,其中絕大部分為卜甲。上述15次發掘,豐富了商代歷史和文化的研究資料,引起了國內外學者的重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迅速恢復殷墟發掘工作。1950年春郭寶鈞主持發掘了武官村大墓。1961年,劃出了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和殷墟外圍。30多年來,殷墟的發掘工作主要是由鄭振香領導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進行的。大體可分為兩大階段:第1階段(1950~1970)主要是配合基本建設,在一般保護區內鉆探、發掘,工作地點比較分散。重要收獲有:武官村大墓的發掘;在小屯村西發現一條長750余米的灰溝;在苗圃北地發現規模較大的商代鑄銅遺址;發掘后岡祭祀坑,內埋砍頭人架和銅禮器、武器等,出土的戍嗣子鼎有銘文長達30字,在商代銅器研究中具有重要價值;在大司空村南地發現貯存骨料的窯穴及與制骨有關的居住遺存;另外在居住遺址周圍還發現有比較密集的平民墓葬。第2階段(1971~1982)除配合基本建設在殷墟一般保護區和殷墟外圍進行工作外,先后在后岡、小屯、武官村和侯家莊3個重點保護區內發掘。主要收獲有:1971年,在后岡發掘商墓30多座,其中帶墓道的大墓3座,另有祭祀坑1座;1973 年在小屯南地發掘出土刻字甲骨4千多片;1976年在小屯村西北發現10多座夯土基址,有的與祭祀有關,婦好墓和17號、18號墓的發現,說明武丁時代前后這一帶曾被作為墓地;同年在武官村北地、前小營西地,發現祭祀坑250座,發掘了其中的191座;1978年春,在殷墟西區1217號墓東墓道之北,發掘甲字形大墓1座,是王陵區內新發現的1座早期墓葬;在大墓之南,發掘到為數較多的馬坑,內多埋1人2馬,另發現1具小象骨架;1969~1977年,在殷墟西區發掘939座墓葬,其中甲字形大墓5座。另有車馬坑6座。這批墓葬數量多,分布特點明顯,對研究商代的埋葬制度較有意義。
分期與年代殷墟文化的分期問題早已提出,30多年來,考古工作者進行了研究,在甲骨、銅器等方面成果尤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對鄭州商代遺址和殷墟的發掘,為解決殷墟文化的分期奠定了基礎。50年代末即有學者進行殷墟文化的分期研究。1959年,根據大司空村的發掘,將殷墟文化分為兩期,后隨發掘資料不斷增加,在此基礎上又分為4期,即大司空村一至四期。小屯和其他地點的發掘,證明這4期遺存基本上代表了殷墟文化的發展序列。各期的主要特征是:①第一期陶器以灰陶為主,也有紅陶和刻紋白陶等。花紋多為繩紋。炊器除鬲外,還有夾砂罐。有一種陶鬲呈長方體,襠與實足較高,飾粗繩紋,另有一種小口窄沿、鼓腹的鬲,飾細繩紋兼環絡紋。其他器物有豆、簋、盆、圜底罐、大口尊等。銅器種類較少,食器僅見鼎一種,酒器有爵、觚、瓿等,花紋以饕餮紋為主,也有夔紋,未見銘文。②第二期陶器亦以灰陶為主,紅陶極少,刻紋白陶多見。一般實用陶器大體繼承第一期。長方形陶鬲腹稍深,三足較矮,胎變厚,繩紋變粗,飾環絡紋鬲盛行。瓿少見,出現圈足大口尊及將軍盔形器。銅器在繼承第一期的基礎上有很大發展,新出現罐形鼎、鬲形鼎、方爵、卣、斗等,紋飾方面,出現了蟬紋、蠶紋、云雷乳釘紋、變形夔紋及三角紋等。少數銅器出現銘文,多為族徽及其他圖形文字,筆道剛勁,無波磔。③第三期陶器變化較大。繩紋普遍加粗。陶鬲近方體,襠與實足較矮,胎厚,繩紋粗,出現了侈口高頸、表面飾細繩紋的鬲和形體較小、表面飾弦紋的小陶鬲。常見弦紋簋,新出現一種飾三角繩紋的陶簋,此外有豆及泥質紅陶的圜底罐等。銅器亦發生很大變化,一期習見的錐足鼎絕跡,柱足鼎、凸底爵常見,觚形尊、觶、貫耳壺、附耳盂等在此期內漸盛行。花紋種類如前,但細部有較大變化,三角紋普遍。有銘銅器仍少,銘文筆道開始有波磔。隨葬明器增多。④第四期陶器中泥質紅陶增多,除盛行三角劃紋外,新興網狀劃紋。陶鬲體扁寬,矮襠,無實足尖,表面飾粗繩紋,高頸鬲和飾弦紋的小鬲襠也變矮,實足較小。弦紋簋已不見,表面飾三角繩紋的簋為數最多。灰陶豆不見,出現較少的直口淺盤、圈足較細的釉陶豆,紅陶罐增多。除上述器類外,還有甕、瓿等。用于隨葬的陶器多為明器。銅器主要繼承三期特征,但也有其自身特點。此期獸足鼎出現,鼎、的腹部相對變淺。銅器銘文變長,字數有達數十字者,筆道多有波磔。
殷墟文化4期的發展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但對各期具體年代考古學界的意見有所不同。如第一期偏早階段,多數學者認為屬于盤庚遷殷以后;有的學者則認為殷墟文化第一期,實際與鄭州二里岡上層屬同一階段,應稱之為“早商文化晚期”。對其他各期年代下下限的看法也略有出入。大體而言,殷墟一期年代約當甲骨第一期以前,屬盤庚、小辛、小乙時代,下限或可晚到武丁時代;殷墟第二期相當于甲骨第一、二期的年代,即武丁、祖庚、祖甲時代;第三期約相當于甲骨第三、四期,即廩辛、康丁、武乙、文丁時代;第四期約相當于甲骨第五期,即帝乙、帝辛時代,但個別遺存的年代也可能晚到西周初年。
范圍與布局通過多年的調查與發掘,殷墟的范圍和布局已大體搞清。東起郭家灣,西至北辛莊,長約6公里,南起苗圃北地,東北至三家莊,寬約4公里,總面積約24平方公里。其中,洹河南岸的小屯村東北地為商代宮殿、宗廟區,在其周圍還分布有手工業作坊,一般居址和平民墓地等;恒河北岸的侯家莊與武官村北地是王陵區。殷墟外圍發現有簡陋的地面式房基,可能是一般貧民居處。
以小屯村東北地為中心的宮殿宗廟區,已發掘夯土建筑基址53座,分為甲、乙、丙3組。甲組基址15座,分布在遺址的北邊,東、北兩面濱臨洹河,以東西向的為主,有東西成排分布的特點。乙組基址21座,位于甲組基址之南,門多向南,多數面積較大,其中最大的乙八基址南北長85米、東西寬14.5米。這組基址大都互相連接,疊壓關系比較復雜,基址之間的年代關系不甚清楚。丙組基址在乙組基址西南,共17座,門向南的9座,向東向西的各4座,面積均較小,排列頗對稱。有一些葬坑打破基址,大概是基址廢棄之后埋入的。乙、丙組基址附近均有與祭祀有關的現象。關于3組基址的年代,發掘者認為甲組最早,乙組次之,丙組最晚。
在小屯村北曾發掘到地穴式、半地穴式房基各一座,出土長方形、條形礪石260余塊,表面磨平,絕大多數無使用痕跡;錐形和彎錐形半成品600余件,多殘斷,表面留有刮削和銼痕;另有少量經過不同程度加工的玉料、石料及少數雕琢精致的藝術品。房基底部方坑中出土有鼎蓋,從出土遺物看,此處當屬商王室制造玉石器的作坊,年代約相當帝乙、帝辛時代。這一帶的居住遺存比較復雜,有各期的夯土基址,有第二期墓葬及與祭祀有關的建筑物,還有較多的窖穴。基址面積較小,一般長5~10米左右,其中有些保存灶坑或燒土面,可能是貴族居住地。這片基址以西約40米處,有一條很大的灰溝,經鉆探長約750米,寬7~21米,深5~10米,由西南蜿蜒向東北,當是人工防御設施。
小屯村南約0.5公里的苗圃北地發現有鑄銅遺址,其面積約1萬平方米,從出土的陶范看,以鑄造禮器為主。在遺址東部發現與鑄銅有關的建筑基址,遺址西部有小型長方形房基,內多有灶。年代約自武丁早期延續到商末。另外在薛家莊、孝民屯西地也發現鑄銅遺址,前者所出陶范也以禮器為主;后者面積不大,出有禮器和矛等的陶范。 在北辛莊南發現一處帝乙、帝辛時期的制骨作坊遺址,出土很多骨料、半成品和成品。制作的骨器有鑿、錐、鏃和笄等,以錐和笄為多,骨笄有的用一塊骨料雕刻而成,有的則將笄帽與桿分別制成后再套合在一起。在大司空村南地也有一處較大的制骨作坊遺址,曾發現貯存骨料的窖穴和與制骨有關的地穴式房屋遺存,所制骨器有錐、鏃、笄等,以骨笄所占比例最大,其年代約從廩辛、康丁時代延續到商末。在前述居住遺址和鑄銅、制骨等手工業作坊的周圍分布有同時期的墓葬。以孝民屯為中心的殷墟西區,則是比較單純的墓葬區,以小型墓為主,年代多屬三期以后。已發掘的939座墓可分為8個墓區,各區分屬不同的“族”,具體表現了商代“族墓地”的埋葬制度。性質相同的墓地還見于大司空村和后岡兩地。
在洹河北岸的侯家莊商王陵區,已發掘大墓13座,內有多量的殉人和人牲。在武官村大墓之南有排列密集的人祭坑,發掘者認為,這一帶應為商王室祭祀祖先的場所。
遺物出土遺物以陶器數量最多,其他有銅器、玉器和石、骨、角、蚌、象牙器等。 商代在制陶技術方面有新的發展,除夾砂灰陶、紅陶和泥質灰陶、紅陶之外,還出有刻紋白陶、硬陶和原始瓷器等。白陶多出于墓內,用高嶺土制成,胎質細膩、堅硬、潔白、精致。器形有簋、豆、壺、瓿、觶、大口尊等,形制及紋飾多仿銅器。紋飾有饕餮紋、夔紋、鉤連雷紋、蕉葉紋、乳丁紋、弦紋等,附加堆紋僅見于大口尊上。硬陶中早期常見大口直腹圈足罐,蓋為覆缽形,有鈕。武官村北地 229號墓中所出者呈淺灰色,形制及紋飾獨具特征;晚期僅發現有灰色和棕褐色小罐,肩部有的有乳釘,制作較精致。原始瓷器在第四期的遺址和墓葬中均有出土,胎質灰白,質地堅硬,滲水性很小,表面有綠釉或棕褐色釉,器形以淺盤細柄豆和罐所占比例最大,紋飾是上釉前刻劃或拍打在陶胎上的。白陶、硬陶及原始瓷器為數都很少,大概是供貴族使用的。
青銅器有禮器、武器、工具和車馬器等,為數相當多,在鑄銅技術上也有不少創新。殷墟第一期的銅禮器有鼎、鬲、觚、爵、瓿、尊、盤等,與鄭州二里岡上層墓葬所出類別比較接近。但器物形制、紋飾均有變化,且出現了二里岡期未見的瓿。第二期銅器的類別顯著增加,如婦好墓出土的(號鳥)尊、三聯□、偶方彝。銅器的紋飾也較復雜多樣,多采用主紋浮出于地紋之上的復層花紋,扉棱和獸頭也較普遍。青銅武器有戈、矛、刀、鏃、鉞及用于防護的胄,隨年代的不同,戈的形式有直內無胡、直內短胡、短胡一穿、短胡二穿等形式。青銅工具有斧、錛、鏟、削。車馬器有銜、鑣、及各種飾物。此外還出有弓形器、鈴等。當時,分鑄法已普遍被采用,一種是先鑄器體,在器體上鑄突起物或預留鑄出孔,再將附件附在器體上,澆鑄銅液后合為一體;另一種是先鑄附件,將附件嵌入器體范中澆鑄成形。殷墟時期已出現重100公斤以上的重器,杰出的代表即司母戊鼎。銘文一般為作器者的私名或族名,有的有受祭者名;還有的記載作器原因,并附記年月日;少數記有比較重要的歷史事實,反映商代晚期記事文字有所發展。殷墟曾出土大量玉器,可分為禮器、武器、工具、用具和各種裝飾品等。禮器又稱瑞玉,有琮、璧、環、瑗、璜、圭、璋等,婦好墓還出有玉簋、玉盤,但大概僅用于祭祀;武器工具類有戈、矛、戚、鉞、刀、鏃和斧、錛、鑿、鋸、鐮、紡輪等,除少數鋸和鐮、小刻刀、紡輪為實用器外,其余都無使用痕跡,當為禮儀性用具;此外還出土一些不同用途的小型實用器,如調色盤、玉梳、耳勺、玉匕等;裝飾品有笄、鐲、墜飾、串飾以及雕琢成各種動物形象的藝術品等(見彩圖玉龍、玉鳳、玉鷹、玉龍與怪鳥)。佩飾上鉆有小孔或榫槽,可供插嵌或鑲在其他器物之上。藝術品則多小型圓雕,無孔眼或榫。玉石人像不僅是藝術品,也是研究商代的發飾、衣冠、坐姿、人種特征的寶貴資料。商代晚期的琢玉技術已相當成熟,開料、鉆孔、雕琢、拋光等均有較高水平。一些墓內還出土瑪瑙、綠晶、綠松石、孔雀石等寶石制品,其中較重要的有綠晶雕制的猴、孔雀石雕制的人和動物。石器所用石料有大理巖、硅質板巖、石灰巖、泥質灰巖、碳酸鹽巖和蛋白石等,以大理巖制品最為精美,有些雕成禮器,如豆、帶蓋盂、觶、瓿及小型的壺、罐等,1003號墓曾出土1件石簋斷耳,上刻12字銘文。大型石雕藝術品則有圓雕饕餮、對尾雙獸和獸頭等,圓雕的饕餮背后有長方形槽,推測是建筑物上的裝飾品。婦好墓所出刻“司辛”二字銘文的石牛,可能是祭品。其他質地的石器,有杵、刀、鐮、斧和磬。石磬制作較精致,有少數刻有花紋,如武官村大墓所出的虎紋大磬、在小屯采集的龍紋石磬等。
骨角器有武器、工具、日用器和裝飾品。武器只見有骨鏃,工具和日用器有鑿、鏟、錐、刻刀、梳、匕和勺等,裝飾品有蛙、管、環、等。所用骨料以豬的小腿骨所占比例最大,骨匕則用牛肋骨為原料,表面一般磨光,骨笄花紋較多樣,刻刀、匕和勺的花紋也較精致,骨蛙造型逼真,有小孔,當為佩飾。蚌器發現較少,多為刀、鐮、鏟等,另有蚌泡、蚌片等鑲嵌飾物。象牙雕刻紋飾多較精致,但過去發現完整器形很少。婦好墓出土的3件象牙杯,兩件成對,通體飾雕琢精細的花紋,并鑲嵌綠松石,極為美觀;另一件較大,有流有(上扳下金),通體雕琢精細的饕餮紋和鳥紋,上端飾饕餮紋,下部作頭向上的虎形(見彩圖帶流虎(上扳下金)象牙杯)。絲麻織物僅見殘片,多粘附在青銅器表面,殘存面積一般僅數平方厘米。經鑒定麻織物有細麻布和粗麻布,絲織品以平紋絹為多,另有少數大孔羅和回紋綺。
歷史地位殷墟是商代后期的都城。相當于這一階段的遺址分布較廣,河南省北部、西部和南部發現的商代遺址或墓葬,河北省磁縣、邢臺的商代遺址,所出陶器均與殷墟接近;藁城臺西遺址晚期年代相當于殷墟文化早期,所出陶器與銅器有明顯的殷墟影響;晉西北一帶發現的商代銅器群,大部分禮器與殷墟早期的同類器比較接近,反映了武丁前后與這一地區的方國有比較密切的聯系(見石樓銅器群);山東省境內的商代遺存,如濟南大辛莊遺址、益都蘇埠屯商墓等,文化面貌均與殷墟接近;在南方的江蘇、安徽、湖北、江西、湖南等地區的同時代遺址中,均可不同程度地見到殷墟文化的成分。由此可見,商王朝的領域和其影響所及的范圍是相當大的,而殷墟則代表了商代晚期文化發展的最高水平。70多年的殷墟發掘已取得豐碩的成果,大量的遺跡有助于人們研究當時的社會生活,豐富的遺物說明了商代后期社會發展的高度水平。隨著殷墟發掘的深入,各方面的研究也逐漸展開,甲骨學、商代青銅器、商代的人殉和人牲、商代的族墓地制度、各種手工工藝水平、商代的社會性質等方面的討論漸趨深入,有的并取得可喜的成果。但仍有一些學術課題沒有解決,如殷墟的城防、與各地文化的聯系、一些重要遺跡的性質等,都有待進一步發掘與研究才能解決。【原標題:殷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