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花鼓戲原是廣場街頭的表演藝術,表演時,以草地為臺,以一張蘆席為表演區域。花鼓是一男一女對唱的一種藝術形式,兩人一臺戲。演員可以根據劇情的需要,充當各種行當,多種角色。演員的面部只著淡裝。男演員身著短道袍,系白腰帶及兩片水裙,足登快靴,頭戴圍有黃色飄帶的白氈帽,臉上用特制的轉柱胡子卡于鼻下,手持一馬鞭;女演員多數是身穿紅綢上衣,綠緞子褲,腳穿彩鞋,腰束彩帶,頭戴紅花,手中拿著紅手巾。寺河花鼓有9腔18調。腔腔有別,調調不同。 每唱一調,就有一段鑼鼓經。在鑼鼓敲打之中,伴奏者常常根據劇情的需要,加一些“恩、呀、哪”的虛字,以襯托演員之腔和角色之情。1953年,焦作的寺河花鼓戲參加了河南省第一屆民間歌舞會演,演出的《采茶燈》榮獲二等獎。寺河花鼓開始只用鑼鼓伴奏,近年來又配上管弦樂,增加了戲劇氣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