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個多忌諱的國家,忌諱的內容包羅萬象,幾乎涵蓋所有人類生活。這里輯錄的只是古懷慶民俗諸多忌諱中的幾種。
一、一桌酒席先上一個菜時,不能急于開席。因為民間有諺曰“倆碟待客,一碟喂鱉”,因此最少要上兩個菜才能開席。
二、酒席桌上先上三個菜時,也不能開席。因為祭祀時香案上的供品擺放的是三個碟子。因此人們寧可先端下一個菜,然后開席。
三、喝酒猜拳時,若出兩個手指,不能伸食指和中指;若出一個,不能伸食指或小指。因為食指和中指同出象叉子叉人;伸食指有扎人之嫌;伸小指有侮人之嫌。
四、酒宴上不能將筷子插在飯菜上。因將筷子插在飯菜上有燒香祭祀之嫌。
五、在別人詢問自己年齡時,年滿45歲的人往往不說自己45歲了,而說我去年44歲或我明年46歲。因為據說驢的壽命是45年,為了避諱而言他。
六、孕婦忌吃驢肉、兔肉、狗肉。因為據傳吃驢肉就會象驢懷胎一樣得12個月;吃兔肉生下的孩子容易是豁嘴(唇顎裂);吃狗肉生下的孩子容易是環眼。
七、抱別人的孩子時,忌說這孩子這么“沉”,應說“重”或“砧(讀zhēn)”。因為說“沉”有“死沉”之嫌。
八、探望病人忌在下午或晚上。因為下午、晚上有薄暮日落之嫌,疾病痊愈得慢。
九、自家大門忌與大路、胡同、曠野或別人家房脊上的獸頭相對。相對時要修影壁墻遮擋,或在自家的墻上掛一面鏡子以反照,也有在自家門口豎起“泰山石敢當”的石條。因為大路、胡同、曠野、獸頭都有口,俗諺曰“口對口,傷人口”,有被吞、咬或風水被破壞之嫌。
十、家有喪事,孝子忌帶著孝布進入別人家里或把祭奠用的供品、紙品帶入別人家里或放在門口。
因為生孝或祭品入宅被視為大不吉利。
十一、寫信不可用紅筆。因為只有休書和報喪或絕交的信件才用紅字書寫,更忌諱用紅筆寫信封,因為只有死囚才用紅筆寫信封。(韓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