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頡墓在郊區柳園口鄉劉莊附近,黃河大堤之外。它北望黃河,南臨大堤,其上有市文物部門立的碑。倉頡墓墓高3米多,周長50米。據明、清時的記載,此處原有石牌坊、倉頡廟等建筑。
據南宋人羅泌所撰《路史》所引的《禪通紀》稱:“倉頡居陽武而葬利鄉。”關于利鄉的位置,羅泌稱,浚儀縣即春秋之陽武高陽鄉也,或曰利鄉。北魏時期,酈道元在《水經注·渠水》中就指出:“大梁,本春秋之陽武高陽鄉也。”酈道元還引《陳留風俗志》說(浚儀)縣有倉頡師曠城。北宋末年,孟元老在所著的《東京夢華錄》中幾次提到,倉王廟在外城東北,都人燈節后出城探春,重陽節赴郊外登高,都是去州北倉王廟。宋代以后,開封人口銳減,城墻縮小,倉王墓便顯得極為偏僻。明、清時的地方志都指出:倉頡墓和廟在府城東北20里。明代《汴京遺跡志》載:“倉頡墓在城北時和保俗呼倉王冢是也。按《禪通紀》倉頡居陽武而葬利鄉,所謂利鄉即時和保之墟也。”由此可見,陽武和利鄉,都是開封在春秋時期的名稱。
據有關資料記載,1992年6月3日的《開封日報》報道了我市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18處,倉頡墓名列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