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資料顯示,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資金75億元,支持大遺址保護、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和紅色旅游經典景區革命文物保護等。同時,安排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6.63億元,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搶救保護、資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等。這樣的支持力度不可說不大。
在面對大筆資金投入的情況下,文化遺產的保護所涉及的內容也愈來愈寬泛,諸如社會學、生態學、經濟學的介入,可能讓文化遺產活在立體世界里,其生命力也能更好地延續。今年6月,海南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走向街頭,讓其活在現實生活中,而不是一處“盆景”,這種方式讓大眾對文化遺產多了認知的同時,也有助于保護的推進。
誠然,文化遺產在保護過程中也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諸如南京城墻上跑起黃包車,有的地方文化標志拆遷了再重建,都可能有損文化遺產的保護原意。這個保護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系統工程,也與地方政府對文化的認知高度有關。在大多數時候,文化遺產所面臨的困境是有現實背景,其產生、發展都有一個過程,但作為地方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遺產所帶動的不一定是GDP的增長,而是對傳統文化的傳承和繼承,在此基礎上才有可能進一步將地方文化推廣出去。
有人將文化遺產保護視為留住鄉愁,但在我看來,文化遺產的保護,更多的是地方政府要放下身段,對地方文化進行系統梳理,建立數據庫,根據其瀕危的情況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使文化遺產得以更好地活下去。倘若這文化遺產保護只是打造缺乏生命力的“盆景”,即便是投入再大的資金,也未必能夠使其活下來。(朱曉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