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 強
“美女,你騎石象路文物上擺出各種姿勢玩自拍,自己高興了,可卻不顧腳下踩的‘坐騎’卻是世界文化遺產、有著600多歲的文物呀!”前日上午,市民徐先生在南京中山陵風景區明孝陵石象路上,發現一位美女騎在文物上玩自拍,不停地變換姿勢,忽而坐著、忽而仰躺著,持續近5分鐘,覺得十分不雅。(9月15日《揚子晚報》)
對游客不愛護文物的不文明行為,理所當然應予以譴責,對故意在文物上亂刻亂畫的個別游客,還應該依法追究責任。但是,作為文物的管理者,是不是也應該反思,是不是應該對管轄區的文物采取更好的保護措施,以防止類似不文明行為再次發生?
我國的《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負責管理文物保護單位的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很顯然,南京中山陵風景區明孝陵石象既然是世界文化遺產、有著600多歲的文物,管理者就應該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來確保文物不受到游客隨意作踐甚至是破壞。然而,石象的管理者是如何保護文物的呢?僅僅是在石象旁邊立著一塊“請勿攀爬石象”牌子。中山陵園管理處的一位工作人員稱,他們也日常加強巡查,但因為人手不足,主要還是靠游客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假如文物的管理者能夠在石象的四周設置隔離網或者防護網,讓游客對文物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還能發生美女騎在文物上玩自拍的不愛護文物行為嗎?
舉一反三,近日發生的故宮大缸被刻字事件,假如文物的管理者能夠多做些“事前諸葛亮”的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讓故宮的大缸多一些保護,不給游客“親近”大缸的機會,故宮大缸又豈能遭“張濤”、“劉雅”、“梁齊齊到此一游”這樣的毒手?
在當前旅游景點文物屢遭少數不文明游客黑手的情況下,一些景區對文物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很有必要,絕大多數游客也能夠理解,畢竟瞻仰文物用的是心,而非親手摸上一摸,更不可刻上“某某到此一游”。
對文物疏于保護,非要等文物被損毀再去報警追責,即使追查到違法責任人,即使對違法者進行嚴厲的處罰,也對被損毀的文物于事無補。保護文物,與其做“事后諸葛亮”,顯然不如做“事前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