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的歷史可追溯到五、六千年以前。現有原始社會新石器時代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遺址。商周時代,這里是應國。史籍最早見于公元前1324年,《左傳》、《詩經》、《史記》等書皆有記載。唐朝詩人元結,南宋名將牛皋,明代醫學家滑壽,春秋戰國時期的思想家墨翟,清代文學家李綠園,近代農民起義領袖白朗,葉姓華人始祖、史稱葉公的政治家沈諸梁都生長于此地。歷代文人墨客孔子、李白、韓愈、顏真卿、劉希夷、蘇東坡、歐陽修、范仲淹等或為官斯地或漫游此方,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
北魏孝文帝太和元年(477年)置高陽縣,縣境有高陽山,縣治在今高陽里。1957年由葉縣、寶豐二縣析置平頂山市。平頂山以山峰平頂為名。
平頂山境域古為豫州地,殷商時期,居住著應、桀部落。西周為武王宗室應侯封地,春秋戰國時期,分屬韓、魏、晉、鄭、楚。秦統一后,分屬潁川郡、三川郡和南陽郡;漢改三川郡為河南郡,北部仍屬潁川郡。晉析潁川置襄城郡,平頂山屬河南郡、襄城郡、南陽郡。南北朝時,先后分屬魯陽郡、襄城郡、南安郡、汝北郡、汝南郡、順陽郡、漢廣郡。
隋朝時,分屬襄城郡和潁川郡。唐代先后分屬汝州、許州、襄城郡。宋元起至明清,平頂山境域分屬汝州、許州和裕州。民國初年屬河洛道、汝陽道,后分屬豫南道、豫東道、豫西道。
新中國成立后,平頂山地區分屬洛陽專區、許昌專區。1953年國家大規模開發平頂山煤田,1954年成立平頂山煤礦籌備處,1956年1月,成立中共平頂山礦區委員會,同年3月,成立許昌專員公署平頂山辦事處,下轄東高皇、大營、西高皇、井營四個鄉。1957年3月26日,經國務院批準,設立平頂山市,屬省直轄市,下轄二鎮四鄉,即諸葛廟鎮、西高皇鎮和大營鄉、東高皇鄉、井營鄉、姚孟鄉。1958年,市區設立五個街道辦事處,城市建設開始起步。1960年撤銷寶豐縣,將原縣屬行政區域劃歸平頂山市,次年又恢復寶豐縣制,仍歸許昌專署領導。
1964年3月,平頂山市改為平頂山特區,實行雙重領導,以煤炭部領導為主,河南省領導為輔。1968年3月,恢復平頂山市,仍為省轄市。1969年設置新華區和衛東區。1971年建立西區。1977年舞鋼區劃歸平頂山市,1979年舞鋼區又劃歸許昌地區管轄。1982年,舞鋼區重新劃入平頂山市。
1983年9月,分屬許昌地區的魯山、寶豐、葉縣三縣劃歸平頂山市管轄,1986年2月又將許昌地區的襄城縣和郟縣、洛陽地區的臨汝縣劃歸平頂山市。
1988年6月,撤銷臨汝縣,設立汝州市。1990年9月,撤銷舞鋼區,設立舞鋼市。二市均為河南省計劃單列市,由平頂山市代管。汝州市2010年被省政府省發改委確立為河南10個省直管試點縣市之一。 并于
20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省直管體制。
1994年8月10日,民政部批復(民行批[1994]118號)同意將平頂山市郊區更名為湛河區。1996年12月,襄城縣又劃歸許昌地區。1997年12月18日,國務院批準(國函[1997]111號)設立平頂山市石龍區。至此,全市轄四縣(魯山縣、寶豐縣、葉縣、郟縣)、四區(新華區、衛東區、湛河區、石龍區),代管汝州市、舞鋼市,全市共有99個鄉(鎮)、25個街道辦事處,299個居民委員會、2584個村民委員會。
2005年,平頂山市鄉鎮區劃調整,撤并5個(原出處為9個)鄉鎮。舞鋼市撤銷王店鄉,并入尚店鎮管轄,尚店鎮人民政府駐地不變;撤銷安寨鄉,并入棗林鄉管轄,棗林鄉人民政府駐地不變。魯山縣撤銷土門鄉,并入背孜鄉管轄,背孜鄉人民政府駐地不變。寶豐縣撤銷觀音堂鄉,并入大營鎮管轄,大營鎮人民政府駐地不變。石龍區撤銷南顧莊鄉,設立相應街道。撤并后,平頂山市全市有93個鄉鎮、39個街道;平均每個鄉鎮人口為5.19萬人,平均面積為84.75平方千米。
2011年,汝州市由省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