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氏人民之服飾,從明、清,民國至今,近500年內,隨著社會的進步,變化很大。其總的趨勢有三:其一,由封建的等級制度,轉向平等的統一。其二,款式上由長袍,闊柚,古老、華麗,轉變為合體、新穎、美觀、大方。其三,由手工的精工刺繡或粗制濫造,轉化為機器縫紉,省時,省工、適用耐穿。
禮服
明清時代,官民之間在衣著上有嚴格的等級區別,絕不允許亂穿濫用。官服尚有文武之分,均按品綴大小而定。
明制官服等級的分別在于紗帽、蟒袍和玉帶。而清制的分別則在于頂帶、花領、補服。民間科舉考中的“舉人”、“秀才”和捐職的“監生”。“從九”,他們的帽子上也都裝有按規定樣式的“頂子”(對那些不學無術,掏錢買“頂子”而耀武揚威者,群眾則諷之為“雞屎厥”),腳上穿的,七品以上官員為粉(白色)底靴,士人多為“抓地虎”靴子。
在平民百姓之間雖然窮與富差別很大(富則綾羅綢緞、窮則布衣),但如遇婚喪大事事,親友往來都必須禮服,俗稱“長袍短褂”,顯得文質彬彬。
清朝時辮,男子的禮服冬季為黑色或深籃色大襟長袍,外套對襟短棉褂,頭戴“秋葉帽”,腳穿黑布鞋,白布襪;夏季則穿藍色或灰色長衫。女子冬季上身內著緊身小襖,外套身長袖寬的衫子;下身內穿棉褲,外束繡花裙子,后扎“腿帶”,腳穿木底繡花鞋,頭戴各種金銀“首飾”,并有耳環、項圈、壓鈴,手鐲,戒指等飾物;夏天除以單易棉外,其裝束不變;至于衣著的顏色,繡花的艷素則隨著年齡變換。
民國時期,在西方文化的影響下,服裝大有改革,政府職員,冬夏皆著“中山裝”的制服,冬季外套西裝大衣(當時俗叫大氅)。平民百姓男的冬穿長袍,夏穿長衫,頭帶毛氈“禮帽”:女的則穿”旗袍”和“繡花鞋”,仍戴首飾,老年婦女戴“頭箍”。孩子們的衣著,冬夏皆為花花綠綠,其帽子特別講究,夏季戴“呼吸塌”,春秋戴“圈圈帽”,初冬戴“護顱帽”,嚴冬則戴“腦包帽”。各種帽子都用綢緞做成,上綴各種美麗的花卉圖案,并裝有銀質的“老虎頭”、“帽爺爺”,“銀鈴鐺”等飾物,頸上戴有項圈,上系銀牌、銀鎖,銀線、銀荷包、銀倒驢及瑪瑙片等一串飾物,冬夏帶小手鐲,鐲上佩銀鈴,腳上穿的小花鞋也非常精致,計有“兔娃鞋”、“貓娃鞋”,“虎頭鞋”等。其它尚有“花媽兜”、“花護巾”、“花帕帕”,嬌慣的獨生子女還有穿“百家衣”的。
到建國以后,服裝逐步演變為統一的形式,無禮服,便服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