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驀然回首,驚現刑警中的“這一個”——讀奚同發的“吳一槍”系列小說有感

2013/6/20 11:14:55 點擊數: 【字體:


    奚同發的“吳一槍”公安題材系列小說,總體感覺是短小精練、主題明確、含義雋永。盡管作家沒有筆酣墨飽地描繪廣闊的社會生活,卻以細膩的觀察力、別開生面的角度、新穎獨到的藝術構思為廣大讀者奉上了一個讓人刻骨銘心的刑警形象。

    如果讀者僅讀一篇有關“吳一槍”的小說,也許說文本中設置了太多的偶然與巧合,甚至認為同發把刑警吳一槍美化或神化了。當我們把“吳一槍”系列讀完之后,驀然回首,才發現“狡猾”的同發是在用系列小說這種文學樣式,全方位地打造吳一槍這一個人物形象,是在苦心地雕琢這名警察英雄,把這位個性鮮明的刑警打磨得有輪有廓、栩栩如生,立得起、站得住、活得長(盡管他犧牲了,吳一槍這一刑警形象依然活在讀者心中),為當代文學新增添了堪稱“這一個”的獨特的人物形象。這個生活在復雜、險惡對敵斗爭環境中的刑警遠離偽崇高,立警為公,執法為民,酷愛本職,敢愛敢恨。面對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其胸中信念大廈沒有倒塌,甚至沒有絲毫傾斜;面對歹徒的挑釁,他沒有退縮、懼怕。他視槍如命,槍法精準,達到了人槍合一、出神入化的特別境界,以至于人們,包括他自己都忘記了他的本名,而只記得他的傳奇綽號“吳一槍”。

    竊以為,“吳一槍”系列中,除《與吳一槍有關或無關的事》之外,其余篇什皆彰顯警察意識和職業敏感,《最后一顆子彈》尤為特別。此文濃墨重彩在于刑警吳一槍良好的心理素質,著力渲染吳一槍與歹徒心理較量的驚心動魄,有看頭;勝負出人意料,更有嚼頭。

    同發在描繪令人窒息的雙槍對峙情景時,憑細節取勝。小說通過捕捉易被讀者忽視的細微動作來完成這場罕見的心理決戰。在這場殊死較量中,敵對雙方高度緊張不言自明,關鍵是緊張情緒是否流露的問題。換句話說,是否不動聲色。該小說按理性邏輯推斷,面對窮途末路的持槍歹徒,空無一彈的吳一槍必輸無疑。可是,結果卻出乎意料。為什么?究其原因是歹徒頭腦不冷靜,也冷靜不了。

    且看小說中的原文:“吳一槍紋絲不動,只是雙眼如匕首般刺向對方。”此前,“吳一槍輕松而鎮定地說。”“吳一槍的臉上寫滿了自信,一字一頓清晰地說。”而犯罪分子的表現呢?“歹徒雖然滿臉猙獰,卻流露出一絲令人難以察覺的心虛。這并沒有逃過吳一槍敏銳的眼神。” “吳一槍感到對方明顯地全身打了一個激靈。”……兩相對照,我們會發現犯罪分子心理逐步處于劣勢,直至“歹徒緊盯吳一槍,慢慢地抬起有些發抖的左手,雙手握緊那支沾著泥草晨露的***,他似乎看到吳一槍眼里另一個人舉槍的影子。”這些不易察覺的細節旨在揭示較量雙方的隱秘心理,種種跡象表明歹徒心理上已經被打敗。如果沒有下文,我也能猜出勝負。聰慧的同發在劍拔弩張中又追加了一個情節——吳一槍曾經因為追求舉槍動作的完美而導致戰友犧牲。這個情節的植入,不僅僅是為了緩和緊張的氣氛,讓讀者喘口氣,更主要是力挺吳一槍生死關頭還在力爭“聚精會神,槍人合一”,追求“完美一些”,如此運筆,再次盛贊吳一槍鎮定的心理狀態,從側面褒揚了其良好的心理素質。

    以上所述只是吳一槍克敵制勝的原因之一。犯罪分子手中有糧(彈),心中應該不慌,可是他的行為與社會公德相違背,代表著邪惡,代表著非正義,“心虛”本在情理之中,而刑警吳一槍則是正義的化身,這是吳一槍獲勝的第二個理由。第三,久經沙場的吳一槍面對窮兇極惡的歹徒,面對復雜的局面,已經學會了如何駕馭。本人作為一名人民警察,從吳一槍的行為中讀出了共鳴。因為我們在平時的練兵中,都是在不自覺地練定力。就拿站軍姿來說,在烈日下紋絲不動站一個小時,聽憑汗水像蚯蚓一樣在臉上爬,頗像高僧打坐徹底忘我。吳一槍遇事泰然、處變不驚,還得益于平時的練兵和實戰。

    接著看“吳一槍手中的槍一動不動,鏗鏘銳利的聲音頓時劃破凝滯的空氣傳遞開來。”“‘二……’聲音依然洪亮、堅定而自信地穿透林子間。” 吳一槍聲如洪鐘,從氣勢上就可壓倒犯罪分子,讓他膽戰心驚,“苦膽也裂了”才顯得真實。同發在聲音上傾注筆力,肯定了警察的智謀,將“兵不厭詐”一詞罩在吳一槍頭上也不為過,可算作吳一槍取勝的第四個要素。
由此可見,同發在《最后一顆子彈》中用短短的幾百個字就把一個有勇有謀、穩健有加的警察形象給立起來。為了把吳一槍雕刻成“這一個”,同發又進一步從其身上發掘閃光點。

    如果說《最后一顆子彈》是從正面描繪吳一槍用心理戰術擊潰犯罪分子的話,那么,黯淡了刀光劍影的《吳一槍的兩槍》則從側面描繪吳一槍精準的槍法震懾敵人,在文尾才借一個看大門的老人之口道出,看似輕描淡寫,實則有的放矢,像吳一槍的槍法一樣。吳一槍讓黑道殺手自慚形穢地逃遁,筆力含蓄,或者說隱晦。小說開篇就說“露一手”在鬧市制造了幾起駭人聽聞的案子,還向吳一槍發出“邀請”。為了獲取線索,吳一槍勇敢赴約、孤膽應戰,將個人生死置之度外。這種單刀赴會,也是吳一槍警察意識的寫照,充分說明他立警為公、不怕犧牲、膽識過人。

    “吳一槍的兩槍”是有些玄乎,無怪乎“別人就撇嘴說,不可能,吹牛……”套用時髦話語,“至于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因為文學是情感的真實,而不是科學理性的真實。于是,我信。

    什么是文學?文學就是轉彎抹角地說。現在姑且承認同發在《吳一槍的兩槍》中把吳一槍神化了,那么,在《尋槍》中則把他還原為一個普通人,也寫了他的失誤,即還原了神槍手的本來面目,如小說結尾:“這?太不可思議了吧?吳一槍望望手里的空彈殼,再看看嵌入錢幣的彈頭。”“事后,檢驗報告證明,彈頭與彈殼確實不是同一顆子彈的。”“吳一槍嘴里發出‘切’的一聲,接著罵出了一句他認為最粗的話。”

    《尋槍》和《吳一槍的兩槍》亦真亦幻,一步一步地把這個刑警吳一槍寫活了,譬如既寫了其槍法讓犯罪分子佩服、膽寒,從而望而卻步,也寫了他的失手。當然,兩篇都或隱或顯地體現了警察的職業意識。在《尋槍》中吳一槍為何要尋槍,是因為槍是榮譽的象征,槍之于刑警似生命,甚至勝過生命。不然,《刑警吳一槍》中就不會出現如下句子:“他的槍被收走了,他的心似乎也被掏空了,整個人都輕得要飄起來。政委后來找他談話。沒了槍,他人都沒了重量一根雞毛似的,什么也沒聽進去。”該文本的職業特征鮮明至極,警察意識更為“赤祼”。吳一槍本來滿腹委屈地回家探親,面對突發搶劫案,完全可以置若罔聞、退避三舍,他為什么要挺身而出?這是職業習慣使然、是潛意識的突出、是責任感的升華,他的大義凜然之舉再次彰顯警察意識,秉承了職業人在社會中的承擔和人類的核心價值觀。

    《吳一槍的郁悶》與《刑警吳一槍》形成典型的互文。吳一槍的特長是槍技精湛,而不是作演講、表演口才、張揚自己,可謂“聞道有先后,術業有專攻”。當他被動地被置于臺前、聚光燈下時,特別是沒有配槍時,他心里的失落感是非常大的。“實在憋不住的他終于溜出賓館。他知道,自己只有進入刑警狀態才能完成對演講稿的記憶。不知不覺來到火車站,不知不覺就與兩個小偷交了手。” 籍此,淡泊名利、牢記人民警察宗旨的他的舉動同樣是彰顯警察意識。

    當然,作為英雄的吳一槍也有苦悶彷徨,也有失落不快,并沒有被同發強捏成高大全式的人物。以上兩篇小說皆刻畫了吳一槍沒有配槍時的細微心理狀態,道出了其心中的苦悶,再次把這一個刑警人物立體化了。同時,兩文本又從另一個側面烘托出吳一槍的敬業樂道。刑警隨身帶槍猶如我們隨時出門帶上鑰匙一樣成了一種習慣,這就是職業習慣,非一朝一夕養成。《刑警吳一槍》中“左手握成槍的樣子,右手食指則以扣扳機狀一直僵硬著……”也是習慣天成。

    《吳一槍的愛情》則側重刑警的職業特征,包括下意識的動作。如“‘新新人類’的女孩約會時與吳一槍開玩笑,蒙他眼睛,他竟用‘雙手擒拿’的動作對付她。女孩認為他‘生活這么天天緊張、時時戒備,累死人啦,一點也不好玩!吹了……”。這一插曲更多地揭示出刑警這一職業不為人了解的那一面。在人民大眾眼里,刑警是另類。他們的大公無私、高度戒備狀態與浪漫無關,與親情有隙,與警察意識緊密相聯。如果同發兄不與刑警零距離打交道,是讀不懂、讀不透他們的。在此,用一句文論術語來說,同發寫出了真實的生動的刑警。

    《玫瑰殺手》和《天……真準啊》敘述視角獨特,前者是以殺手自己的口吻來講故事,大大地增強了小說的真實感。后者的敘述視角是變換的、多維的,稱得上敘述中的“這一個”。《玫瑰殺手》中“做了十多年職業殺手” 與《吳一槍的兩槍》中“露一手”一樣,在道上“德高望重”,但與神槍手吳一槍交手后,才甘拜下風。兩文憑借獨到的敘述再次寫出了吳一槍的槍法高明,宛如有神助。與前面幾篇連在一起細讀,我們就會發現這一個吳一槍不一般,他必將青史留名、永垂不朽,足見這個人物形象生命力頑強。

    同發的十篇小說中,大部分以吳一槍精準的槍法作為點染的重心,描繪出了這個人物的總體特征,但在《絕殺》中卻暗含悖論,吳一槍因槍法得名才遭受重創,真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據米蘭·昆德拉說,塞萬提斯的小說偉大在于讀者在其間找不到一種明確、可以解決人生悖論的道德信念,只能找到一連串生命疑問。誠然,吳一槍槍決欣賞自己的上司是不道德的,等到真正開槍時,他又打了三槍,豈不是更不道德?可是,“后來公安內部傳說很多,一個版本是,柳軒并未死,這種打法,形似‘絕殺’,其實也有可能是短時間造成的死亡假象”。那么,吳一槍的行為究竟是道德還是不道德?“說到底,塞萬提斯的小說之所以偉大,就在于它肯定或認可了人生的道德相對性和模糊性”(劉小楓語)。那么,我們在閱讀作品時,是否同樣不能對吳一槍這個警察形象進行道德評判?

    思想深刻的《絕殺》當之無愧是篇佳構。吳一槍表面上殞命于劫匪,真正的罪魁禍手是誰?他為何成為警界權謀的犧牲品?……這真是生命的疑問。假設吳一槍槍法一般,他就不會去行使本該由武警來完成的行刑使命,更不會充當一號射手。 他“執行的對象竟是昔日最欣賞他的公安局原副局長柳軒”,僅這一句,同發就把吳一槍置于兩難困境中,寫出這個小人物“受難的靈魂”(胡風語)。此處與《阿瑪尼的手感》(公安作家黎明輝的短篇小說)有異曲同工之妙,它講述的是一個看守警察喻飛與涉嫌貪污的老領導顧局長在一間小屋心理對弈的故事。

    依吾愚見,《絕殺》系十篇中的扛鼎之作,思想容量很大,真正體現了小說精神的復雜性。當然,此作的成功更多是得益于同發繪聲繪色地塑造吳一槍“這一個”形象。因為形象是思想的載體,思想是形象的靈魂,思想的深度與形象的力度是成比例的。

    按時間發展順序來看,緊跟《絕殺》的是《與吳一槍有關或無關的事》,它以反諷、搞笑成份居多,不再充滿激情,反倒是悲情彌漫。英雄已逝,其業績也隨風而去。但把英雄當作道具說事的還有很多很多,這些人打著“還原神槍手吳一槍的本來面目”的幌子,結果呢?在我看來,倒有解構英雄之嫌,帶給英雄家屬更多的是悲痛。刑警吳一槍生前活得不瀟灑、不浪漫,死后也不安寧。要言之,愛憎分明的同發對吳一槍這個警察形象是傾注了幾近十年的心血,并對其懷有復雜的情愫。

    綜觀“吳一槍”系列小說,我們會發現同發把吳一槍寫活了,使他成了文學人物畫廊中的“這一個”(如果能連綴成中長篇,使吳一槍成為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也許影響更大)。同發擯棄部分公安文學作品中的諸多模式化情節,去宏大話語,用獨到的細節構建警察形象,難得!雖因篇幅所限,沒有面面俱到,至少寫出了警察意識和職業化下的人物的個別性。每篇文本語言富有質感,潛藏豐富的信息,如《吳一槍的愛情》中看似不痛不癢的一段話:“如今雖然像以前那樣需要英雄,畢竟英雄已不再是當年的英雄,除了鮮花掌聲,卻收獲不了愛情?”頗具時代感,折射出了當下人們的擇偶標準和價值取向。

    維納斯因斷臂而成美神,吳一槍系列小說中的多篇曾被十多家刊物選載,還進入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試卷,高招、中招的模擬試卷,語文月考或期末期中試卷,而《刑警吳一槍》一篇今天讀來卻存在明顯的缺憾,那就是吳一槍攜帶槍支飲酒實屬違反“五條禁令”,有損警察形象,從而引起人們的誤讀,當算暗傷一處。好在此作問世于“五條禁令”頒布之前,作者沒有先知先覺,相信細心的讀者定然會諒解的。(注:10篇“吳一槍”系列被收錄到奚同發小說集《木兒,木兒》,此書將由四川文藝出版社近日推出。) 文/張友文【原標題:驀然回首,驚現刑警中的“這一個”——讀奚同發的“吳一槍”系列小說有感

    附奚同發小傳: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出版有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隨筆集多部,其中《最后一顆子彈》被評為鄭州小小說學會優秀文集獎,并與《浮華散盡》文集一起納入中國現代文學館藏。作品曾獲全國年度一等獎、優秀作品獎、河南省文學獎、河南省五四文藝獎,收入中國作協、中國小說學會等數十家權威年度選本,或運用于全國碩士研究生試卷,北京、天津、河南等國內十多省市高考、中考模擬試卷。2007年與馮驥才等作家一起被評為“全國小小說十大新聞人物”。
 

責任編輯:C009文章來源:新華副刊 201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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