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為樂,當然是美德,但是眼睜睜看著“貧困勞模”在自己的生活依然沒有改善的情況下,不斷“慷慨解囊”,我們心里是啥滋味?是否該勸阻他繼續“樂善好施”?
對此,輿論間已經議論紛紛,莫衷一是,針鋒相對。有人認為,勞模捐款固然是高風亮節,但這也反映了我們以往宣傳的錯位,我們習慣于把勞模樹立成一種高大全的形象,使勞模面臨很大壓力,這獎金不捐,好像就和自己的“形象”不符。但事實上,假如勞模的物質條件能夠得到改善,就能使普通人從他們身上獲得更多的教益,勸止勞模捐出慰問金具有示范意義。而昨天《人民日報》發表的評論持不同觀點,認為領導和群眾不贊成勞模捐款,體現的是一種對英雄流汗后的人文關懷,但這卻違反了吳如的意愿。吳如捐款的原因在于,他覺得還有很多比他更窮的人需要幫助。在他看來,自己是幸福的。他一再堅持把這5000元錢捐獻給社會,內心是真誠的。文章認為,吳如的行為體現了一個有責任感的社會公民的高尚品格。所以,吳如的“義舉”不應被“制止”。
見仁見智,都有道理,但是目前我們輿論導向的重點究竟是什么?這是一個焦點問題。
長期以來,我們的傳媒習慣把勞模塑造成“高大全”,動輒就把他們拔高成不食人間煙火的“神”。所以,無論是勞模自身,還是平民百姓,都覺得既然是勞模就應該渾身上下都充溢著“奉獻因子”,無時無刻不該“先人后己”。這種思維定勢持續了好久,直到現在。從記者采訪開始,就想“套”出勞模的“豪言壯語”,捕捉他們的“閃光點”,一旦有那么些許“寶貴材料”便如獲至寶,在報道里大大地渲染一番。其實從根本上說,有些記者和傳媒忽視了最基本的事實:勞模也是人!
女科學家陳化蘭對禽流感的防治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第二屆中國青年女科學家獎。就在頒獎典禮上,許多記者前來采訪。有記者盯住她問:十萬塊錢的獎金怎么花?有人提出要捐出去,或者要設基金,那你這十萬塊錢怎么花?――看,這不是在“套話”嗎?卻不料陳化蘭的回答使人大跌眼鏡,她很干脆地說:你不要想著讓我說出革命的豪言壯語,我買靴子!而后來央視前去采訪時,發現她辦公室里放著很多方便面,她一再聲明自己并不窮,吃方便面是因為喜歡。――這樣的表現,“貶損”了女科學家的形象沒有呢?非但沒有,反而令人感覺更有血有肉,更可信可近。其實,一個勞模,一個先進人物,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是對社會的貢獻;用自己的勞動所得改善生活,正大光明、天經地義。我們的輿論何必在強化前者的同時,無視后者,而竭力放大他們的“無私捐贈”,“樂善好施”?在央視講述吳如勞模事跡的一位節目主持人說得好:在我看來,既然是勞模,那就不光在工作上當模范,也更應該在享受自己辛勤勞動所帶來的勞動成果方面當模范,只有這樣,才能吸引更多的人來愛勞模,學勞模,當勞模。――這才是辯證法。
當然,我們絕不是否認“貧困勞模”助人為樂的善良愿望,也為他們“先天下之憂而憂”的高尚情懷深深感動。但是,只要有點理智的人,就會像河南省總工會主席那樣,勸阻他無限制地把獎金捐出去,用以改善自己的生活。輿論導向和政策導向的當務之急,絕不是鼓勵和倡導“窮人”弘揚傳統美德,多行善舉,恰恰相反,是要使富人良心發現,回報社會,慷慨解囊,投入慈善事業、公益事業。惟有把握導向的重點,才是明智的,才有現實的積極的意義。作者:怡然【原標題:評論:該讓"貧困勞模"樂善好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