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項城市政府宣稱,要投資6500萬元對袁世凱舊居進行維修保護,結果引起了激烈爭議。(《東方今報》11月21日)在我看來,這其實并不出人意料。因為袁氏出賣六君子,斷送戊戌變法在前;竊國稱帝,大開歷史倒車在后。雖然現在有學者專愛以翻案來吸引眼球,但這一類鐵案想翻也難。所以,政府要重修一座竊國大盜的故居,怎么可能會沒有人反對?不過實事求是地說,袁氏在歷史上也做了不少好事:中國的近代警察制度是他率先引進的;中國的第一支近代陸軍,是他一手創辦的;中國的第一條鐵路,也是在他的大力推動下修成的……
也許有人會說,如果這樣爭論下去,一萬年也不會有什么結果。實際情況也正是這樣,因為差不多任何一個歷史人物,都有其正反面。如果僅僅根據其角色定位,來決定其歷史遺跡的保留與否,就難免陷入兩難。所以我主張,在對待歷史遺跡的問題上,要超越價值判斷,只做事實判斷。
所謂事實判斷,就是只問真假,無論善惡。歷史上是不是存在過這么一個人?存在。這個人是不是曾經很重要?是的。這片遺跡是不是真的和他有關?真的。既然如此,“袁宅”也就可以被看作是中國近代史的一個載體,是那段特殊歷史中的一個特殊符號,也就有其特殊價值。
從長遠角度來看,保護名人故居,還是依法辦事,政府應制定相關的法規,如“名人故居保護條例”等,才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爭論。據了解,在名人故居最多的北京,在為起草“條例”而進行調研和論證時,曾經提出判別是不是需要保護的名人故居的三個標準。第一,老北京,即祖籍是北京,出生在北京,在北京歷史上有過重大影響的名人;第二,雖然不是“老北京”,但長期在北京生活和工作,在歷史上有過特殊影響的名人;第三,在京期間做過對全國、全世界有影響的事情,在中國歷史上有重要地位的名人,他們居住時間可能很短,但故居也要留下。北京的做法很值得各地借鑒。【原標題:對袁世凱舊居重修應只做事實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