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放爆竹,“爆”與“竹”分別針對的是年的雷神與植物神的這兩個身份特征。
年對于中國人的意義千古不變,有關年的說法早已成為常談。《年的三副面孔:中國時間文化的前世今生》(紅葦,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1月)仍舊圍繞漢民族有關于過年來歷的傳說,執著于對過年來歷的解釋。守歲原為助陽,而爆竹與鼓的神性意義則在于它們模擬了雷神的雷聲。
守歲是一個相當古老的習俗。據說守歲之俗,漢唐即有之,唐太宗李世民曾有《守歲》詩。舊時吳俗守歲,尚有“守歲燭”相伴。顧祿《清嘉錄》卷十二云:“燃雙椽燭于寢室中,宵永燼長,生花報喜,紅榮四照,直接晨光,謂之‘守歲燭’。”王次回《疑雨集·殘歲即事》詩就是這一風俗的真實寫照:“紗籠椽燭焰如幢,火齊呈花喜一雙。為惜春風吹燼落,曉妝成后未開窗。”詩中流露出了一種身在節期的喜悅之情。
守歲助陽意為何
以“守歲燭”伴隨守歲,是守歲中通常見到的方式,但也有點燃“歲火”來守歲的。除夕之夜,在門口或庭院中,架松柏枝等物燒之,名曰“歲火”。據說此俗漢已有之,稱之為“火爆”。那么為什么要守歲呢?而且在守歲時為什么要以“守歲燭”或“歲火”相伴呢?有的研究者認為這是“惜寸陰”,有的則認為是為了更好地迎接新年。那么,守歲的真實目的是什么呢?
在我看來,守歲或守夜的目的是為了助陽,這是古代助陽儀式的某種遺存,并且以這種方式助陽是非常具有象征性的。所謂助陽是在兩個意義上說的,一個是指陰陽的“陽”,這個較抽象;一個是指太陽的“陽”,這個“陽”就具體得多了。但不管是哪個“陽”,所達到的目的都是一樣的,那就是要使陽壓倒并戰勝陰。我國素有“陽氣起于北方”的說法,還有“陽由地下生”的觀點,而且又把正月與三陽開泰聯系在一起。但正月會三陽開泰,這只是一種理論上的說法,能否在現實中實現還是個未知數,因而要助,甚至要大張旗鼓地助。這從守夜時要點燃“守歲燭”,要生起“歲火”、“火爆”,可以看出來,這都是要給“陽”壯聲威來的。因為“陽”在古人那里,不僅意味著生機與活力,在一年新舊之交的時刻,“陽”還意味著新的開始與希望。
范成大在《臘月村田樂府·燒火盆行》中也認為守夜時的“燒火盆”是為了迎陽氣、驅寒氣的。明人高濂《四時幽賞錄》描繪除夕晚登吳山望杭州的景象云:“紅光萬道,炎焰火云,街巷分歧,光為界隔,聒耳聲喧,震騰遠近,觸目星丸,錯落上下,此景是大奇觀!”這種“奇觀”大概就屬于大張旗鼓地助陽了。越鬧騰,陽的氣韻就越足了。
助陽的目的,還可以用一些有特色的飲食來表達。俗有“冬至餛飩夏至面”的說法,也就是說到冬至了要吃餛飩,為什么呢?其目的同樣是為了助陽。古人認為冬至時節陽氣雖生,但畢竟還在陰氣的重重包裹之中,怎么辦呢?人們就用吃餛飩的辦法,以模擬的巫術形式,破除重陰鎖陽的混沌狀態,釋陰破陽,支助陽氣生長。乾隆年間《河南府志》歲時民俗條記:“冬至,祀先祖,食餛飩,取陰陽胚胎,包孕渾涵。”這個時候吃餛飩,能達到“可益聰明”的效果。這實際上是把所要達到的助陽效果巧妙地加以轉化了。這個巧妙的轉化,就具有實用的指向性了。
守歲助陽當然還有相助太陽之意。在一年即將終結之際,或者說在太陽正當日食時刻,不由會想象太陽正處于熱力的極度損耗狀態,太陽會不會照常升起,這對古人來說,不免是一個意義重大的問題。在世界各地,助陽的做法都很普遍。在古埃及作為太陽代表者的國王,會認真地繞著廟宇的圍墻轉圈,這種做法有其象征性的寓意,就是為了使太陽不至于因日食或其他意外而停頓。在秋分之后,古埃及人舉行一個名叫“給予太陽拐杖”的節日,因為,當這顆行星在天空的軌跡日益下垂和熱度日益減退時,人們就像對待一位垂暮的老人一樣對待它,這個時候出現的“拐杖”儀式具有明顯的扶助之意。與古埃及人不同,伊格盧利克的愛斯基摩人助陽的方式是玩“翻花籃”的游戲,用繩子做成陷阱將太陽捉住,防止它消失。有關這些習俗文化都是《金枝》一書所收集的。不管是“給予太陽拐杖”還是“翻花籃”的游戲,其目的都是助陽。
德國人類學家利普斯指出,巫術性助日儀式中最重要的一種是用火作為象征,加強太陽的力量。特別是當一年白晝最短的一天——冬至來臨,太陽被想象為處于深度疲倦的時候,要用巫術的火堆加以鼓舞。印第安人舉行這樣的儀式是非常好看的,這種助日的場面較大,歷時較長,同時環節較多且場面熱烈,因而更具觀賞性。
在我國助陽或助天的做法,可以說是古已有之。在春天的時候,“天子迎春于東堂”,“青稅八乘,旗旄尚青,田車載矛,號曰助天生”。(《后漢書·祭祀中》注,中華書局,1973,第3182頁。)當然還有后來夏天的“助天養”、秋天的“助天收”和冬天的“助天誅”。助天或助陽的做法,在現代人看來都會覺得傻得可笑,而在“天人合一”的古人看來,天或日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而當天或太陽發生危急情況的時候,就斷無可能坐視不管。我國古代傳統中最為緊迫的助陽活動便發生在日食的時候。《白虎通》曰:“食必救之,陰侵陽也。鼓攻之,以陽責陰也。”這些都是史書中記載的大張旗鼓的助陽做法。
我國古代最為典型的助陽儀式表現在漢代祀太一禮儀中。《史記》中有這樣的記載:“漢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與此同時,要“春歌《青陽》,夏歌《朱明》,秋歌《西皞》,冬歌《玄冥》”。葉舒憲認為其與印第安人的助日儀式很相似。他們的助日儀式都始于夜晚來臨之際,終于黎明之時,而且助日儀式活動都以歌唱和舞蹈為主,并與太陽相關。太一禮儀中的“昏時夜祠,到明而終”的歌舞活動,其實已經是守夜習俗的皇家版本了。
不管是西方民俗、印第安民俗中的助日做法,還是我國古代普遍存在的助陽儀式,他們都認為是起到了真正的“實際”作用的。這恐怕也是過年時選擇守歲或守夜的真實目的所在吧。
爆竹與鼓:雷神的兩項遺產
人們在說到某些場合的熱烈氣氛時,往往會用到這么一句話,就是“鑼鼓喧天,鞭炮齊鳴”,看來人們是要把“鑼鼓”與“鞭炮”綁在一起了。接下來的一個問題就是,鑼鼓與鞭炮的這種相遇是偶然的嗎?其實鼓與爆竹在遠古是有著血緣上的聯系的。
說到爆竹就不能不說到鼓,因為這兩者都發源于遠古雷神,可謂源遠流長。而遠古時代的雷神,在中外都具有極高的神性地位。爆竹與鼓都具有神性因素。“此物只應天上有,人間哪得幾回聞?”只在人間某些特殊時刻現身的爆竹與鼓聲,并不僅僅是為某些喜慶時刻渲染氣氛服務的,它們自身亦有其神性意義。
爆竹與鼓的神性意義在于,它們表達的是對來自雷神之雷聲的模擬,這種聲音響徹天空,摧枯拉朽,震撼非常。爆竹與鼓只是人間嘗試使用不同的材質來模擬雷聲的結果。
宋代的王铚在《云仙雜記》一書中就有“雷曰天鼓”的觀點,丁山亦有鼓“實雷聲之象征”的認識。在現實世界里,鼓就是作為雷神在人間的遺響和象征來使用的。因而在雷或雷神的故鄉廣東雷州,人們對雷神致敬的方式便是擂鼓,屈大均寫道:“歲之二月,雷將大聲,太守至廟為雷司開印。八月,雷將閉藏,太守至廟為雷司封印。六月二十四日,雷州人必供雷鼓以酬雷。”【(清)屈大均撰《廣東新語》,中華書局,1985,第201頁。】也就是說,在雷將出現和“雷將閉藏”的季節里,當地的太守都會舉行一個儀式,讓“雷神”來上任,同時作為鄉間民俗,以擂鼓的方式來酬答雷神,是會有種種好處的。
鼓似乎是先于爆竹產生的。云南基諾族的新年禮儀,最重要的一項活動是敲大木鼓。大木鼓被視為該民族最神圣的器物,平時高懸在“卓巴”(寨父)、“卓生”(寨母)家中,嚴禁動用,只有在新年禮儀中才能敲擊。這種被視為圣物的鼓與基諾族的神話傳說有關。在該族神話傳說中,在洪水滔天毀滅一切的時刻,一對善良的兄妹因鉆入大木鼓而幸免于難。木鼓在水上漂流了七天七夜。最后,兄妹二人走出木鼓,生存了下來,這便是基諾族的祖先。基諾人只在新年禮儀中敲擊大木鼓,表達的是對其祖先創世業績的禮贊。
在古代,鼓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亦有其適用的領域。總括起來,鼓使用的場合有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在人們最為擔心害怕不能預知其結果的事情上,隆隆的鼓聲氣勢如虹,能給人們增聲威、壯聲勢。比如在大儺儀式上,比如在日食時用于助陽。至今仍流行于我國許多地方的儺戲,就是由行儺發展而來的。儺戲表演動作簡單而原始,舞蹈動作幅度大,樂器就用大鼓大鈸。其二便是運用在節慶的日子里。這在一些少數民族的新年慶祝活動中,更為多見。敲大木鼓,便是云南基諾族一項十分重要的新年活動。其三是在軍事上,兩軍對壘時使用。這個時候鼓的運用便能鼓舞士氣,激發斗志。鼓在這個意義上的特點已經進入漢語中了,比如“一鼓作氣”、“鼓起勇氣”、“鼓吹”等。在中國歷史上,黃帝便是用鼓的專家。
爆竹是雷神在人間的另外一個代言人。范成大《石湖詩集》卷三十《臘月村田樂府》有《爆竹行》一詩,詳細描寫了吳地爆竹之制作及放爆竹之意:“食殘豆粥掃塵罷,截筒五尺煨以薪。節間汗流火力透,健仆取將乃疾走。兒童卻立避其鋒,當階擊地雷霆吼。”詩人是有心也罷,無意也罷,把爆竹與“雷霆”聯系到了一起,這正好是說明了爆竹的出處。
對于過年的標志物,為什么會選擇爆竹而不是鑼鼓?仔細研讀“爆竹”二字,爆竹中的“爆”與“竹”這兩個字,沒有一個字是浪費的,分別針對的是年的雷神與植物神的這兩個身份特征。關于年的這兩個身份特征,在下文還要詳細敘述。這體現了爆竹與年之間的內在相關性。除此之外,恐怕還與兩個因素相關。其一,與爆竹自身具有爆炸性的效果密切相關。鼓聲可以震耳欲聾,但尚在物理變化的范圍內,而最原始的爆竹都多多少少具有化學變化的特點。正是這種神奇效果產生了巨大的魅力和吸引力。其二,在燃放爆竹的時候會使用到火,而火會作為另外一種體現陽性的力量附著在爆竹身上,在整體效果上會強于單純的敲鼓動作。
來源于雷神的這兩項遺產對后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鼓與爆竹自產生以來,就很自然地被當作避邪的手段予以使用,這是由雷神作為天神的陽性特點所決定的。很長一段時間里,鼓與爆竹的辟邪功能,與其在特定場合的喜慶功能是融合為一的。當鼓與爆竹的實用功能也就是辟邪功能漸漸淡去以后,鼓與爆竹的喜慶功能才逐步彰顯出來。喜慶功能,這也是鼓與爆竹的形式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