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香玉(1922-2004),女,河南鞏義市人,豫劇表演藝術家。曾被選為第一、二、三、五、六、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曾擔任中國戲劇家協會副主席、河南省文聯副主席、河南省戲劇家協會主席、河南豫劇院院長、河南省戲曲學校校長、河南省文化廳顧問等職務;榮獲全國勞動模范、文化部榮譽獎、中國文聯優秀工作者等稱號。常香玉出身藝人家庭,九歲隨父張福仙搭班學戲拜翟燕身周海水為師,并隨義父姓改名為常香玉,初學武丑、小生、須生,后專演花旦(旦腳),幼功深厚。十歲登臺,十三歲主演6部西廂,名滿開封。她原學豫西調,后在演出中廣泛吸收豫東調等各種豫劇唱腔以及京劇、評劇、秦腔等劇種的唱腔和表演藝術,獨創了“常派”真假混合聲的演唱體系,使“常派”唱腔成為豫劇演唱中的一個主要流派。朝鮮戰爭時期,常香玉率領香玉劇社利用半年時間在全國巡演,她將演出所得費用向中國人民志愿軍捐獻了“香玉劇社號”戰斗機一架。2004年6月1日逝世,國務院追授常香玉“人民藝術家”榮譽稱號。2009年9月14日,她被評為100位新中國成立以來感動中國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