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宜 (1909—1955),學名修業。河南省欒川縣城關人,1938年遷居登封縣潁陽鎮李洼村。他幼年好武,立志從軍。1928年到馮玉祥部隊樊鐘秀部下第一營當連部文書,后升任排長、連長、營長、副團長。1930年在蔣馮閻戰爭中負傷。養傷期間,結識了共產黨員張子樸,受到共產主義思想教育,后在洛陽地下黨內做交通掩護工作。
抗日戰爭爆發后,1937年11月,靜宜經豫西特委同意,在豫西組織抗日義勇軍,任副總指揮兼第四縱隊司令。董必武、彭雪楓派干部指導,武裝發展到3000人。1938年4月,靜宜受豫西特委指示,來到登封。縣長劉瀟然任命他為一區區長兼一區抗敵自衛團團長。他與群眾約法三章:廉潔奉公辦事,訴訟案件隨到隨辦,不受禮物不會紳士。他積極組織抗日武裝,并于“七·七”抗戰一周年時在登封城西嶺廣場上進行軍事檢閱。使地方劣紳十分驚恐,他們說:“登封紅了半邊天。”有的捏造罪名,控告他“思想荒謬,圖謀不軌。”新任縣長牛明恕上臺后,查無實據,以明升暗降辦法,調縣抗日自衛團任副司令。靜宜1938年6月,參加中國共產黨。同年10月,受豫西特委指示,到河南抗日自衛軍第四路軍任副司令兼第一大隊長。為照顧統一戰線,爭取四路司令范龍章,楊得志司令員讓其暫時不要動。1940年日、蔣聯合反共,范龍章決定降日。靜宜遂于4月1日在滑縣馬姬林村帶領第一大隊全體官兵舉行起義,參加八路軍,冀魯豫軍區首長將起義部隊番號改為新四路軍,任命靜宜為司令員。起義部隊尚未來得及整頓,日寇就大舉進攻。在形勢緊張情況下,第一連有人企圖叛變,靜宜當機立斷,召開大會,將組織叛變的7名主犯,點名叫出,當場槍決示眾。他積極率部抗日,后升任冀魯豫軍區第四軍分區司令員。
抗日戰爭勝利后,為執行國共停戰協定,1946年1月,靜宜奉命到豫北新鄉軍事執行小組任黨的副代表,與國民黨代表進行和談。他唇舌鋒利,義正詞嚴,使對方張口結舌,無言以對,迫使國民黨7次更換談判代表。6月,靜宜返回部隊。7月,內戰爆發,黨代表黃鎮被國民黨扣押,他又奉命重返新鄉營救,使黃得以獲釋。
1947年8月,靜宜調第九縱隊任副參謀長,率部強渡黃河,挺進豫西,創建了欒川軍分區(后改為豫西軍區第三軍分區)和豫西軍政大學,他任軍分區司令員兼校長。
1948年11月淮海戰役開始,靜宜調任中原軍區運輸司令部副司令員,渡江時任第二野戰軍兵站部部長。渡江后任南京軍事管制委員會副秘書長兼二野駐滬辦事處主任。后任二野司令部軍政處處長兼二野司令部第二梯隊司令員。全國解放后,任西南軍區司令部軍政處長、作戰處長、辦公廳主任兼成渝鐵路軍工第一縱隊司令員,西南軍區運輸司令部司令員,重慶警備區副司令員兼參謀長,西南軍區公安部隊參謀長等職。
1955年審干中,由于采取的形式和方法不當,使其感到壓力很重,自殺身亡,享年46歲。1986年5月11日,成都軍區政治部根據中央有關領導指示以及靜宜親屬的申訴,對靜宜的問題進行了復查,作出正確結論,給予平反昭雪。
1951年,李母逝世三周年之際,西南軍區和劉伯承司令員曾贈送錦旗,軍區旗上寫“革命良母”,劉司令員旗上寫“岳母家風”。這也是對李靜宜的極好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