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鄧海建在《光明日報》發(fā)文說,社會力量參與“文物認養(yǎng)”,這固然是一樁公益事件,但如何保障“認養(yǎng)”的初衷不至于跑偏呢?常識告訴我們,公益“認養(yǎng)”有兩個需要警惕的結果:一是認而不養(yǎng),徒有形式。比如植樹節(jié)“認養(yǎng)”的小樹苗,不少地方掛個牌子、交點錢就了事——死活不論,壯瘦不管。二是“認”來發(fā)財,暗度陳倉。資本與文保勾兌,圈地成私家別院。此類前車之鑒,并不鮮見。于此而言,厘清“文物認養(yǎng)”的權責邊界,是需要公眾參與并討論的大事,在沒有共識之前,恐怕不能簡單一紙協(xié)議了事。
資本應對藝術有敬畏之心
藝術品不同于純粹的生產(chǎn)制造業(yè),它具有產(chǎn)業(yè)和文化雙重屬性。浙江傳媒學院教授楊大偉近日在《美術報》發(fā)文說,藝術品作為精神產(chǎn)品,第一位應該是文化價值。藝術與資本嫁接時雙方既要相互依存,又要保持彼此獨立,切忌強勢的資本壓倒性地改造藝術,健康的雙方關系,應基于資本對藝術品的敬畏之心,不可以“暴發(fā)戶”心態(tài)摒棄對藝術屬性的追求。資本不該對藝術傲慢,有敬畏之心才能讓藝術蹁躚成長。否則代價就是市場勝利了,而藝術失敗了。
拍賣只愿意做“錦上添花”
什么樣的東西才適合拍賣?注冊拍賣師季濤說,要記住一句格言:拍賣只愿意做“錦上添花”的事情,而不喜歡“雪中送炭”。意思是說,拍賣行不應該去運作沒有經(jīng)歷過拍賣市場、沒有知名度、報價過高、供過于求或沒有明確市場需求的物品,拍賣這些物品相當于“雪中送炭”,費力不討好,賠本賺吆喝。相反,“錦上添花”則是指那些具有供不應求的稀缺性、拍場上知名度高、質高價低的物品。因此,能否辨別出哪些東西是“雪中炭”,哪些東西是“錦上添花”,是拍賣人以及拍賣行成熟與否的判斷標準。
跨界成為藝術品經(jīng)營的重要方向
近日胡月明說,2017年中國的藝術品市場將呈現(xiàn)出以下發(fā)展特點:一是文創(chuàng)產(chǎn)業(yè)的全面啟動,二是藝術授權開始受到廣泛的關注,三是當代藝術品將成為市場結構的半壁江山,四是市場征信的混亂局面將有所改善。藝術品市場的消費板塊、投資板塊、收藏板塊藏品的選擇空間會越來越大,跨界融合成為藝術品經(jīng)營的重要方向,讓藝術品走進家庭,重視互聯(lián)網(wǎng)對藝術消費的價值,促進中國的藝術品市場將進入消費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