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發現于1953年,1956年開始發掘,至今已累計清理面積4480平方米。
一期仰韶文化遺存共發掘房基2座、窯穴168座、殘墓1座,并出土有大量的陶器、石器、骨器等遺物。
(房基遺址)
房基為近方形的半地穴式,門前有斜坡式的狹窄門道,周圍墻壁及居住面上遺留著許多柱洞,可復原成木架結構的四角尖錐屋頂。柱洞下面墊有石柱礎,是我國建筑史上最早的柱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