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遺址是中華民族文明發展史最具代表性的綜合物證和彌足珍貴的文化遺產,它在弘揚傳統文化、傳承中華文明、維護中華民族多元一體和國家文化安全等方面有著獨特、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來,尤其是從被確定為國家“十二五”大遺址保護展示示范片區以來,鄭州緊緊圍繞片區核心價值的深入挖掘和展示,凝聚社會共識、加大資金投入、注重頂層設計、創新規劃思路,統籌大遺址保護利用與經濟社會發展,形成了適合鄭州片區特點、具有自身特色的大遺址保護“鄭州經驗”,為我國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和啟示。
鄭州地處中原,在中華文明發生、發展的過程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文化遺產資源十分豐富。據全國第三次不可移動文物普查的最新資料,鄭州擁有各類文物古跡近萬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74處80項,居全國城市前列。鄭州的大遺址類型全面、內涵豐富、鏈條完整、傳承有序,體現了文化發展脈絡的根源性、延續性和完整性。這些大遺址,凝聚了中華文明發生和形成階段最重要的文化信息,反映了中華民族獨特的文化傳統、價值、信仰,保存了我們民族最初的歷史記憶,在中國文明發展史上具有無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我國,很少有幾個地區像鄭州這樣,為中華文明的形成和創立作出如此巨大的貢獻;也很少有幾個地區像鄭州這樣,以如此有限的區域對一個民族的稟賦產生如此深遠的影響。如同兩河流域孕育了燦爛的西方文明,鄭州地區也是獨特而悠久的東方文化傳統的重要源頭。
2011年國家文物局將鄭州列為國家大遺址保護六大示范片區之一,同年公布的《國家文物博物館事業“十二五”規劃》中,鄭州有六處大遺址被列為重點保護遺址,數量居全國第一。2012年11月,國務院批復了中原經濟區發展規劃,將建設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確定為中原經濟區建設的四大功能之一。在這樣的背景下,鄭州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具有了超越地區的重要意義。鄭州市委、市政府以清醒的歷史責任感和高度的文化自覺,積極探索、勇于創新,不斷破解大遺址保護利用難題,將豐富的大遺址資源轉換成為鄭州打造中原經濟區核心增長極、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構建城市文化軟實力的寶貴財富,走出了一條符合鄭州實際、具有自身特色的大遺址保護利用之路。
以高度文化自覺探索大遺址保護方式
1.深入挖掘大遺址價值,以核心價值凝聚社會共識
在一些地方,對大遺址的保護往往呈現出兩個極端:一是不作為,二是亂作為。不作為導致大遺址保護缺乏保護規劃、保護法律制度、保護資金支持,大遺址保護利用“雷聲大、雨點小”,許多大遺址長期遭受自然和人為雙重因素的破壞;亂作為則是忽視遺址歷史文化價值,僅從經濟利益出發,把大遺址資源當作“搖錢樹”,借大遺址保護利用之名行商業開發之實,盲目添建、重建、復建,對遺址環境、景觀造成破壞。造成以上種種亂象的原因,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對本地區大遺址核心價值梳理不清,對“做不做”“做什么”和“怎么做”心中無數,社會共識不足。鄭州的經驗是,從基礎研究做起,以基礎研究深入挖掘本地區大遺址蘊含的核心價值,以核心價值凝聚社會共識,夯實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的學術基礎和社會基礎。2004年以來,鄭州市分別成立了鄭州古都學會和鄭州嵩山文化研究會,2010年又整合兩個學會資源,成立了鄭州中華之源與嵩山文明研究會。學會聘請國內外相關領域知名專家成立學術委員會,緊緊圍繞本地區文化遺產資源,確定研究計劃和研究課題,通過課題申報、重大課題定向委托等方式,廣泛吸納國內外智力資源。截至2014年,已經立項研究課題150多個,委托重大研究課題5個,產生了一批具有重大影響的學術成果。
2.投入大量資金用于遺產本體維修和環境整治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大遺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價值也日益得到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但由于大遺址往往面積大、周邊情況復雜,保護和利用工作周期長、見效慢,所需的資金量比較大,因此在許多地方,大遺址保護投入面臨著“人人心中有,個個筆下無”的尷尬局面。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政府資金的投入是搞好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的關鍵。能否真抓實干、舍得投入,是檢驗是否真正重視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的試金石。自2004年以來,鄭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啟動了鄭州商城遺址保護、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等一系列重要的大遺址保護工作。2004年,鄭州市成立鄭州商城遺址保護和環境整治指揮部,市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先后投入近10億元用于鄭州商城遺址保護和周邊環境整治。2006年,鄭州啟動了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申遺期間,面對復雜的申遺形勢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鄭州市委、市政府顯示出了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和堅定的政治決心,始終把申遺工作作為政府“一號工程”緊抓不放,投入大量資金用于遺產本體維修和環境整治。2011年,鄭州市被列入國家大遺址保護六大示范片區,當年,鄭州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決定設立市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每年由市財政出資3000萬元并逐年增加,用于文化遺產保護。
3.提出“見縫插針、相對集中,以點帶面、串珠成線”的建設方針
我國大遺址分布的一個重要特點是,許多重要的大遺址尤其是都城遺址與現在城市相套疊,遺址保護和城市發展之間的矛盾十分尖銳。近年來,隨著考古遺址公園這一新型遺址保護形式的出現,這種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化解,產生了以西安大明宮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為代表的“西安模式”。但不同城市、不同遺址情況千差萬別,考古遺址公園的建設模式不可能一成不變,鄭州在這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著名的鄭州商代都城遺址位于鄭州市中心城區,面積達13平方公里,是國家《大遺址保護“十二五”專項規劃》提出要重點保護的150處大遺址之一,也是鄭州國家大遺址保護示范片區的龍頭遺址。20世紀90年代,為了保護鄭州商代都城內城垣遺址,鄭州市就提出了建設鄭州商城遺址公園的構想。由于歷史原因,到2004年鄭州市啟動鄭州商城遺址公園建設時,遺址范圍內部分地段和周邊已是高層建筑密布,許多中央、省級機關分布其中,金融、商業機構眾多,成了鄭州市的行政和商業中心。在這種情況下,簡單套用西安大明宮考古遺址公園的建設模式并不現實。鄭州市從自身實際出發,堅持政府投入為主導,在遺址公園形態上不追求單一遺址公園的面積和圍合,提出了“見縫插針、相對集中,以點帶面、串珠成線”的建設方針。同時通過遺址博物館、地面標示、碑刻標示、歷史文化散步道和城市導覽系統,力圖完整展現鄭州商代都城遺址的全貌。已建成的遺址公園堅持免費開放,成為和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城市綠色開放空間,許多專家稱贊它是“更加親民的遺址公園”“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新形態”。
4.加強頂層設計,統籌大遺址保護利用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大遺址保護是國家文化保護傳承發展的重大戰略,但大遺址保護責任和投入的承擔者卻是地方政府。大遺址保護能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什么?如何尋找國家戰略和地方利益的結合?這是大遺址保護需要破解的又一道現實難題。鄭州的做法是,圍繞大遺址核心價值,加強頂層設計,統籌大遺址保護利用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2011年,鄭州被列入國家大遺址保護六大示范片區,2012年鄭州市就委托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著手編制《鄭州大遺址片區保護利用戰略規劃》,梳理、總結鄭州市文化遺產資源及其特點,明確鄭州大遺址片區的核心價值和體現大遺址片區價值特點的關鍵遺址,圍繞核心價值和關鍵遺址劃定特色片區,制定鄭州大遺址片區關鍵遺址的保護、管理、研究和發展的戰略措施,提出特色片區展示和傳承利用的概念框架及工作思路,力圖在戰略高度協調大遺址片區保護與區域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將大遺址保護工作與城市發展的總體規劃、村鎮發展規劃相互銜接,借助區域發展規劃的力量,實現大遺址的借力保護與區域發展相協調。2013年4月,鄭州市召開市委常委會,通過了這一戰略規劃,并提出了“鄭州市大遺址保護三年行動計劃”,這一戰略規劃得到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評價。注重提煉片區大遺址核心價值,把大遺址保護提升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注意把大遺址保護與區域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注意通過大遺址核心價值的保護展示塑造城市文化新形象、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是鄭州市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的又一特色。
5.增強文物保護的地位,提高管理水平
面對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新型城鎮化浪潮的洶涌沖擊,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加強保護、加強管理仍是我國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的重點。目前我國大遺址保護管理機構無論在編制還是人員隊伍、人才結構上,都還不能適應我國大遺址保護工作飛速發展的形勢,許多地方大遺址保護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缺失、規劃滯后,缺乏協同機制,靠文物部門一家唱獨角戲,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還普遍存在。為此,鄭州市不斷加強大遺址保護管理機構建設;加強專項法規建設和文物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大遺址保護聯動機制;創新規劃思路,建立文物保護規劃和全市重大項目聯審聯批制度。自2004年以來,鄭州市先后增設了鄭州市文物稽查大隊和鄭州市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兩個事業單位。
此外,鄭州市先后制定頒布了《嵩山歷史建筑群保護管理條例》《鄭州商城保護管理規定》《鄭州市登封觀星臺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保護管理條例》《鄭州商代遺址保護管理規定》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在加強法規支持的同時,鄭州還進一步嚴格堅持文物執法,確保文物安全。
2009年6月,鄭州市建立全市重大項目聯審聯批機制,鄭州市文物局為首批成員單位。以此為基礎,鄭州市文物工作在宏觀層面與規劃、建設部門對接,積極參與鄭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城市“六線”控制規劃的編制與修訂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項目的聯審聯批。2010年,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申遺成功,鄭州市緊緊抓住世界文化遺產預警監測體系建設,將世界文化遺產預警監測機制推廣應用至大遺址保護工作中,通過建設鄭州市文化遺產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全市文化遺產保護信息化管理。
遺址保護與城市發展、民生改善實現多贏
1.“華夏文明起源與形成核心區域”等核心價值得到國內外學術界認可
2010年,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申遺成功。“天地之中”這一古代中國宇宙觀產生的歷史文化背景與鄭州大遺址的密切關系、鄭州歷史文化遺產的核心價值引起了國內外學術界的廣泛關注。2012年,《鄭州大遺址片區保護利用戰略規劃》對鄭州地區在華夏文明發展進程中的核心價值作出了凝練的概括,指出鄭州地區是東亞現代人出現到農業起源的核心地區,是華夏文明起源與形成的核心地區,是中國統一王朝最早定都之地,是中國城市文明最早走向繁盛的核心地區,是華夏傳統文化體系形成發展與多元文化匯聚交融的核心地區。現在,鄭州文化遺產的獨特價值已得到國內外學術界的廣泛認可。隨著鄭州大遺址的核心價值的日益明確,鄭州的文化形象也日漸清晰,鄭州市保護展示這一核心價值、塑造城市文化新形象、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的工作思路也更加堅定。目前,鄭州正在圍繞《戰略規劃》編制《鄭州大遺址片區保護利用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大遺址保護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重要遺址的各項工作正在順利推進。
2.文化旅游產業發展促進了經濟發展方式轉換升級
鄭州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雖然起步較晚,但已經日益顯示出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效益。2010年8月1日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申遺成功,當年游客數量就比前一年增加6%,達710萬人次。截至2014年,每年的游客增長率都在10%左右,國際游客也明顯增加。更為重要的是,申遺成功,促進了登封市經濟發展模式的轉換步伐。在鄭州市規劃聯審聯批會議剛剛通過的《登封世界歷史文化旅游名城概念規劃》中,登封市確立了依托“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以發展文化旅游為主導,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資源依賴型產業的經濟發展模式。鄭州商代都城遺址所在區域是鄭州的老城區,也是鄭州市最大的棚戶區,居民多為低收入階層。由于遺址保護控制,居民居住環境長期得不到改善,生活環境十分惡劣。2010年,鄭州市啟動鄭州商代都城遺址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商都博物院片區和夕陽樓片區建設,投入5億元進行棚戶區拆遷安置。經過兩年建設,占地20萬平方米的遺址公園已經對外免費開放。疏林綠地映襯著巍然屹立、雄渾滄桑的古老城墻,昔日的棚戶區已經成為文化氛圍濃厚、環境優美的城市新景觀。以鄭州商代都城遺址、鄭韓故城遺址、大河村遺址、鞏義宋陵為代表的一批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改善了當地居民生活、提升了城市形象,大遺址保護真正實現了惠及民生。
3.連續多年實現“文物安全年”,遺址破壞惡性案件絕跡
鄭州市加強大遺址保護管理的眾多舉措,促進了大遺址保護水平的不斷提升,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大遺址管理機構建設得到加強。目前,鄭州市主要的大遺址都建立了專門的保護管理機構,人才結構得到顯著改善,通過擴編,引進了一批急需的專業技術人才。二是初步建立起了以文物保護法規體系為支撐、各級政府為主體、文物部門為核心、各職能部門協調聯動的大遺址保護管理工作體系。文物保護行政執法聯動機制保證了大遺址保護管理“有法必依”和“有法能依”,形成了強大的法律震懾氛圍;大遺址保護和城市重大項目的聯審聯批機制,將大遺址保護工作前置,實現了城市規劃建設與大遺址保護工作的有效銜接,有效規避了大遺址保護在城市建設中的風險;獨具特色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將大遺址保護管理工作延伸到了鄉(鎮)、村(社區),建立起了反應快速、責任明確的基層大遺址保護網絡。2009年以來,鄭州市先后出臺了《鄭州新區文物保護規劃》《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文物保護總體規劃》和《鄭州大遺址片區保護利用戰略規劃》等綜合性區域文物保護規劃,保障了鄭州都市區建設中的文物安全。近年來,鄭州市連續多年實現了“文物安全年”,政府違法、法人違法等嚴重破壞大遺址保護的惡性案件絕跡。
做好大遺址保護的幾點思索
1.因地制宜,勇于創新
我國的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起步較晚,尚處于探索階段,沒有統一的模式可循。鄭州市深入挖掘本地區大遺址資源的核心價值,將核心價值的保護和展示與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塑造城市文化形象、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緊密結合。在實際工作中,堅持政府主導,頂層設計,統籌城鄉發展,注意體制機制建設,夯實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基礎。這些獨具特色的探索和實踐,開創了鄭州市大遺址保護利用的新局面,體現了鄭州市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敢于創新的智慧和勇氣。鄭州市大遺址保護利用的實踐表明,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因地制宜勇于創新,才能不斷破解難題,推進我國大遺址保護利用事業邁上新的臺階。
2.充分重視基礎研究
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的核心是保護和展示其蘊含的歷史文化價值,對大遺址歷史文化價值的深入挖掘是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的基礎。鄭州市在工作中堅持從基礎研究做起,通過學術研究提煉本地區大遺址資源的核心價值。大遺址資源的核心價值從模糊到明晰,帶來的是城市文化形象的日益明確,城市文化心態日益自信,工作重點和工作思路的日益堅定,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熱情日益高漲。鄭州的實踐告訴我們,在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中,要高度重視基礎研究工作,充分發揮學術研究理論指導實踐的作用。通過基礎研究,解決“做不做”“做什么”和“怎么做”,才能保證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不走或少走彎路,才能堅定信心、明確思路、凝聚共識,提高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始終堅持政府主導
大遺址保護利用公益性強、牽扯面廣、工作難度大,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鄭州市在工作中始終堅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通過搭建基礎研究平臺、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協調大遺址保護利用和城鄉發展、構建保護管理體系、創新工作思路,保障了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的順利進行。鄭州的經驗證明,政府重視,是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開展的前提;政府主導,是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順利進行的保障。只有各級政府充分認識大遺址保護利用的重要意義,自覺承擔起大遺址保護利用的責任,我國的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才能不斷取得新成就。
4.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結合
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周期長、見效慢、資金需求量大,必須尋求和地方利益的結合點,獲得大遺址保護利用的內生動力,實現大遺址保護利用事業的可持續發展。鄭州市在工作中,注重大遺址保護利用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統籌協調,緊緊圍繞大遺址核心價值的保護和展示,把這項工作和塑造城市文化形象、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相結合,和改善民生相結合,和發展歷史文化旅游產業相結合。這種緊密的結合,不僅促進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為城市今后的發展積累了雄厚的文化資本,產生了更加深遠的影響,也使得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獲得了源源不斷的推進動力。鄭州的實踐表明,大遺址保護利用只有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才能找到自身價值的實現途徑,才能成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寶貴財富,才能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內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