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貴發,今年50歲,圓圓的臉兒,個頭不高,他在林州市法院合澗法庭做了10年法庭庭長。羅貴發為人特別友善,當地老百姓總是親切地叫他老羅。
作為法庭庭長,老羅的工作能力讓人佩服,不管多大多難的案子到了老羅手里,不出幾天一準就結案,凡與他認識的人都會對老羅豎起大拇指。
10年間,經羅貴發辦結的案件有千余件,調解率達70%,無一超審限、無發還改判,件件案件經得起考驗。
由于羅貴發辦案快、質量高,林州市法院合澗法庭連續3年被評為“四最法庭”、“人民滿意的好法庭”,他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多次立功受獎。2006年,羅貴發被省高院評為“省優秀人民法官”,2009年被省高院榮記個人二等功。
群眾信任他,轄區百姓愛戴他,稱他為老百姓的貼心人,“馬錫五式”的好法官。
老羅的為人和名氣
林州市法院合澗法庭地處豫晉兩省交界,轄合澗、原康、桂林三鎮,面積400余平方公里,有206個行政村,轄區山地居多,交通不便。老羅是合澗法庭的庭長,在林州市小有名氣。
10年前,老羅剛調到合澗法庭時遇到了一件民事糾紛案,當時,當事人的一句話讓老羅的心情難以平靜。當事人因經濟糾紛到法庭打官司,但由于案件多人員少,此案拖了一段時間。當事人找到老羅,皺著眉頭說:“我的案子一拖再拖,如果一審就是一年多,那我就損失幾十萬元啊。”
從此,老羅白天辦案,晚上挑燈鉆研業務,周末或節假日犧牲與家人團聚的時間,背個水壺走村串巷。從一地之遙的王家村到與山西相鄰的海拔1000多米的龍口村,轄區206個行政村中80%的村莊都留下了他的足跡。隨著時間的推移,老羅的業務日臻熟練,他邊學邊探索,在審判實踐中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審判方式和調解技巧,總結出了“四心”,即接待群眾有耐心、宣傳法律要熱心、做思想工作憑細心、為群眾解難有誠心。“五不”即對當事人不說臟話、不說刺激話、不說過頭話、不與當事人開玩笑、不侮辱當事人。“六主動”即接待當事人主動和藹、主動倒茶請坐、主動明法釋理、主動做思想疏導工作、主動扶老攜幼、主動為有困難的當事人排憂解難。“七一樣”即對雙方當事人一樣熱情、一樣不偏不倚、一樣認真、一樣實事求是、一樣秉公辦案、一樣明辨是非、一樣誠懇接待。
“羅庭長沒有架子,見到我們總是笑呵呵的,不管老人還是孩子,他都關心地問這問那,從不把我們當外人,即使是很小的一件案子,他都會認真對待。”村民們說。合澗鎮郭家園村的王向陽訴王某宅基地侵權妨礙通行一案,雙方當事人因為不到4平方米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大打出手,造成一方肋骨骨折,一方胳膊骨折,在村里影響很大。起訴到法庭后,老羅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冒著寒冬來到案發現場進行認真勘驗,又找村干部及群眾代表進行詳細調查取證。開庭審理、調解從早上8時到下午6時,經過10多個小時的教育疏導,被告王某當場向75歲的王向陽道歉說:“是羅庭長的話教育了我,我明白這件事是我的錯,我不僅要向王爺爺賠禮道歉,晚上回家后我還要寫悔過書,張貼到村委會辦公室門口,讓全村人都知道是我錯了。”聽了被告這番話,王向陽老漢老淚縱橫,激動地說:“孩子,你要是早點向爺爺認個錯,咱們就不會走到這一步,你向爺爺低頭認錯,爺爺我就給你讓步。有這樣的好法官,老漢我心里服氣,我這怨氣全被羅庭長化解了。”事后,王向陽老漢給老羅送來一面錦旗,上面寫著:化干戈為玉帛,群眾的貼心人。
去年11月16日,筆者到合澗法庭采訪,就聽老羅的同事講起了這樣一件事。2006年冬天,老羅因重感冒住院了,可醫院的病床卻成了他的辦公室,他與合議庭的法官一遍遍、一件件地研討案子,聽上訪者敘說……住院期間,病房的門關著,他對家人說:“看看外邊是不是有人?”家人說:“沒人吧。”一開門,還真有一位老大爺蹲在病房門口,原來這個老大爺是想找老羅說案子上的事。老羅忙讓家人招呼老大爺進來,細心地聽、耐心地解答,直到其滿意為止。
凡因為案件被老羅接待過的老百姓都稱贊他,再難的問題老羅總能梳理得有條有理。2005年12月底,合澗鎮王家村的工頭王某在鄭州的一工地因觸電事故導致一名工人死亡,由于雙方沒能達成一致賠償協議,死者的親屬從鄭州把尸體運回王家村,尸體十幾日不能安葬,村委會組織群眾要強行將靈棚拆掉,死者親屬相爭,導致雙方矛盾激化,驚動了縣鄉兩級領導。鎮政府派人到法庭向老羅求助,老羅把這個棘手的任務接了下來,他連夜制訂可行方案,經過多方說和,做工作,三天后,尸體得到了安葬,上級領導非常滿意。老羅即興來了一段順口溜:“合澗鎮上事情多,關鍵時刻找老羅,領導去掉頭疼帽,群眾高興滿街笑。”
把轄區當故鄉,視群眾為親人,善待每位老百姓,這是老羅的為人,也是老羅做人的原則。當地百姓聽說要采訪老羅,爭相講述老羅的為人,說起老羅的故事就是一籮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