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貞觀元年,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選拔人才,有人借此機會冒充名門貴族,采用弄虛作假的辦法騙取官職。唐太宗下令讓這些人自首,并表示如不自首就要處以死刑。不久,大理寺查出一個假冒的人來,大理寺少卿戴胄依法將其判處流刑。唐太宗非常憤怒地對戴胄說:“朕下令要對不自首的人處以死刑,你卻只判流刑,這就等于向天下表示朕的命令不足為信了!難道你要抗旨嗎”戴胄回答說:“陛下如果在查出人犯后立即處死,那我就沒辦法了。現在既然交付大理寺查辦,我就必須依法辦事。”唐太宗反問道:“你要按法處理,難道不顧及天子的威信么”戴胄回答:“法律是國家在全國樹立威信的大事情,陛下是一時發怒而下令。現在已經知道判處死刑是不合法的,就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判處流刑,這樣做才是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唐太宗聽后說:“你的做法是正確的,朕的命令確實不夠妥當,你能幫助改正過來,朕感到很欣慰!治理國家,法律的威信確實比君主的權威更為重要。”□龐朝驥【原標題:戴胄斷案依法不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