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箏派(又稱“河南箏曲”)的形成與河南大調曲子、曲劇等民間戲曲音樂和說唱音樂密切相關。河南地處中原,具有深厚的民間音樂傳統。商周時代的“桑間洑上之樂”、春秋時代的“鄭衛之音”都曾廣泛流行,以致秦國也丟下擊甕叩缶的傳統而唱奏起鄭衛之聲。
箏,古稱“秦箏”,始于秦地,隨著秦箏傳入中原,箏便漸漸用以演奏河南民間音樂。唐李嶠《詠箏》詩中“鄭音即廖亮,秦聲復凄切”之句便已說明中原箏當時已形成了具有鮮明特點,且能與秦聲分庭抗禮的藝術風格。
明代中葉,在河南、安徽、山東一帶流行的民間音樂“弦索”是一種以箏、琵琶、三弦等彈撥樂器為主,簫、管等吹奏樂器為輔的合奏形式,有時也用以伴唱。其時汴梁(今開封市)的常禮、歸德府(今商丘市)的林經都是河南的彈箏好手。“弦索”與明中期以后至清乾隆年間流行于汴梁的“小曲”相互融合,幾經衍變,終在清代中葉發展成為“鼓子曲”(亦稱“大調曲子”),而用“弦索”伴奏、合奏的形式也隨之沿傳至今。這種由“弦索”發展而來的河南大調曲子對近代中州箏的繁衍流傳起著重要的作用。
至20世紀初,隨著河南地方戲的迅速發展,箏也隨之成為曲劇、越調等河南地方劇種的主要伴奏樂器并逐漸確立了獨奏樂器地位,其獨特的演奏風格和技法也獨樹一幟,為學術界所公認。
中州箏派(又稱“河南箏派”)是我國四大箏派之一,被人稱為“中州古調”。其音調優美、大氣、細膩,雅俗共賞,具有獨特的藝術特點、審美價值和深厚的歷史傳統,在我國各地均有一定影響,是河南優秀民間音樂的代表之一。其音樂風格不僅富于歌唱性,而且還大量吸收了河南地方戲曲和曲藝的藝術營養,具有濃厚的地方風格。
2007年,中州箏派(又稱“河南箏派”)被列入第一批河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14年,中州箏派(又稱“河南箏派”)被列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