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徐建雨
可以說,2011年到2012年,是中國藝術品市場經歷欣喜、瘋狂,繼而逐步跌落,再到平靜與反思的兩年。
而藝術品行業鏈的構建與完善,只有在市場趨于調整和降溫的時期,才能讓更多的人能夠冷靜地坐在一起;也只有在大家一起思考、共同探討后,行業才能得到提升。而這個時候,其實已經是最好反思的一個時機。
張新建(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
立法、修法和執法以解決問題
當今的藝術品市場經過前一階段的喧囂之后有點“冷靜”了,如此,這個市場得以有機會沉淀下來,向更厚重、更規范靠攏。
藝術品市場從誕生起就存在著制假售假、拍假和假拍的問題,但這些問題長期以來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我們今天回顧這些問題,是不是應該調整思路,所以我呼吁立法、修法和執法。
當前,藝術品市場主要應解決三個問題,第一是假冒問題,第二是內亂問題,第三是市場準入門檻問題。僅依靠現有的法律,文化部作為政府主管文化的部門,對這些問題是沒有能力全面解決的。在藝術品市場,目前只有一部《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是文化部在2004年修訂頒布的。由于立法層次偏低、執法效能有限,因此這個部門規章還不能作為當前藝術品市場規范管理的主要依據。當前需要國務院制定藝術品管理條例,或者藝術市場管理條例。藝術品市場管理條例,我認為除了內容的規定之外,還應當用法律的形式確定經營主體制作、展示、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責任,也要為那些購買了贗品的人提供一個救濟的渠道。而像藝術品鑒定、評估單位這種學術門檻比較高的地方,政府應當設定一個準入的條件。
我想經過法規的制定,用法律來調整藝術品市場各個領域里的關系,是我們規范藝術品市場的唯一出路,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藝術品市場的相關法律急需修訂和調整。文物保護法的規定與現實狀況實際差距很大。拍賣法的規定也不夠嚴謹,給惡意的拍賣、假拍造成了可乘之機。文物保護法規定了交易文物只有五種渠道,也就是說不允許經營文物。然而事實上文物卻在大量地流動。要使文物交易公開合法化,需要政府和立法部門的決策,如果禁止了,地下交易又難以杜絕。我認為政府部門和立法單位應當進行抉擇,要禁止就一定禁止住,要放開就要有序的交易。
第三,藝術品市場急需政府部門執法,F有的執法水平和政府部門的管理能力,我們也不可能對藝術品市場的打假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在眾多的問題之下,這個問題就被冷處理了。
彭中天(文化產權交易共同市場秘書長):
回歸市場經濟的常識
關于藝術品行業鏈的構建與完善,需要對文交所有一個重新定義。
作為藝術品市場第一大國、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給藝術品市場除了貢獻人民幣,還貢獻了什么?我們有什么新的業態讓世界可以學習?表面繁榮的背后,行業鏈末端的繁榮并不能解決前端的問題,而藝術品市場由熱變冷,其實恰恰說明了我們太按這個行業自身的特點去考慮問題了。
藝術品市場是市場的一部分,它必須要符合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像法律問題、產權登記問題、評估鑒定問題這些基礎問題,和一些常識性的問題,如果不回歸,這個市場終究要出問題。要從鏈條來考慮,這樣藝術品市場才會長久和繁榮。所以我們應該要倒過頭來,回歸常識,市場經濟的常識,這對藝術品市場照樣有用。
我一直倡導大眾化理念。今年的幾次拍賣我都看了,非常冷清。前段時間我和董國強(書法家、書畫鑒賞家)探討這個問題。我們這個模式是有問題,從商業模式上講是不可持續的。不要以為大眾就沒有欣賞能力,不要以為大眾沒有支付能力,這就需要我們創新。
再就是我一直倡導的藝術和金融的結合,這非常關鍵。任何行業都應該和金融有一個嫁接,擴充這個市場的容量,增加它的流動性,提高大家的購買欲望。尤其對做投資的來講,只要承受的銀行利息比價值增長低,就有收益。這些問題在藝術品市場現在走向冷清的時候,我覺得大家頭腦要冷靜下來,要從這方面去思考、去突破,才能把這個行業真正做強做大。
文交所本身就是一個文化體制改革的產物,盡管它從誕生到現在非議不斷,但是文化貴在包容。我們把西方市場嫁接到國內還有很多問題,但同時作為我們從業者來講,也要梳理、反思。我們成立共同市場,提出的第一個觀念就是重新定義文交所。
很多人把份額化和文交所等同起來了,用藝術品把文交所給涵蓋了,這是個誤區。什么是文交所一個新的定義呢?文交所它不僅是以文化物權、債權等各類產權的文化交易平臺,還應該是文化資源與金融、科技、產業和市場對接的一個轉化平臺。文交所應該拿優質的文化資源,通過科技、產業手段,向市場去傾斜,進行轉化,這樣才有可能使我們文化產業成為支柱產業。僅僅是通過物權的拍賣、價值增長,文化成為不了支柱產業,永遠成為不了。文交所要承擔起要素流通和文化價值轉化的責任,要以廣義虛擬經濟學作為理論基礎,成為滿足全民文化創意、文化消費與文化投資的專業服務平臺。
這其中信用是基礎,產權是核心,模式是根本,成本是關鍵,金融是工具,科技是支撐,制度是保障,轉化是手段,跨境是方向,產業是目標,大眾是動力,市場是源泉。思想需要碰撞,經驗需要總結,能量需要匯集,激情需要點燃,新時代呼喚新業態,新業態領跑新時代。規范、融合、分享是大勢所趨,人同此心,天同此理。
朱少平(原全國人大財經委法案室主任):
繞不過證券交易
文化市場的發展現在有點問題,但我覺得這不是問題。為什么呢?任何事情開始都有點貿然,在座的估計都了解證券市場。我們的文化市場剛剛開始,目前稍微有點回調而已。
我覺得全面意義上的中國文化市場還沒有,現在所體現的僅僅是初建階段。我們的業態怎么樣?我歸納了一下,文化藝術品交易主要有五大交易模式,我特別要強調是證券交易,不是類證券交易,也不是份額化交易和拆分交易,那都是為了回避法律而想出的代用語。很多人不明白什么叫證券,都怕,所以想著法繞著彎要把它繞過去,其實繞不過去。
證券包括什么?實際上六大類,其中物權證券包括文化藝術品及其他的物權,這些都是證券,有證券就要交易證券。很多服務不便于整體交易,就得分成份額賣,分成份額就是一種權利或者一種財產,所以這種交易是非常必要的。
天津文交所的交易模式有點類似于集中競價交易,實際上它就是證券交易,但它有幾個問題,一個是設立主體的問題,第二是交易規則的問題,如開始定15%,后來馬上改成10%,后來改成1%,后來改成一個月20%。有些人說交易股價提了兩千倍,兩千倍怎么了?如果為了事業的發展,又是在規范的過程中,兩千倍也不是大問題。關鍵就是你的規則怎么樣,你完全投機弄出來的,這種一倍都不應該。比如我們上海交易所設立的時候,最開始有多少,當時交易上萬倍。上萬倍都不著急,兩千倍就著急了?所以問題不在這個地方。集中的競價交易只能由中央來做,而且一定要納入證監會,必須有嚴格的監管,而像地方監管的力度還達不到。
我們股票市場現在分三個板,下一步可能還要形成四個板。除三板以外,全國很多城市都有股權交易中心,將來股權交易中心第一要規范、第二要聯網,而規范聯網以后可能就形成四板。我個人認為中國的文化藝術品的物權證券交易肯定會有一個大的發展,但是這個發展絕對不意味著設80家交易所。地方也可以設一些文化藝術類的證券交易,但只能是柜臺交易方式。這種柜臺交易可以有一個發展過程,家數多了也問題不太大,但是一定要規范。
梅建平(梅摩指數創始人之一):
建立誠信體系
我想大家都知道,最近網絡上討論比較多的一個現象是所謂“西北切糕現象”,切糕主要反映這樣一個問題,就是假冒偽劣產品賣高價。
中國證券市場也有“切糕現象”,如包裝出來的上市公司股票賣很高的市盈率,也不分紅。這個現象我們的拍賣市場也有,我國臺灣地區股市曾經也有。最近為了誠信體制的建立,我特地去臺灣地區取經。我們今天要建立中國的藝術品市場誠信體系,怎么建立,從臺灣地區的經驗來看,我認為有幾個方面值得我們借鑒。
首先就是信息的充分披露。充分披露以后,就可以發揮媒體包括人大的作用。我認為臺灣市場變得越來越“干凈”的時候,是他們的立委有這樣權利的時候,即在大庭廣眾之下,讓金融機構接受質詢、一些很尖銳的問題。我們人民選出來的人民代表行使監督管理這樣一種權利,對這個市場的規范有非常好的作用。
我們今天的目的還是把中國文化藝術品交易做上去。文交所早期有很多切糕現象在里面,政府對它進行停業整頓,我認為是必要的。在這期間我也在反思文交所,我認為有四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我認為它當時對誰是合適的投資者沒有考慮清楚。第二,我認為由于沒有考慮清楚誰是合適的投資者,它過早走了向廣大公眾進行集資這項功能,這個集資功能過早。第三,它的信息披露相當草率,特別是關于利益輸送這一塊沒有披露出來,因此,廣大的投資者受了不少的損害。第四,就是在投資者的利益受到損害時,怎么樣來進行申訴,怎么來保護投資人利益方面,它沒有做。這樣的話,就變成可以讓切糕橫行,這是很不成功的一種嘗試。由于失敗,我們現在有了機會,我們可以重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然后再重新起步。所以我認為它還是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大方向還是對的!驹瓨祟}:如何構建與完善藝術品行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