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合法、后繼乏人……古老猴戲面臨4大難題
【問題】
合法太難了
手續麻煩,證難辦
作為新野縣獼猴藝術養殖協會的發起人,今年48歲、從17歲就開始學習耍猴的黃愛青認為,鮑鳳山等4名協會會員此次被處理,其實是遲早的事。因為此前,該協會的多名會員在跑江湖過程中,因無馴養養殖證、運輸證、演出證問題,已多次被執法部門處理,只不過是程度相對較輕而已,“養殖證、演出證還好說,運輸證真是卡住了我們的脖子”,他說。
新野縣林業局原紀檢書記張成立說,按照現有規定,要想運輸獼猴,在前往出發地林業部門辦理運輸證時,必須要有接收目的地同意,且只能在兩點之間運輸,不能亂跑。“比如你辦去牡丹江的運輸證,就不能繞道去上海,這跟耍猴人四處流浪、無固定目的地完全不一樣。”黃愛青說。
“這種手續程序太麻煩,等的時間太長,只能按照以前的老習慣游蕩,走到哪兒是哪兒。”他說。
后繼乏人了 年輕人多不愿學,猴藝無人傳承
除了完全合法太難外,擺在猴戲藝人面前的另一大問題是:年輕人都不想學了,猴藝無人傳承。
今年20歲的新野縣樊集鄉于灣村村民于成祖上就是猴戲世家,但到他這一代,已經無人再學藝。“掙錢太少,還不穩定,也太辛苦了,還有就是給外人說起來不好聽,總感覺是以前要飯的,叫花子,面子也掛不住。”他說。
為傳承這門技藝,黃愛青甚至在附近村子張貼招聘啟事,開出了月薪3000元的條件,但依然沒人愿意學習,讓他一度十分傷感。
“我的猴戲是跟我叔叔學的,當時我叔叔為學猴戲,給村里的老師逢年過節就送禮,還端吃端喝,最終才打動人家,成功拜師,F在這情況,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他說。
目前新野猴戲唯一獲得命名的傳承人趙增舉說:“現在,耍猴的多是我們這些上了歲數的老頭,要是再過20年、30年,祖上傳下來的猴戲,是不是就徹底沒了?”
一切向“錢”看了
追求利潤最大化,養猴為賣不為耍
伴隨著耍猴藝人的減少,一些猴戲藝人馴養繁殖的獼猴,已經不再訓練,而是出售,用于科研等。相對于訓練之后的收入,這種買賣收入更高、更快、更直接,自然也獲得了藝人們的青睞。
目前,包括張俊然、黃愛青在內的當地猴戲藝人,都開始轉行經營獼猴養殖。當地最大的獼猴養殖場,占地近百畝,獼猴數量有數百只,全縣每年可出售獼猴數千只,已成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產業。
實際上,猴戲衍生出來的獼猴買賣行為,按照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很多也是不被允許的。對此,不少猴戲藝人很清楚,卻說,“都是老祖宗留下來的風俗,多少年了,慢慢再改吧”。
經典內容消失了 當下猴戲迎合世俗,拋棄經典曲目
被時代改變的,還有傳統猴戲的表演內容。老一代的猴戲藝人,不但吹拉彈唱,樣樣精通,而且各種經典戲劇劇目的道具都很齊備。外出跑江湖演出,供給猴子的道具都會有兩大箱,甚至更多。
10月14日下午,在自己的院子里,張志中依然能哼出當年的曲調:“大郎替了宋王爺,二郎替了趙德芳,三郎馬踏如泥爛,四郎失落在北方,五郎出家當和尚,七郎萬箭穿身一命亡,只剩下我六郎一桿槍!小猴子你細思量,請出六郎裝一裝,楊家滿門忠烈保大宋,朝廷上下皆敬仰……”
如今推出的猴戲表演項目,基本就剩下了升國旗、放鞭炮、抬花轎、接飛刀、蹺蹺板、走高蹺、自行車、算算術等8項,完全沒有了以往有關楊六郎、包文正等人物的槐書唱腔經典戲目。
【展望】
開始抱團了
對新野猴戲,網上已有不少網友表達了質疑。他們認為,只有山林才是猴子最適宜、最自由的棲息地。將猴子圈養在農家,尤其是馴猴環節,對動物其實是一種虐待。
對此,不少猴戲藝人已經認識到并早就開始革新。
“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獼猴在南方糟蹋莊稼,是壞家伙,國家鼓勵去逮,逮住了還獎錢,那時候馴猴往往下手比較重,F在不一樣了,猴子貴了,誰也不舍得打,都是點到為止,吃得還好,很少有虐待猴子的情況了,包括猴子表演時說的一些粗話,現在都很注意,幾乎沒有了。”一個村民說。
新野猴戲的另一大向好變化是,當年一盤散沙、散兵游勇的猴戲藝人們,開始利用品牌,逐漸走向聯合,集體向外界推介。
2012年成立的新野縣獼猴藝術養殖協會,便是藝人們抱團發展的一個成果。
如今,以協會為組織,不少猴戲藝人被推介到全國各地的景區駐場演出,以往朝不保夕的“跑江湖”模式逐漸淡出。“單打獨斗真成不了氣候,抱團發展是必由之路,包括在很多手續的辦理上,都更方便。”協會發起人黃愛青說。
身為新野縣人大代表,黃愛青曾多次在人大會上呼吁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關注新野猴戲藝術發展,讓這種原本自生自滅的民間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盡快走上穩定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