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花人民會場“復活”了。其一波三折的命運,折射出當前國內文物保護的尷尬現狀。個別地方政府明知文物的歷史文化價值,但往往無所作為,任其風雨飄搖,甚至短視主義作祟,歷史責任感讓位于經濟利益,讓文物成為大興土木下的犧牲品。媒體介入,輿論圍攻,地方政府開始亡羊補牢,通過搶救性保護,給了輿論一個交代。我們并不否認社會監督之于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但此時迷途知返,已錯過了保護的最佳時機。
以上花人民會場為例,盡管當地政府最大限度地恢復了其原貌,但此時的上花會場已非彼時的上花會場,其歷史文化價值折損大半不說,遲到的修復也更加勞民傷財。正如村民所言,上花人民會場的保護,應該從十年前就開始。從這個意義上說,上花人民會場的重建,更是一個教訓。它告訴我們,文化保護不能寄希望于事后補救,也不能靠輿論滯后倒逼,而在當時當下的主動作為。
當然,文化保護不僅僅是一個意愿問題,更是一個系統性工程。文保意識如何普及,保護資金如何到位,專業機構與人才如何配備,動態監督機制如何建立……都需要全盤考慮,通力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