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猴戲,俗稱“耍猴兒”距今已有二千多年的歷史,源于漢代,盛于唐代,興于明清年間。據新野縣保存的康熙五十一年新野縣志記載:吳承恩明嘉靖年間曾任新野縣令,常到城北幾村莊巡查,觀看猴藝,興致來了一看就是一天,有時還親自上去玩一把,逗得臺下滿場捧腹大笑。特別是鮑灣、于灣、車灣、冀灣等村莊,莊莊有猴,膘肥滿壯,藝術精湛。故縣令曰:真謂“猴王村”也,后來通過當地的猴戲,在《西游記》中惟妙惟肖地塑造了孫悟空的生動形象。而在新野縣,自漢朝就有一座猴王廟,盛于唐代,興于明清年間。經過整修新建的猴王廟,仍是村里眾多猴戲藝人出門前必要祭拜的場所。奉上幾柱長香,對著猴王塑像虔敬的拜上幾拜,以保證今年的行程風調雨順,金銀滿缽。
新野猴戲發端于漢武帝元狩三年。相傳,當時新野城北一名叫鮑利長的武官在西安邊陲鎮守邊關時,經常遇到猴子來軍營搶食玩耍景象,于是開始逮猴飼養,并教會了猴子一些表演技藝,隨后流傳回新野老家,逐漸形成猴戲文化。從新野出土的大量有關新野猴戲雕塑的漢畫磚上來看,除了雜技、游戲之外,猴子、狗和人在一起狩獵、嬉戲的精彩畫面屢見不鮮。到了南北朝時期,猴戲已在新野盛行。起初,河南新野民間玩猴者多半將這營生作為養家糊口的生計門路而代代相傳。新中國成立后,猴戲作為一種地方民間文化,有了新的內涵。玩猴藝人一副扁擔兩個箱,足跡遍及祖國的大江南北。文革之后,新野猴戲呈現一種百花齊放,藝術形式多元的景象,猴戲從藝者曾一度達到四五萬人,家家養,戶戶玩,祖傳父,父傳子,父子兄弟攜伴同行,北上至東北內蒙,南下至云南廣西,走街串巷,隨遇而安,遍地生花,笑滿九州,被稱為中國的“流浪吉普賽”。
目前,南陽市新野縣是全國最大的猴戲市場,玩猴藝人每到一處,放下挑子,不用搭臺,只需在一塊空場上,拽住猴子,揚起手中的小扎鞭,用嘴那么一吆喝,便一出精彩的猴戲了。
2008年1月被南陽市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一批南陽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
2009年5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二批河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