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虹斌(作家)
我們可以看看一個“不法”的人是怎么樣收買人心的:
郭解的侄子仗著郭解的勢力,邀人喝酒,強行灌酒;人家生氣了,殺死了他的侄子,逃走了。郭解的姐姐把兒子的尸體丟棄在道上,不埋葬,想以此羞辱郭解。那兇手回來把情況跟郭解說了,郭解認為兇手沒錯,是侄子無理,放了兇手,收葬了侄子。大家更加稱贊郭解了。郭解看到有人對他很傲慢,就暗中囑托尉史對這個傲慢的人特別關注,不讓他服役。這個人得知后很羞愧,負荊請罪。少年們也越發仰慕郭解了。
其實,寫到這里,我們已經知道“不軌于正義”是什么意思了。是的,委屈自己成全別人,尤其成全的是仇人,這種你我做不到的事,他做到了,當然很牛。至于那個行為粗魯卻無辜的侄兒,至于那些成全他們快意的刀下鬼,至于被藐視的國法、人性、天理,誰在乎呢?快意的人是不會在乎的,羨慕這種擁有隨意處置別人性命的權力和瀟灑的人,也是不會在乎的。
可無所不能的郭解居然還是死了。原因是郭解的一位門客殺了一個說郭解不好的儒生,并把儒生的舌頭也割下來了。官吏讓郭解交出兇手,但郭解確實不知兇手是誰。官吏便如實稟告,說郭解無罪。——這個時候,御史大夫公孫弘說了:“郭解以平民身份為俠,玩弄權詐之術,因為小事而殺人,郭解自己雖然不知道,這個罪過比他自己殺人還嚴重。判處郭解大逆不道的罪。”于是,武帝就把郭解的家族給族滅了。
公孫弘的意思是,郭解睚眥殺人,已經是自立法度了;無需郭解的吩咐就已按郭解的方式辦好,這不就是法外有法嗎?郭解如果是指使殺人,尚不過是刑事罪名;然而如果他成為了皇帝之外的另外一個權威,那豈不就是大逆不道了嗎?從這個角度說,公孫弘的推論的確有理。可當郭解殺人搶劫干盡傷天害理之事的時候,他沒事;當郭解曲法放過殺侄兒的兇手、或藏匿各種兇徒的時候,他沒事;但出了一樁郭解并不知情的謀殺案,郭解卻因此族滅。這種法律,叫人怎么遵守?除了恐懼,如何能尊重?
回過頭來說郭解。那位枉死的儒生說得沒錯:“解專以奸犯公法,何謂賢?”我也不覺得賢。他以一己好惡為準繩,在他的小小世界時,他就是一個享用著“千秋萬代一統江湖”崇拜的極權君主,主宰著生殺予奪之權。固然現實世界中的律令和政治令人厭惡,然而,任俠世界中的價值觀和倫理觀,只是對現實秩序的拙劣的模仿,山寨的倒影,只有比世俗的統治更惡劣。【原標題:郭解和任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