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大蒜節帶來的啟示
2013/3/11 15:06:09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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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杞縣舉辦的第一屆大蒜節盛況空前,蒜香四溢,客商云集。160多位客商(外國客商50多人)與近千名嘉賓蒞臨“大蒜之鄉”,使杞縣人受益匪淺。盤點本屆大蒜節,除了簽約3.51億元、5500萬美元的項目資金這個豐碩成果外,最大的亮點則是讓我們看到了該縣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新途徑。
就農產品的節會而言,我們看到的其他消息并不少,其目的也無非是農產品搭好臺、經貿唱大戲。以農產品為媒,最大限度吸納生產要素,著力推動產業全面升級,這是不少地方辦農產品節會的初衷,但真正能起到效果的可以說并不多。而杞縣舉辦的第一屆大蒜節,不但實現了“以蒜為媒、搭建平臺、連接內外、促進產銷、實現雙贏”的目的,而且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提高了杞縣大蒜的知名度,增加了大蒜的市場競爭力,擴大了大蒜的出口。
杞縣舉辦第一屆大蒜節的成功經驗帶給我們一些啟示:
準確定位是成功辦好農產品節會的重要前提。杞縣大蒜已有2000多年的種植歷史,“大蒜、棉花、紅辣椒”被譽為杞縣“三寶”。近年來,該縣實施“大蒜富縣”戰略,把大蒜產業作為強縣富民的支柱工程不斷做大做強,已經初步形成公司連基地、基地帶農戶、產加銷一條龍的大蒜產業化格局。為提高大蒜的科技含量,該縣聘請大蒜研究專家,開展技術攻關,使全縣大蒜采用了地膜覆蓋、提純復壯、脫毒快繁、無公害栽培、標準化生產等一系列先進技術,大大提高了大蒜的無公害品質。該縣大蒜在國內外市場上享有盛譽。但有了好的產品是不是就不需要吆喝了?當然不是。農產品只有通過流通環節才能成為商品,才能讓農民獲得實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有好產品也要有好的吆喝。按道理講,杞縣大蒜的銷售應該不成問題。的確,杞縣人民也做了不少努力。為搞好大蒜的銷售,2001年,該縣為大蒜注冊了“金杞”商標,并獲得了農產品包裝條碼使用權。2002年5月,已獲“金杞”商標“護身符”的杞縣大蒜經國家質檢總局批準,成為全國第一個獲得原產地標記認證的蒜類產品,獲得了打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但事實是,盡管杞縣大蒜品質好、產量大,但由于多種原因,杞縣大蒜主要在國內銷售,外銷出口量小,尤其是直接出口量小,每年不足5000噸。而同樣與杞縣為大蒜之鄉的山東省金鄉縣,大蒜種植面積和總產量與杞縣大體相當,農產品卻遠銷130多個國家和地區,2006年大蒜出口創匯2.16億美元,2007年前3個月出口創匯6000萬美元,開發出了蒜油、大蒜調味品等40多個品種,實現了農業大蒜向工業大蒜的邁進。這一現實,讓杞縣人看到了差距,作出了“以蒜為媒、搭建平臺、連接內外、促進產銷、實現雙贏”的準確定位。
讓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是成功辦好農產品節會的有力保障。農民的事是最大的事。特別是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今天,保護農民的利益、幫助農民解決實際困難就顯得越發重要。解決它也不僅僅是農民的事情,需要社會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農民的問題解決了,才能更好地促進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進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才能加快步伐,才能更好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節會經濟的生命力來自于市場的活力。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許多在計劃經濟條件下難以解決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就在杞縣舉辦第一屆大蒜節之際,筆者在《河北日報》顯著位置看到了河北省永年縣大蒜豐收而農民減收的消息。對于這一類物賤傷農的現象,我們也談論了不少次,分析的原因不可謂不多,但這樣的現象為什么屢禁不止?原因值得深思。可見,讓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是一個長期的難題。大蒜的順利銷售直接關系到農民增收、農業增效,這也是各級領導關心的問題。今年4月,省長李成玉、市委書記劉長春、市長周以忠曾來到杞縣,就大蒜銷售問題作了專題調研,并作出了重要指示。杞縣舉辦的第一屆大蒜節讓我們感到欣喜,“以蒜為媒、搭建平臺、連接內外、促進產銷、實現雙贏”不失為讓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平臺的搭建必將為杞縣大蒜的順利銷售和產業化的發展作出超乎想象的貢獻。(原標題:杞縣大蒜節帶來的啟示)
責任編輯:C005文章來源:互聯網 原文時間:200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