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惡行中,明太祖朱元璋最憎惡貪污,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當他想起那袋該發給自己父母的賑災糧食被官吏貪污,導致父母餓死的情景,就會忍不住咬牙切齒這些人個個該殺。他要創造一個真正純凈的王朝,一個官員們人人清廉、百姓安居樂業的王朝。所以他盡一切努力去實現這個夢想。可是夢想不一定會成為現實。事實上,在明王朝建立不久,就接連發生了影響廣泛的三件大案。
洪武爺橫眉怒目。朱元璋最恨的就是貪污腐敗,他的反貪措施也是歷朝歷代最為血腥強硬的。可是,恰恰是他的大明朝,貪官輩出,屢禁不止。這究竟是為什么?
不可寬恕的空印案
第一件大案是空印案,發生在洪武九年(1376年)。什么叫空印?其實就相當于現在蓋了公章的空白介紹信。明朝有一個制度,規定各地府州縣的錢糧、戶口要在年底的時候核校,以便核對一下可以上多少賦稅,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府州縣核對后,再到布政司核對,布政司再帶著材料到京師戶部來核對。
明朝考校錢糧,從各個省來到京師,往返常常需要很長的時間,如果到了京師考校錢糧的時候,數字不準確,需要返回重新填寫,填完后要蓋公章,這對邊遠省份來說,路上就要好幾個月。久而久之,便形成一個習慣——使用空印。帶上一份蓋好公章的文書,到南京考校錢糧,數字不對就重新填寫,很省事。后來,這種情況被朱元璋知道了,朱元璋說:“其中必有奸。”錢糧的數字怎么能隨便填寫?這種統計是不能夠作為國家稅收財政的依據的。朱元璋要處罰使用空印的人,凡是掌印的人一律處死,凡是牽連到空印案里的人,不是掌印者也要杖責一百,發配到遠方。這樁空印案牽連到很多人,最終,所有使用空印的人無一幸免。
牽連甚廣的郭桓案
第二件大案是郭桓案。郭桓犯了什么事呢?僅列入朱元璋指定編制、記錄有眾多案例的《大誥》當中的就有這么幾項。
第一項,朱元璋曾下令:太平、鎮江、廣德有幾個府減免官田錢糧一半,但是這些地方沒有一粒米收到國庫里,都被郭桓私分了。
第二項,郭桓收了浙西的秋糧,應該是450萬擔,實際上只交上去60萬擔,還交了一些鈔,兩者相加才合糧食200多萬擔,其他的200多萬擔又被郭桓私分了。
第三項,郭桓等在征收賦稅時,一石糧折鈔兩貫,但兩貫錢以外,又跟老百姓要了水腳錢100文,是用船來運輸的費用;車腳錢300文,是用車來運輸的費用;口食錢100文,是人馬所要吃的糧食的錢;庫子錢100文,是要給掌管倉庫的人的錢;蒲簍錢100文,是糧食打包需要的錢;竹簍錢100文,是用來裝糧食的筐子所需要的錢;還要交沿江的神佛錢100文,是拜佛保佑運輸糧食的船平安抵達所需要的錢。這些巧立名目的費用全部進入郭桓等人的口袋里了。
第四項,當時官府養馬,草料要從民間征收,誰給郭桓賄賂了,草就可以免征,他把這些負擔分攤到其他沒有給他賄賂的地區。還有在糧食里摻水以增加重量,最后造成倉庫的糧食大批腐爛。
這起案子引發了朱元璋在全國范圍內的反腐運動,牽連甚廣,“天下中產以上人家破產大半”。
歐陽倫駙馬案
洪武三十年(1397年),又發生了一起大案。明朝用中原地區的茶葉交換西南地區的馬匹,控制了茶葉,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少數民族地區。因而明朝把茶葉列為戰略物資,嚴禁私自出口。
駙馬歐陽倫仗著自己是皇親,指使手下走私茶葉,這些人動用官府車輛,擅自闖關,不納稅,任意毆打把關的官員,地方官員不堪忍受,向皇上遞上奏折。朱元璋知道后非常氣氛,把歐陽倫抓起來殺掉了。
除此三大案之外,明代的貪污案件數不勝數。據統計,自明朝開國以來,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為何偏偏是在肅貪最嚴厲的洪武時代出現這么多的貪污案件呢,各種原因究竟何在?
明代官員。畫上的官員威風八面,但事實上,明代的官員生活卻并不那么自在。他們究竟過著怎樣的日子呢?
明代官員生存現狀
做官這個職業在任何時代都是金飯碗,但在洪武年間,官員們的命運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慘。
在朱元璋的時代,官員們如同生活在地獄中,這一形容并不過分。
我們先來介紹一下明代官員的品級。大家知道,一品是最大的官,歷朝歷代都不乏一品的大員,威風凜凜,甚至連皇帝都要給幾分面子。而在明代,一品文官卻幾乎成為傳說中的人物,十分稀罕,能熬到二品退休,已經是祖上燒高香了。
二品就二品吧,文官們并不是太在乎,反正無論幾品也是要干活的,但讓他們感到極度不公的是,有那么一群人,什么功勞都沒有,卻幾乎個個都是一品———那些人就是朱元璋的親戚。
這可真是讓官員們想不開了,十年寒窗,奮斗一生,可能到頭來只是個三四品小官,而那些人生出來就是一品、二品的大官。真是“讀得好不如長得好(駙馬),長得好不如生得好”。
但更讓官員們難受的還在后頭,他們很快就會發現,朱元璋這個老板是很小氣的。
朱元璋給官員們的工資是多少呢,我們以知縣為例。管理一個縣的縣官一個月的工資只是7.5石。明代的知縣和今天的縣長不同,那年頭知縣還兼任很多職務,他既是縣長,還是縣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財政局長、稅務局長、工商局長、縣施工隊隊長。一個知縣管這么多事,打賞下面的小吏是免不了的,要不誰心甘情愿給你干活?
他手下還有一大堆的長隨,分等級為大爺、二爺。大爺有門政大爺(看門的)、稿簽大爺(簽押房磨墨的),下面是一群二爺,包括“發審”、“值堂”、“用印”等人,這些人是知縣簽押房里的辦公人員。此外縣里的重要部門知縣都會派人去看著,知縣還會帶著自己的廚師、師爺———這一大幫子人都是縣官的手下,全部要他養活。
一個月只有7.5石的俸祿,大家就只好去喝西北風了。
當官的還要迎來送往,逢年過節到處走動,俸祿是遠遠不夠的。
可是就連這點俸祿,也打了折扣……
活人不能讓尿憋死,于是種種撈錢新花樣紛紛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