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幗不讓須眉,在平凡的崗位上閃耀不平凡的光輝
2014/7/15 15:16:24 點擊數:
【字體:大 中 小】
中牟縣九龍鎮地處中州腹地,西鄰國家鄭州技術開發區,地理位置得天獨厚,區位優勢渾然天成,不僅是中牟縣改革發展的前沿陣地,同時也產生了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
清正廉潔,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秉公辦案
“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線,廉潔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王永紅同志自進入中牟縣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所賦予的神圣職責,恪守法官職業道德,在金錢、人情、關系、權勢面前始終堅持立場不妥協,堅守原則不退縮,堅定信心不動搖。她不為金錢所誘,不為人情所惑,不為關系所擾,不為權勢所迫,堂堂正正辦案,干干凈凈做人。作為一名民事法官,她以執法者的無畏氣魄,度過了一個又一個的金錢關、人情關、權力關。
作為九龍法庭庭長,王永紅時常告誡干警要時刻把公平放在心中,公正司法。自己更是以身作則,不為別的,只為心中那桿秤。為縮短辦案周期,她時常加班加點,白天調解、開庭、接待當事人,夜深人靜的時候,她就伏案分析案情、撰寫文書。王永紅常說:“作為一名法官,我們可以愧對父母親朋,可以愧對孩子,更可以委屈自己,但是絕對不能愧對自己佩戴的天平。”在她的帶領下,九龍法庭所經辦的案件,都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社會評價、法律衡量的鐵案,沒有一件是因為主觀原因被發回重審或者改判。
傾心調解,司法為民
王永紅同志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深入貫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把“調解優先、調判結合”作為原則,把“服判息訴、案結事了”作為民事審判工作的追求目標,將調解工作貫穿于訴訟全過程。庭前,她堅持了解糾紛的前因后果,找準案件癥結所在,即時開展調解工作;庭審中,她堅持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對當事人曉之以情,示之以法,循循善誘;庭后,她采取與當事人面對面接觸,心與心溝通,走村入戶、深入案發現場、上門等方式進行調解;她更是充分發動人民調解員、司法員、當事人的親朋好友、地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各界的力量,共同開展調解工作,積極引導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其中,在審理原告王某與被告劉某、何某健康權糾紛一案中,原、被告的家庭經濟狀況都非常差,而原告仍面臨急需籌措大筆醫療費繼續住院治療,雙方的對立情緒極為嚴重。王永紅親自上門找兩個被告做工作。有時候因為無力賠償,窮困家庭的門檻要比富裕家庭的門檻更加難進,王永紅第一次上門,連身份都沒有完全表明就被趕了出去,第二次上門,被告一看到王永紅,就跑到門口攔住了,罵罵咧咧地絮叨了大半晌,王永紅不氣不惱,靜靜地聽著,一句話也不說,自知理虧的被告終于讓王永紅進院子了。連續經過兩次調解,兩個被告雖然都同意賠償,卻不愿承擔過多的責任,原、被告的意見分歧仍然很大,原告的情緒仍很激動。第三次調解,王永紅又一次靜心傾聽原告家屬重復的哭訴,耐心聽取被告的滿腹牢騷,盡力緩解雙方的對立情緒。半個月內五次登門,連續調解三次,王永紅同志用自己的真誠與智慧,最終促成雙方就賠償數額達成了一致意見。同時,為了使原告能夠得到更加及時有效的治療,王永紅同志還主動為原告申請司法救助、免除案件受理費用。而在審理原告王某與被告趙某、蔡某、某建筑公司雇員受害賠償糾紛一案中,因原告構成七級傷殘,家屬聲稱法院如不能及時解決,就要到上級機關上訪。王永紅受理案件后,積極聯系雙方組織調解,但因被告某建筑公司一直回避,使調解工作難以開展,王永紅親自到該建筑公司了解情況,公司工作人員又稱負責人出差在外,聯系不上。這樣的答復,明眼人心知肚明,該公司的負責人只是在刻意避而不見,于是,王永紅不論早、中、晚,多次到該建筑公司,一次次希望著去,一次次失望地回,始終沒有動搖王永紅化解糾紛的決心。八次閉門羹后,該建筑公司的負責人主動和王永紅取得了聯系,并爽快地與原告達成了一致協議,以最大的真誠回報王永紅的決心和誠心。情法交融,在依法的前提下,把一般的道德原則、普遍的是非標準、善良的民俗習慣、公認的人情事理有機引入司法審判,用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化解糾紛,通過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2010年王永紅同志共審結226件,其中調解、撤訴147件,調撤率達到65%,收到了“調解多、判決少、社會公信度高”的良好效果。
作為一名民事法官,王永紅同志以“公心”審理每一起案件,以“誠心”對待每一位當事人,以“熱心”幫助需要幫助的當事人,以 “耐心”消除當事人的思想顧慮。在親情、友情與法律之間,她執著地堅守著一名人民法官的職業道德,忠誠地維護著法律的神圣與尊嚴,用她高尚的人格品質、過硬的業務素質、忘我的奉獻精神、踏實的工作作風,在人民群眾心中樹立起新時代平民女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潔的光輝形象,在平凡的崗位上閃耀著不平凡的光輝。
責任編輯:C009文章來源:中牟縣法院網(2011-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