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處黃河中下游,是中華民族和華夏文明最重要的發源地。河南境內的古代文化相當豐富,常見的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就有許多。距今7000年至8000年前有裴李崗文化,距今5000年至7000年有仰韶文化,距今4000年至5000年有龍山文化。這些文化都是中華遠古文化的主體部分,對中華文明的形成和發展產生了重要作用,對中國考古學的研究和發展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此外,河南境內還發現有大汶口文化和屈家嶺文化。下面就這些常見的考古學文化作簡要介紹,供同志們參考。
裴李崗文化
1977年首次發現于新鄭裴李崗而得名,是我國目前發現的年代最早的新石器時代文化之一。據放射性碳素測定的年代數據來看,約為距今7000年—8500年之間。目前我省已發現裴李崗文化遺址約120處,從發現的情況看,主要分布在豫中一帶,以嵩山周圍地區為中心,北到太行山東麓,南到大別山北麓,西到豫西山地的東部。遺址多分布在河谷盆地的較高臺地上,面積大小不等,最大的達10萬余平方米,最小的僅有600平方米。
裴李崗文化的經濟以農業為主。農業工具的出土量最多,從農業生產到糧食加工全過程的工具應有盡有。在農業生產的基礎上,已出現了家畜飼養。不但發現有豬、狗、牛、雞的骨骼,還出土了陶塑的豬頭、羊頭。狩獵和采集等項生產活動也依然存在,遺址中發現的石彈丸、骨鏃、魚鏢、獸骨以及棗核、核桃等果實,就是狩獵和采集經濟的反映。
裴李崗文化的原始手工業以制造石器和燒制陶器為主。石器不僅種類多,而且制作的非常精致,磨制工藝達到了較高水平。石器中以長條形兩端磨刃的石鏟、帶鋸齒石鐮和琢制近似鞋底形下帶4個柱狀足的石磨盤(附石磨棒)為最有代表性的典型器物。陶器是當時人們的主要生活用具,雖然都是手制,火候低,胎質疏松,容易破碎,但從器形和紋飾看已經脫離了最原始的階段。陶器中以泥質紅陶和夾砂紅陶最多,器形有三足缽、圜底缽、小口雙耳壺、三足壺、鼎、罐、圈足碗和小陶勺等,其中以三足缽和肩部帶半月形雙耳的壺最有代表性。從出土的陶紡輪看,原始手工業還有紡織。
裴李崗文化時期,人們已脫離了樹上筑巢或洞穴而居的生活,開始建造房屋,房址均為半地穴建筑,有圓形和方形兩種。此外還開挖窖穴,窖穴多呈圓形直壁。
通過大量的墓葬發掘證實,裴李崗文化時期已有公共墓地。從隨葬品看,男性墓多隨葬石斧、石鏟,女性墓多隨葬石磨盤、石磨棒,反映出當時男女已有分工。
裴李崗文化時期還出現了原始文字、骨叉形器、裝有石子的龜甲以及管形樂器和骨笛,充分反映出當時的宗教、文化、藝術已有較高水平。
仰韶文化
以最早(1921年)發現于我省澠池縣的仰韶村而得名,是分布在黃河流域的新石器時代文化,距今約5000年至7000年。迄今全國各地發現的仰韶文化遺址已達數千處(我省800多處),遍及豫、晉、陜、冀、隴東、內蒙等地。從遺址分布的情況看,大體上以豫西、晉南及關中地區為中心,向周圍擴散。遺址多位于河流兩岸的第二臺地上,尤其是兩河的交匯處。仰韶文化以其分布之廣泛,延續之久長,內涵之豐富,影響之深遠,而成為中國諸新石器文化中的一支主干。
仰韶文化的一般特征為:1、遺址內都有建筑遺存,即有方形和圓形的半地穴式房址,也有平地起建的房址,它們的四壁或周壁及房址中間都有柱洞遺存。在陜縣廟底溝遺址還發現用礫石作柱礎的現象,在鄭州大河村、鄧州八里崗、淅川下王崗等遺址都發現了排房。房屋內多有灶以及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具陳放。2、遺址中都有各種不同形狀的灰坑發現,它們分布在居住區房屋的附近,多為儲存糧食及什物的窖穴,廢棄后便填以垃圾灰土。3、在不少遺址中常發現有燒制陶器的窯址。4、在一些遺址中多有成片的墓地發現,為淺豎穴土坑墓,有單人仰身直肢葬,也有多人二次合葬,還有個別的俯身葬。除個別情況外,一般無葬 具。有隨葬品的占半數以上,一般是2—3件實用陶器,個別的隨葬器物較多,除陶器外還有裝飾品,也有的用生產工具如石斧等隨葬。兒童多采用甕棺葬。5、出土遺物以陶器最為豐富,特征也最為顯著。陶器的質料以泥質紅陶和夾砂紅陶為大宗,也有少量的灰陶。制法早期以手制為主,晚期出現了慢輪加工修整口沿。器形主要有作為炊器的鼎、灶、甑;飲食器的缽、盆、碗;盛器有壺、罐、甕;汲水用的小口尖底瓶。陶器表面多為素面或磨光,不少器表飾有繩紋、劃紋、線紋、附加堆紋。還有一定數量的彩 陶,以黑彩最多,紅彩、白彩較少。彩繪多施于器表,繪于器內者也有。彩繪紋樣主要是幾何形圖樣,動物紋較少。除了陶容器外,還有陶制的生產工具、裝飾品及玩具等,如陶刀、陶紡輪、陶環、陶塑人物、動物形象等。6、遺址中都有石器出土。大量的經過了磨制,打制石器仍占相當比例。器形有斧、錛、鑿、刀、鏟、鏃、礪石、紡輪等。石斧比較厚重,石鏟體薄而寬,石刀則以兩側帶缺口的長條形為最有特色。7、骨角器也是常見物品,有鏟、鑿、錐、針、鏃、魚鉤、魚叉、矛等。從大量農業生產工具的發現和粟殼的發現,充分說明了當時的生產活動及經濟生活是以農業為基礎的;從圈欄的發現及豬、狗、羊、鹿、魚等骨骼的發現,表明當時的家畜飼養和漁獵也是當時經濟生活的輔助性來源。
由于仰韶文化延續時間長,分布地域廣,各時期、各地域的文化面貌自然不盡相同,因而學術界在對仰韶文化的研究中,提出了劃分類型的意見。目前提出的類型在我省有:三門峽以西接近陜西的“半坡類型”;三門峽以東的“廟底溝類型”;洛陽的“三里橋類型”;鄭州的“大河村類型”;豫北的“后岡類型”和“大司空類型”,豫西南的“下王崗類型”等。從總的情況看,將仰韶文化暫時劃分成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是學術界比較一致的意見,其它類型的命名都還有不同的認識。關于仰韶文化的分期,從早到晚大致可以分四期,但也是眾說紛紜。
龍山文化

以1928年首先發現于山東省章丘縣龍山鎮而得名,是繼仰韶文化之后在黃河中、下游發展而來的一種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年代在距今4000年—5000年之間。由于全國不 少地方都有與龍山文化年代大體相當的考古學文化分布,文化面貌并不完全相同,有人把龍山文化按地區加以區別,把山東、河南、陜西的龍山遺存,分別稱山東龍山文化、河南龍山文化和陜西龍山文化。河南龍山文化上與仰韶文化晚期相接,下與二里頭文化相連,但并沒有一刀切的界限,上下都有一個過渡或交叉。
河南龍山文化的基本特點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主要方面:1、出現了較多的城址。在仰韶文化時期,河南僅發現了一座城址,即鄭州西山古城址,年代距今5300——4800年之間。到了龍山文化時期,已先后發現了安陽后崗、登封王城崗、淮陽平糧臺、郾城郝家臺、輝縣孟莊、新密古城寨等多處。這些城址大小不同,小的僅幾萬平方米,最大者達30萬平方米。可以說,城址的大小既與其它聚落群內的等級有關,也與它所屬社群的實力有關。修建城垣的方法同建房先挖墻基槽相似,也是先挖溝后筑城墻。2、房屋建筑明顯進步。除年代較早的少數房子為半地穴外,平地起建房子已成普遍現象,并且出現高臺建筑。墻體既有過去的土墻和木骨泥墻,而且新出現了土坯墻。房屋已廣泛使用白灰面,它不僅光滑美觀,而且還可以防潮。新密古城寨還發現了一座廊廡式建筑基址。3、陶器以輪制為主,灰陶在陶系中占大宗,數量最多,也有少量的黑陶,其中也有極少數的“蛋殼黑陶”。器表裝飾以拍印的籃紋、方格紋、繩紋為主。陶器的胎壁厚薄較均勻,典型器物有鼎、鬲、罐、盆、甕、帶耳杯、斝、豆等。其中以罐形深腹鼎、雙腹盆、高領小平底甕、折腹平底斝等最有代表性。4、石器皆為磨制,制作方法比仰韶文化時期又有明顯進步,切割法和管鉆穿孔法被廣泛采用。器類主要有斧、鏟、刀、錛、鑿等,石箭頭數量大增。5、開始使用了銅器。這一時期的不少遺址都發現了銅器、銅塊或與冶銅有關的煉渣。如登封王城崗遺址就出土了1件青銅容器殘片,經北京科技大學冶金史教研室化驗,證實是錫銅合金青銅鑄件。淮陽平糧臺古城發現銅渣一塊,呈銅綠色。在汝州煤山的兩座窖穴里發現了煉銅用的坩堝殘片。6、學會了開鑿水井,井的出現是龍山文化的一項發明創造。人們掌握了打井技術,便可以遠離河、湖等天然水源,為聚居地的選擇開辟了廣闊天地。7、墓地依然存在著分區埋葬的現象,墓葬仍流行長方形的豎穴土坑,大都是單人的仰身直肢葬。然而由于河南從未發現龍山文化較大的墓地,所以有些情況還不十分清楚。
河南龍山文化也有地區性差異,因此也劃分為不同的類型。一般地分為:豫西的“三里橋類型”;洛陽和鄭州地區的“王灣類型”;豫北的“后岡類型”;豫東的“王油坊類型”;豫西南的“下王崗類型”。這些類型,在器物種類和器形、紋飾特征上略有差別。
大汶口文化
以1959年在山東泰安發掘大汶口遺址而得名,這是一種主要分布在黃河下游山東和蘇北一帶的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距今大約6000多年到4000多年之間。近些年來,在我省黃河以南的豫西洛陽、中部的鄭州、許昌和平頂山、豫東的周口、豫南的駐馬店和信陽約20處的地方發現大汶口文化遺存。大汶口文化的中期與河南仰韶文化晚期共存,大汶口文化的晚期與河南龍山文化早期共在。陶背壺、觚形器、高柄杯、高足豆、盆形豆、袋足鬶等是大汶口文化的典型器物。
屈家嶺文化
以1955年在湖北京山屈家嶺遺址發掘而得名,是一種分布在長江和漢水流域的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這類文化的下層和上層分別與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相當,由此明確了屈家嶺文化的相對年代。在我省的鄭州大河村、禹州谷水河、平 頂山寺崗、上蔡段寨、十里鋪等遺址都發現了一些屈家嶺文化的遺存,尤其是豫西南的南陽更多,僅淅川縣的丹江沿岸就發現了近20處之多,較大的遺址有下王崗遺址和黃楝樹遺址。屈家嶺文化的陶器主要是泥質黑陶和泥質灰陶,圈足器發達,凹底器較多,紋飾多凸弦紋和鏤孔,有少量朱繪和彩陶,尤以胎薄質高的近似蛋殼彩陶和大量的彩繪陶紡輪為其特色。
河南境內大汶口文化和屈家嶺文化的發現,為研究我國黃河中游和下游,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之間的相互交流、相互影響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